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如何采购创新

政府如何采购创新?

原创2018-01-26郭铁成活思想

郭铁成研究员在《全球科技经济瞭望》杂志2017年第9期发表《 OECD 国家政府的创新采购实践及启示》一文,介绍了政府采购创新的方法,认为以创新为导向的政府采购政策值得探索、推广。

以创新为导向的政府采购即创新采购,是指在创新产品尚不存在,或已存在但尚未成为商品时,各级政府为了从事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需求,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以及政府借款,依法与生产企业签订创新产品购买合同,按合同约定实施的购买。政府创新采购还包括对创新服务的采购。

政府创新采购的实质,是政府购买力从需求端向研发、设计、技术转移等供给端延伸,以快速培育领先市场,实现创新价值,促进新兴产业发展。

创新采购主要有五种类型。

创新订制采购。采购开始时,创新产品并不存在,需要根据订制开发,根据供需双方约定的标准和价格签订采购合同。基本流程:需求识别——市场参与——招标采购。

创新期货采购。与创新订制采购不同,创新期货采购是从供给端或研发方发起的。开始采购时,创新产品尚不存在,但样品已经通过测试、进入最后开发,供需双方根据约定的价格签订采购合同。采购内容既包括开发、验证,也包括产品。基本流程:项目征集——项目评估——招标采购。

创新信用采购。由政府和创新产品提供方共同提供信用,政府与企业、个人等私人消费者共同采购; 或者政府不采购,但对私人采购予以补贴;甚至政府只提供信用平台,完全由私人采购。政府提供信用的基础是相关方科技创新信用记录等,还包括对产品进行测试和验证,甚至破坏性和极端性的测试和验证。基本流程:产品征集——产品验证——招标采购。

创新认证采购。政府根据节能、环保、健康、安全等先进标准,组织第三方认证机构对创新产品进行认证,凡经过认证的产品,加以标识,进入创新产品的“篮子”,然后投放市场,由消费者自主选择。

创新服务采购。主要通过创新券项目进行购买,也可单独设立创新服务采购专项。所谓创新券项目购买,就是政府设立创新券基金,根据中小企业的创新需求,委托中小企业购买创新服务,用于中小企业的创新。创新券采购的服务包括:研发服务、设计服务、技术转移服务、技术改造服务、科技金融服务、专业知识服务等。基本流程:供需对接——基金申请——服务采购。

创新采购政策提高了科技创新的成功率,提供了大量有效科技供给,放大了财政资金的投入效能,促进了私人消费拉动创新。为一种新兴政策工具,也存在一些挑战,包括如何确定创新产品标准、如何减少创新风险、如何有效政策组合、如何有效公私合作等。但总的来看,创新采购具有明显的优点,也是创新政策的未来趋势,建议我国开展政府创新采购试点。

有兴趣的读者请上网搜索《 OECD 国家政府的创新采购实践及启示》全文(《全球科技经济瞭望》杂志2017年第9期),或微信搜索《政府如何采购创新》。没有兴趣的读者就此打道回府。

政府如何采购创新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