鄆城縣紀委通報兩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

本報訊 (牡丹晚報全媒體記者 姜培軍) 根據中央第七巡視組巡視山東省的反饋意見,省紀委監委在全省部署開展違規配備使用公車、濫發津補貼、違規公款吃喝、違規收送禮品禮金專項治理。為發揮警示教育作用,督促黨員幹部嚴守紀律、改進作風,省紀委近日通報5起違規發放津補貼或福利典型問題,其中包括東明縣審計局違規發放津補貼等問題。 違規使用公務用車、對公務用車管理不嚴,鄆城縣紀委近日將兩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進行通報。

通報指出,2014年12月,東明縣審計局在已實行車改的情況下,經局長辦公會研究決定,公款購買5萬元加油充值卡,2015年至2016年分5次以每次1000元的標準,發給包括時任局黨組書記、局長王洪恩在內的10名副科級以上幹部;2015年至2017年,該局公款購買電話充值卡15.19萬元,以不同標準發給幹部職工6.91萬元。另外,王洪恩還存在違反工作紀律和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問題。2017年11月,王洪恩受到撤銷黨內職務處分;局黨組副書記、副局長張超建和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崔新友分別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黨組成員、副局長王佰成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違規發放資金予以清退。

據悉,鄆城縣紀委近日通報的兩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分別是:

鄆城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工作人員鄭敏違規使用公務用車問題。2018年1月,市場監督管理局工作人員鄭敏利用工作之便違規使用公務用車,違反了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鄆城縣紀委給予鄭敏黨內警告處分。

鄆城縣公安局城區派出所鄆州警務區警長馬廷年對公務用車管理不嚴問題。2017年5月,馬廷年安排協警許兵建、魏聯建等4人駕駛警車巡邏期間,許兵建、魏聯建2人到理髮店理髮,違反了警車管理規定。馬廷年對警車管理不嚴,鄆城縣公安局給予馬廷年行政警告處分,公安局城區派出所將協警許兵建、魏聯建辭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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