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加達亞運會中國運動員都穿安踏領獎服,唯獨孫楊穿自己代言的361,他會被處罰嗎?對此你怎麼看?

笑了沒


典型的將個人利益凌駕於集體利益之上,孫楊的這個行為應該是會受到處罰的。

中國代表團的贊助商為安踏,孫楊頒獎時穿的競品361,這種公然以個人利益對抗集體利益的行為,如果不受到處罰,之後誰還來贊助國家隊呢?如果每個人都將自己利益放在第一位,每個人上臺都是穿著自己代言的品牌,那品牌商為什麼還要花冤枉錢砸給國家隊,然後再讓別人看自己笑話呢?

換句話說,孫楊的行為如果不被處罰,會樹立一個壞的榜樣,其他運動員會紛紛效仿,這樣下去國家隊的利益就會受到了傷害。

這種個人贊助商和代表團贊助商出現利益衝突的事在世界體壇範圍內經常發生。當年美國男籃夢之隊中喬丹是nike的代言人,但是銳步是國家隊的贊助商。所以為了在個人利益和國家隊利益之間尋找一個平衡點,喬丹聰明的用身披國旗的方式,將領獎服的logo遮蓋掉,這樣一來兩方的利益都最大限度的保全了。

孫楊這種行為完全是魯莽的,不顧集體利益,只注重個人利益的行為。

不過換個角度想,這麼做會出現什麼後果,品牌商和孫楊本人都十分的清楚,所以他們肯定也是做好了被處罰的準備。即使處罰,這個大廣告是做了,效果也達到了,罰錢也認了。但是這種“雞賊”的行為是不值得提倡。孫楊作為明星,他可以通過個人明星效應拿到自己贊助,但是那些球隊中小隊員,還沒有名氣的人,還要依靠團隊的贊助過活。孫楊這完全是為了自己,砸了大家的飯碗,這種做法,是置集體利益於不顧,是一種自私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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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踏體育還真以為他們代表國家了,動不動就給人扣大帽子,說什麼違反契約精神,不以國家利益為重,說得獲得亞運會游泳金牌的不是孫楊,而是他們一樣。

國內體育品牌那麼多,贊助的不差他們一個。你只代表你們企業,不代表國家。說實在的,如果不是有人提出來,我還真沒注意孫楊穿的什麼牌子的衣服,我只知道孫楊穿的這身衣服很漂亮,跟李小龍穿的黃色連體服很像。後來的孫楊再次獲得金牌,穿了安踏的運動服,雖然用國旗遮住了標誌,但是我依舊看出那套醜到爆的衣服是安踏,這套衣服如果沒有安踏標誌,我還真沒有看出來跟我們上學的時候五十塊錢一套的校服有什麼區別。可以這麼說,設計這套醜到爆的服裝的人根本跟不上時代了,難怪孫楊不想穿,就算這套衣服賣五十塊錢,我都不想要。

關於孫楊會不會被處罰,我相信孫楊既然敢這麼幹,就不會害怕被處罰,此處不留爺,自有留爺處。處處不留爺,爺當個體戶。安踏只是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的暴發戶而已,如果不好好的學習設計,搞扣帽子那一套,退出歷史的舞臺是遲早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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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白楊應該不會受到處罰,知錯能改善莫大焉

作為中國游泳隊的贊助商361當然有權利去讓孫楊穿他們的衣服領獎,但是中國國家體育局應該和安踏簽約了合同那就明白的說是游泳隊大還是體育局大呢?肯定是體育局大於游泳隊啦,所以這個問題沒有想象中那麼嚴重。


孫楊是361的代言人,所以他本著宣傳自己代言品牌的目的穿了361品牌的衣服登臺領獎。但是這違背了體育局和安踏的合約,所以這一點是孫楊做錯了。但是和361的合約中明確規定了孫楊在重大比賽場合必須要身著361品牌的服裝。

