法庭質證當庭撕毀證據
男子妨害訴訟拘留十五日
道州發佈訊 (通訊員 何小豔 魏海豔)2018年8月21日上午,道縣人民法院開庭審理卿某訴何某不當得利糾紛案,正當主審法官組織雙方當事人對提交證據進行認證質證時,代理人卿某平(原告父親),以被告何某提交的證據是捏造的為由,當庭將被告向法庭提供的書證予以撕毀。此行為嚴重擾亂了法庭的庭審秩序,致使正常庭審工作被迫中斷。
為了嚴肅法庭紀律,嚴厲懲處妨害訴訟活動的行為,維護司法權威,8月21日,道縣人民法院法院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定,依法對卿某平拘留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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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謝萬波
初審:盤 林
複審:尹 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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