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末讀史」劉少奇論個人與組織的關係

「週末讀史」劉少奇論個人與組織的關係

能否擺正個人在組織中的位置,正確處理個人和組織的關係,是共產黨人的必修課,也是每一名共產黨員的基本政治品質。

1941年11月,劉少奇在中共中央華中局黨校發表題為《論黨員在組織上和紀律上的修養》的演講。他在談到黨員與黨的關係時指出,黨員對黨的關係是各個分子與整體的關係,好比細胞與人體的關係一樣。因此,每個黨員應該成為黨內積極的、活動的因素,應該起積極地、推動的作用,而不應起消極的作用。

“一滴水只有融入大海才能永不幹涸,一個人只有當他把自己和集體事業融合在一起的時候才能最有力量。”劉少奇認為,黨員與黨的關係,具體來說,就是黨員與黨員之間的關係,黨員與領導者和被領導者的關係,即與上下級的關係,與中央、與支部書記、與小組長的關係。做一個好人不是空的,做一個好黨員也不是空的。黨的一切工作、一切勝利都是由黨員努力得來的,沒有個別黨員的努力黨就不能前進。一個黨員不論他能力多大,起多大作用,他都不過是共產黨的這個矛盾結構中的一分子,應該是站在黨內來領導和推動整個黨而不是站在黨外或黨的頭上來領導黨。他同時指出,在黨內有領導者與被領導者,但不管他是領導者或是被領導者,總之都是黨員之一。每個黨員應該依照自己所處的地位來確定對上下、對左右的關係,以達到黨內的團結,加強黨的戰鬥力,推動黨前進。

“好乾部不會自然而然產生。成長為一個好乾部,一靠自身努力,二靠組織培養。”服從組織、依靠組織,個人就能有更好的發展空間;相反,遊離於組織之外、凌駕於組織之上,個人就如無源之水,最終難免走上歧路。回顧我們黨的發展歷程,正是千千萬萬共產黨人始終如一相信黨、依靠黨,聽黨話、跟黨走,我們黨才從小到大、由弱到強,領導全國各族人民不斷從勝利走向勝利。相反,“一事當前,先替自己打算”的個人主義的種種表現,比如,組織安排的事,於己有利搶著幹;組織任命的職務,老覺得虧了自己,動不動就鬧情緒;組織做出的決定,執行時做“選擇題”,討價還價。諸如此類,就是沒有擺正個人與組織關係。

“對偉大的轟轟烈烈的黨的事業來說,我們個人是‘滄海一粟’;對整個革命歷史洪流來說,我們個人是‘洪流中的一溪水’。”對於每一名黨員、幹部而言,要擺正位置、端正心態,時刻想到自己是黨的人、是組織的一員,牢記自己的第一身份是共產黨員,第一職責是為黨工作,自覺做到思想上認同組織、政治上依靠組織、工作上服從組織、感情上信賴組織,自覺接受組織安排和紀律約束,自覺維護黨的團結統一。唯有如此,黨組織才能成為堅強的戰鬥堡壘,黨員才能充分發揮先鋒模範作用。(王黎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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