不過我覺得這件事孫楊應該和自己的領導有過溝通,第二次站在頒獎臺的時候孫楊穿上了安踏的頒獎服。而且還身披國旗,獎牌和成績才是最重要的孫楊能夠意識到自己有不妥的地方改掉就行了。

這件事我覺得不比國旗掉落的事情大,國旗掉落的時候,孫楊是何等的驕傲。國家國旗怎麼能夠如此腳踏,所以孫楊堅持讓組委會重新播放一遍國歌並且重新升旗,這才是一個優秀的運動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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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安踏所說的統一領獎服是契約和運動員形象統一要求,那孫楊的處罰是肯定有的!

但我還是認為,孫楊的行為即使違反了契約精神,也不代表真的是個人利益凌駕於國家利益之上,這個認定應該由代表團乃至國家層面決定,而不是贊助方安踏。畢竟這關係到國家的聲譽、形象和公信力,不是一個企業可以決定的。

另外,關於安踏的這則聲明,我也有個疑問,它發聲明的初衷到底是以自己的利益為上還是以國家的為上,目的又是什麼?畢竟這頂有千斤重的“辱沒國家榮譽”帽子,不是說給誰就能給誰的,這會徹底毀了一個人。

作為我國游泳隊的領軍人物,孫楊曾用自己出色的實力贏得了各種各樣的榮譽,給祖國爭光。他原本是該受人敬佩的,所以說實話,我是不希望這樣優秀的人出現任何汙點的。

但這件事不管結果如何,對於孫楊來說,都是一個畢生難忘的教訓。那希望這件事能讓他明白,作為公眾人物,更要有契約精神,更要遵守規則,如果在出名之後憑藉自己的實力就目空一切,不服從管理,不僅損害了自己和國家的形象,而且也將徹底失去自己的前程(參考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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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楊擅自穿361的服裝領獎肯定已經損害國家形象和國家利益!一個領獎臺有兩個中國隊員上臺領獎,卻穿著不同的領獎服。此風若不嚴肅處理,必定會擾亂群眾觀感,損害國家形象。試想一下:如果團體項目獲獎也如此隨性著裝,十幾個隊員身上的領獎服裝五花八門:有安踏、361、阿迪、李寧、特步、德爾惠、鴻星爾克等等,屆時損害的肯定是國家的形象和國家的利益!防微杜漸,相信體總一定會嚴肅處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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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替孫楊辯護,但都沒說到點子上,都是為了辯護而辯護,毫無道理,而近無理取鬧。孫楊拿金牌,很了不起,但這不等於孫楊做錯事也要替他辯護是對的。

拿金牌,不是違反契約的理由;訓練辛苦,不是違反契約的理由;比賽不容易,不是違反契約的理由;受傷不是違反契約的理由!違反契約是沒有任何藉口的,這是道德和法律問題。

雅加達亞運會,孫楊身穿個人贊助商領獎服領獎引發爭議。今天下午,中國代表團贊助商安踏回應稱:統一領獎服是契約和運動員形象統一要求。是一個國家的聲譽、形象和公信力的代表。孫楊的行為是個人利益凌駕於國家利益之上,在世界體育史上史無前例,對於中國的國家形象有重大影響。底線不容辱沒,相信中國代表團將會有公正的嚴肅的處理。

孫楊問題反應了中國體育代表團的管理問題,國家體育總局連這點事都管不明白,真是把臉丟大了。 這是基本的契約精神,被輕而易舉的破壞了秩序。

好在孫楊及時認識錯誤並改正錯誤,還是換上了安踏的衣服,這就是契約精神,但是,孫楊還是披上了國旗,擋住了安踏,玩了這點小伎倆。 想想國家體育總局連一個運動員都管不了,真叫人嗤笑,開了國際玩笑,臉都丟到世界了。

