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员工又爆集资诈骗4300万,如何避免因银行安全效应带来的陷阱

在农业银行广州沙河支行的原理财经理何敏儒以向金某并购企业名义发布了“投资100万元起步,期限90天-180天,预期收益率6%-8%年”的理财产品,在新华保险派驻银行业务员刘意国的共同推荐下,30位投资者买下了这款理财产品,一共涉及的金额为4300万元。

在这起诈骗案件中,主谋何敏宣称,客户一般不问该企业和银行的关系,她也没有明确告诉客户这并非银行发行的理财产品。从她的口供中,我们可以了解到客户的风险意识比较淡薄,在没有真正了解产品的情况下,受高收益的诱惑下就购买了产品,在他们的潜意识里认为银行的产品的就是安全保证的,

银行员工又爆集资诈骗4300万,如何避免因银行安全效应带来的陷阱

在我们的身边,有着太多这样的人,他们没有太多的理财知识和经验,在他们的思想中银行就是靠谱就是安全的,往往忽视了那些缺乏职业素养的员工所带来的安全隐患,面对这样的问题,我们应该如何避免因为银行的安全效应所带来的陷阱呢?

银行的理财产品分为两种:一是:自营的理财理财产品;二是:代销的理财产品。

要想区分自营还是代销,首先了解一下产品名称,一般银行自营产品在产品说明书或者客户回单上都会有相对明显的名称提示,比如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XX理财产品第XX期,或者专项理财产品XX期,但手机银行或者其他电子渠道购买只有在文字介绍中才会出现名称,如招商银行的招银XX宝什么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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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代销的产品在产品名称上一定会标注供应商的名称,因为这是人民银行规定,例如公募基金,信托,私募基金,资产管理计划,甚至储蓄国债,都会有单独的名称,而在电子渠道购买也一定仔细查看回单小条或者索要正式回单,上边的名称一般都是XX信托、XX基金等公司,这样的都是代销。

其次,需要特别注意,银行的全资子公司其实也是代销,当然很多银行全资子公司的产品也非常不错,但销售关系属于代销。例如建行的子公司有建信人寿、建信信托、建信基金等公司其都销售保险、信托、基金产品,这些产品在建行的系统出售,但是依旧属于代销关系,遇到产品收益等纠纷时需要联系这些公司的,售后方面银行只负责沟通,不负责具体产品售后,需要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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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就是一种叫做飞单的操作,也就是业务人员销售非银行代销的产品,一般这类产品是不在银行系统中操作的(所有代销产品也应该是银行系统操作,给出银行统一电子回单或者业务回单),这类产品也有很多优质的正规产品,是基于对于业务员的个人的信任推荐的,正常和银行没有任何关系的,银行什么都不能负责,如果是正规产品,有纠纷需要找产品方或者让业务员联系,银行一定不负责。

但如果业务员以隐瞒的形式让客户误以为这是银行代销或者自营的方式销售,那么就存在问题了,银行可能需要担责。而正常银行是杜绝一切飞单行为的,因为人民银行有规定,所以,这类情况发现会对银行员工有处罚,甚至开除,所以,客户在遇到类似产品的时候可以多问问,当然,如果需要购买也是基于自己对产品的了解和风险承受的基础上,在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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