賈母爲何給黛玉「二等丫頭」,不給一等的?

林黛玉一進賈府,就受到賈母的萬般憐愛,“寢食起居,一如寶玉,迎春、探春、惜春三個親孫女,倒且靠後”。

因為黛玉只帶了兩個僕人,一個極老,一個極小,賈母擔心對黛玉照料不周,於是把自己身邊一個“二等的丫頭”給了黛玉。從後文看,這個名叫鸚哥的丫頭,改名作紫鵑,的確是對黛玉又衷心又忠誠,給了黛玉很大的支持。

賈母為何給黛玉“二等丫頭”,不給一等的?

有的讀者不明白,為什麼賈母給黛玉丫頭,不給個一等的,而是要給二等的?於是有的讀者回答,把有潛質而地位較低的鸚哥給黛玉,讓她在黛玉身邊得到提拔成為“一等的丫頭”,她會感激黛玉而更加盡心照顧。

這樣的猜測不是沒有道理。當初漢景帝劉啟,擔心死後重臣不服太子,於是把心儀的人才貶到外地做小官,然後讓兒子劉徹重新提拔任用此人,以換取此人的感激和忠心。

但是,賈母雖然睿智,只是一個足不出戶的老太太,她會這樣拐彎抹角對照顧外孫女嗎?直接下令拔幾個一等丫頭過去不行嗎?

為什麼要安排二等丫頭服侍黛玉,這要看看賈府中的丫鬟等級。

除了有希望進入“半個主子”行列的通房丫頭,和沒資格到上房服侍的柳五兒之類,一般丫鬟分下面幾等,在王熙鳳向王夫人彙報時說得清楚,是用月錢來劃分的:

一個月一兩銀子的分例,在賈母屋裡有八個,王夫人屋裡有四個。

賈母為何給黛玉“二等丫頭”,不給一等的?

賈母屋裡的有鴛鴦、琥珀等人,還要加上襲人,她的編制在賈母屋裡,服侍寶玉屬於“借調”。所以王熙鳳說,如果把襲人算到寶玉屋裡,就得“環兄弟屋裡也添上一個,才公道均勻”。而王夫人屋裡的彩雲彩霞、金釧玉釧四人,每月一兩銀子。玉釧後來領二兩,是“吃個雙分子”,不是本身待遇。

這些月例一兩的,應該是“一等丫頭”了。

第二類是“晴雯、麝月等七個大丫頭,每月人各月錢一吊”。一吊錢和一兩銀子怎麼折算比較,在各個歷史時期有所不同。在作品中,顯然是一兩銀子更值錢,因為不可能寶玉的丫環比王夫人的又多又高級。

這些月錢一吊的,就是“二等丫頭”了。

第三類緊接著,“佳蕙等八個小丫頭,每月人各月錢五百”。佳蕙出場,一共三次,一次是得了黛玉給的“兩把錢”跟小紅說了會知心話,一次是晴雯撕扇後“小丫頭佳蕙過來抬去破扇”,另一次就是王熙鳳算月錢,五百錢的以佳蕙為例。

這些月錢五百的,就是“三等丫頭”了。

僕婦不算,只說丫鬟,像傻大姐之流,是否月錢更少?但佳蕙就是送東西、拾破扇的工作,比傻大姐也高貴不到哪裡去。大致分為三等,基本能概括賈府中丫鬟的情況了。

說到這裡,題目的答案也就出來了。一等的丫頭,只有賈母、王夫人(當然還應該有邢夫人)屋裡才有。寶玉雖然受寵,有眾多丫鬟服侍,但也只是二三等的,唯一一個一等丫頭是借調的。

寶玉如此,三春當然只會更少,不會更多,也絕不可能有“一等的丫頭”服侍。如果給黛玉一個“一等的丫頭”,像鴛鴦彩雲之類的,顯然是違背了賈府的舊制,把黛玉放到喧賓奪主的位置上去。“父母愛子女,為之計深遠”,賈母怎麼會做這麼沒水平的事呢?

賈母為何給黛玉“二等丫頭”,不給一等的?

推而廣之,賈母沒有早定二玉婚姻,也有這方面的原因(僅僅是原因之一,還有其他因素)。按照慣例,兒女的婚姻是父母做主的。像柳湘蓮這樣父母早喪的,可以由姑姑做主(他是這樣託辭退婚尤三姐的),像薛蝌這樣父亡母病的,可以由伯母薛姨媽做主。但是寶玉父母雙全,並且是賈政王夫人身邊唯一一個孩子,由祖母直接決定婚事,未免不把其父母放在眼裡。就是迎春的不般配、不看好的婚事,賈母也沒有強加干涉。

再往遠處說一說。賈母雖然喜歡孫子孫女,卻沒有提把賈珠收到身邊教養。如果賈赦疼愛女兒,賈母恐怕不會收養迎春;如果趙姨娘不是那麼粗俗下流,又有了兒子賈環,賈母恐怕也不會收養探春;如果寧國府不是那樣荒淫奢靡,賈母也不會收養惜春。賈母的慈悲和疼愛,從來不以違背規矩制度為代價。

給黛玉一個“二等的丫頭”,只是一個不經意的舉動,卻透露出賈府的千頭萬緒、賈母的百般周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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