如此違約,以後誰還陪你們玩呀,連基本的契約都不講,難怪亂成一團糟!不遵守規則,沒有人瞧得起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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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孫楊兩天兩塊自由泳金牌更搶眼的,是他的領獎服。昨天200米自頒獎儀式上,孫楊穿著個人贊助商361°的亮黃色服裝,和他身邊穿著安踏提供的中國代表團統一領獎服的季軍隊友季新傑形成強烈反差(下圖)。



在安踏的強烈抗議下,今天孫楊800自奪冠後改穿了安踏的領獎服,卻披上國旗遮擋住了安踏的標誌。明星個人贊助和運動隊/代表團贊助商之間的衝突有悠久傳統,無論中外,但像361°這樣明晃晃違約打競爭對手臉的,卻是絕無僅有。


過去類似的情形,或是像梅西C羅那樣,井水不犯河水——梅西個人贊助商是阿迪,但他穿耐克贊助的巴薩球衣,C羅則剛好相反;或是像1992年美國男籃夢之隊那樣,喬丹等多位耐克簽約的球星,雖然穿上了國家隊贊助商銳步的球衣,但披上了國旗“剛好”遮擋住銳步的標誌(下圖)。




孫楊在今晚奪冠後就模仿了喬丹當年的做法。如果在昨天奪冠後就這樣做,安踏方面不太可能像現在這樣暴怒。巨星和運動隊的利益分裂久矣,但彼此又互相依存,投鼠忌器,所以,當雙方贊助商利益發生衝突時,往往是一番博弈叫囂後,各退一步和稀泥。


前兩年易建聯在CBA賽場脫下官方贊助商李寧的鞋揚長而去,已算是罕見的激烈舉動(下圖),即便如此,易建聯也始終將換鞋原因歸於“鞋子不合腳,容易受傷”,其後不但被禁賽一場,還就此遵守規定穿李寧,耐克連貼標的要求都放棄了。



同樣是贊助商之間的衝突,孫楊和寧澤濤不同,寧是個人贊助商伊利和游泳隊贊助商蒙牛之間的衝突,自然是以卵擊石(圖四),361°卻同時是孫楊和中國游泳隊的贊助商,這次行動大概率是得到了默許甚至明許,甚至未必來自孫楊本人的意願。



明明是毫無爭議的違反契約的行為,361°卻格外有底氣。不光是因為和中國游泳隊的關係,或許也是基於它對輿論的洞察:在意金牌的還是主流,商業規則並不被利益不相干的吃瓜群眾在意(“穿誰的衣服不是穿呢?”)。而安踏的合法利益被踐踏,出來維權還要招來各種冷嘲熱諷。搬出契約精神沒人在乎,上升到國家榮譽?(下圖)還不如人家幾塊金牌管用。別人眼裡的國家榮譽,恐怕只有金牌!



我不相信以安踏的規模,會在贊助合同中對競品條款缺乏足夠的準備;也不相信以361°的大型賽事合作經驗,會不知道哪個贊助商的級別更高。所以,這就是一樁361°綁架了游泳中心、孫楊,利用孫楊奪金後的輿論護體,進行的一場對安踏的公開搶劫。


服了。



謝謝你讀到這裡,我是麥卡,專注於有趣有溫度的體育故事和觀點


麥卡


孫楊自己都沒想到,本來一場好好的領獎儀式,鬧出來這麼多的風波。先是旗杆子故障,隨後又是自己穿的衣服被網友各種質疑,甚至很多人猜測,孫楊在賽後可能會被處罰,理由是,他原本應該穿安踏的領獎服,因為中國代表團的領獎服裝是安踏獨家贊助的,而孫楊卻穿上了自己代言的361品牌,有悖商業合同。其實,網友的擔心是有依據的,比如早在兩個月前的世界盃上,克羅地亞的球員在場邊就因為喝了一口紅牛,而被罰款了47萬人民幣,原因是世界盃的飲品贊助商是可口可樂,該名球員的做法違反了規則。

無獨有偶,在全運會的男籃頒獎儀式上,姚明給遼寧隊頒獎時,特意提醒周琦和郭艾倫等人拉好拉鍊,不要露出自己代言的品牌,只能體現官方贊助商喬丹品牌。從這件事中,也看得出來,領獎時運動員穿統一的指定的領獎服,是很有講究,且有嚴格紀律的!就算周琦這樣的國內大牌球員,也必須遵守。

那麼,這一次孫楊的領獎服事件,會不會追加處罰呢?孫楊到底有沒有違規?

我的觀點是,孫楊的做法應該事先就有申請,並得到了官方默許,甚至和361的競爭對手安踏都已經提前做好了協調。所以,孫楊的做法沒有問題,奉勸大家不要想那麼多!

用一名或許知道內情的網友評論:孫楊是361度代言人,協議有規定在重大場合及頒獎儀式上都要穿361度服裝,當然一定得經過國家體育總局的同意。這也是體育扶持企業,企業贊助體育的良好舉措!

所以,大家可以放心了,孫楊沒事兒。我們還等著孫楊在後面的比賽中,拿更多的金牌呢,千萬不要被一些人的負面言論影響了。如果下一次,孫楊再次站在領獎臺,並且依舊身著自己代言的361品牌服裝,那麼,就印證了我的說法,這麼穿,沒毛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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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說體育


安踏沒度量!矛頭應該對準總局,而不是第一時間狠批為國爭光的孫楊,那時孫楊還有四五場比賽,說孫楊是個人利益高過國家利益,反之你安踏也不是個人利益高過國家利益嗎?孫楊得金牌就是國家利益。孫楊有問題回國處理,安踏沒有停止一刻的來攻擊孫楊,就不能比賽過後來處理孫楊該擔的責任嗎?為了自己利益真是等不及啊!利用網絡水軍造勢,不顧及孫楊的情緒,現在網上國外都報道了,安踏太過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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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的好!維護公德就要從影響更大公公人物抓起,從國家隊開除明星運動員孫楊!只求一視同仁公平公正!因為前有不顧民眾強烈反對,游泳中心在領導新老交替之時鐵腕開除了由老領導要求與伊梨有個人代言的寧澤濤,理由是個人私籤,因為個人必須服從組織,不服從現在位領導讓其改簽蒙牛的意圖就是違背國家利益,牛奶也就能代表國家利益,可中途解是要賠付鉅款的,剛剛出道的他更無錢的無法遵從,否則也許不會發生有錢的孫楊在亞運賽場上不顧形象用如此噁心的舉動來掩飾,而囯家利利益當然高於一切,其結果也就是寧失金牌也要鐵腕開除寧澤濤,並得以官方民間一致贊同,這也是百年一遇的亞洲飛🐟為何無緣亞運甚至一切國際大賽的奇葩原因。所以如果還講公平公正一視同仁的話,孫楊必須效仿同樣代言開除的寧澤濤。因為孫更惡劣,一是國際重大賽事,二是其行為惡劣囂張,三絕對是明知故犯公然對抗,因為在整個出戰亞運的360不止個籤他一人,人家怎麼沒有如此。難道他們就不怕鉅額罰款嗎……所以,如果同樣是類似的代言處理卻不一樣,孫楊還在國家隊?如果他們認為肚裡的牛奶比國際賽場上領獎服更能代表國家利益?如果誠實守信的契約精神廉價到因為金牌可以任意踐踏?如果公平公正的法律法規可以讓步於幾塊對人民生活毫無關係的金牌?那麼,以後對平頭百姓的要求也別太高……真感謝這服裝門事件讓人猛醒,原來法律和制度是為沒把握拿金牌和沒權沒錢沒本事的平頭百姓準備的,也呵呵了!只要守住別犯法,缺德失信算個啥,高鉄霸坐又咋了,榜樣幹啥咱幹啥[酷拽]此文必會常常發,維護正義公徳,呼喚公正公平,宣傳科普相關熱議的契約精神義不容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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