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踏以孫楊損壞國家形象橫加指責,你覺得安踏這種行爲怎麼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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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標題……無腦,無恥!

橫加指責,通常有蠻橫的意思,意為不講道理帝批評或挖苦別人。

而在孫楊穿衣事件中,誰對誰錯,一目瞭然!

很多看客說安踏應該在賽後提出抗議、走法律程序,然而這純是站著說話不腰疼,安踏付出幾億簽了個領獎服的約,要求所有國家隊的成員在領獎時穿領獎服,現實狀況是某人自持功高,漠視規則穿了自己代言的衣服領獎(更無恥的是左吉利右榮耀),如果安踏不發聲,這位牛逼的大佬是否會一直穿著自己代言的衣服領獎下去呢?此其一也

其二,安踏聲明中將安踏贊助領獎服,安踏的領獎服是簽約指定的,要求是統一的,一個國家的運動員不穿統一的領獎服領獎是全世界從未見過的。以上說的有問題麼?完全沒有。然後安踏加了一句“個人利益凌駕於國家利益之上”,這也是安踏最受攻擊的一句,然而我認為並沒有錯誤,孫楊穿的個人贊助的品牌,甚至有吉利和榮耀兩個的LOGO,而這是違規的,再來都是他個人的代言品牌,裡面要說沒有利益,我想沒人會相信,這即為個人利益。而穿不同的領獎服領獎於國家形象是否有損?我的答案是肯定的(因為有些人認為有金牌有國旗有國歌就成,其他代表不了什麼)。綜上定性其為個人利益凌駕於國家利益之上,完全沒毛病。

所以安踏即便出發點為自身的利益,畢竟幾個億砸進去了,發出指責也是完全沒問題的。何況安踏指名道姓了?沒有,但是大家都知道說的是誰,所以就有部分人說安踏沒資格指責孫楊。別說沒指名道姓,就是指名道姓我覺得也是可以理解的。

還有部分人說安踏不應該在比賽為完全結束的時候發聲,應該等亞運會結束後再走程序。這就有點無腦了,等結束,安踏只會成為笑柄,花幾億給競爭對手打廣告。

還有人說安踏應該顧全大局,這是傻逼言論,是誰不顧全大局先違規的?你傷病的時候體總未關心到位那是你和體總的問題,你為啥不顧全大局?拿贊助商開涮?你是想以後沒人贊助,退役運動員活的更慘?還是想以後個人找個人贊助,沒什麼曝光率的運動員餓死拉到?

孫楊的無視契約精神如果還能被原諒,這將是國家的精神文明建設的又一次大退步,一如當年的彭宇案,讓社會道德淪喪。

安踏依契約發聲,是正義的有法可依,符合規則的行為。


無舟擺渡人


首先,安踏這種做法,不是為了挽回損失,一個商業贊助合同,應該是雙方約定很詳細,也應該有各項違約責任,及處罰措施。安踏要挽回損失,那隻要按合同條款來辦,哪怕是想有進一步的要求,也可以去跟體育總局協商,最後還可以通過法律訴訟來解決合同爭議。

安踏,選擇這麼極端的指責模式,不僅僅是挑起孫楊的矛盾,還陷體育總局不義之中,畢竟體育總局不是個商業組織,不是為了追求商業利益最大化,承擔的應該是為國爭光的責任,現在最想罵人的應該不是孫楊,而是體育總局。那下一個合同週期的合同,安踏應該是怎麼也拿不到了。

那安踏為什麼會這麼做呢?應該是安踏的執行層出了問題,能做這麼大的老闆應該是有全局觀念的,只是執行層要麼跟黑媒體或公關公司有貓膩,要麼就是被矇蔽,藉口為了商業推廣,想抓住孫楊這個衝突點,強行進行品牌推廣,結果忽視了老百姓的愛國情懷,把品牌價值徹底砸地上,被老百姓所譏諷。安踏這次應該是花了錢,被黑了錢,還丟了品牌價值。

當初李寧贊助商利益受損的時候,做的就比較到位,大度的發表一個申明,給各方都留有餘地,結果各方當事人都皆大歡喜,老百姓也覺得李寧這品牌是自己人。


勿而動


安踏公司在亞運會取得幾塊金牌?幾塊銀牌?

安踏公司在亞運會期間,讓亞運會場幾次升起國旗,奏了幾次國歌?

安踏公司在亞運會期間給全國人民帶來的尊嚴和自豪在哪?

金牌、銀牌、升國旗、奏國歌、體育大國的風範、全國人民的尊嚴和自豪豈能是與安踏公司幾個臭錢相提並論!

一個贊助商,為了一己私利,在亞運會期間,全然撕破臉皮,不顧國際影響、不顧及體育總局、國家游泳中心的顏面、極力擾亂運動員比賽情緒,公然內鬥,還要挾國家體育總局開除孫楊,一副無恥小人的嘴臉,一身銅臭,簡直就是潑皮無賴!你致國家體育總局、國家游泳中心何等難堪!

建議體育總局與安踏解出合約,讓安踏從中國體育界消失!

我就不相信,一個安踏公司能左右國家體育總局;一個安踏公司能與國家抗衡!

國家體育總局難道還要受你的威脅不成!我想,國家體育總局離開安踏,會有更多、更好的贊助商!


新河流水


標題,答:作為安踏針對孫楊領獎的著裝問題,提出異議是沒毛病的。當問題發生,安踏面臨的是緊急商務攻關。馬上到事發現場,同合同另一方溝通,甚至可以找到孫楊本人,當面指出錯誤。及時制止了給雙方帶來的損失。安踏老總親自出面,個運動員照張相,既指出了錯誤,又挽回了雙方的面子!安踏大大出了一會正面形象。孫楊體總和你安踏老總一起照相,發到網上,安踏是大贏家!等於孫楊給了安踏一個絕好的機會!安踏還給了體總一個面子。這才叫攻關!摸黑孫楊是下策。一個大企業和一個小孩兒置氣,有意思嗎?格局呢?


劉淑煊


這或許是沒有理順哪些協議該優先遵守,哪些條款該優先執行而導致的奪目大戲。

按理個人協議與集體協議在重大場合誰應該被優先遵守,總局在這方面應該有制度規定的,如果沒有制度規定,那由於個人協議簽訂在前,那麼該被優先遵守的就應該是個人協議,如此前提下孫就沒有錯,那麼後來孫遵守了集體協議,那說明孫是一個顧大局的人,更不應被指責。

如果總局有制度規定集體協議優先,那孫應該遵守集體協議,這個時候孫卻遵守了個人協議,這說明什麼呢?孫難道不知道這樣做是不對的嗎?筆者不相信他不知道這樣做的後果,但是他就偏偏這樣做了,一場吸引全國體育迷眼球的超醒目事件也就出現了,於是廠家的曝光度就高出了許多,這是多好的事啊,沒有誰是輸家,吃瓜群眾們也跟著看熱鬧,也激動了一把啦。


kuangjw


這個題目起的很微妙,怎麼是安踏對孫揚橫加指責?前有車,後有轍,興你孫揚違反契約,卻不許安踏維護自身利益。這是什麼強盜邏輯?難道就因為孫揚拿了金牌?成績不是護身符,是非面前誰都不能搞特殊。一次孫揚事件,確實考量了現今我們國民的良知和素質。那些忽視醜陋而只盯金牌的人,真的令人寒心。中國社會如果是這些人成了主流,未來的國家會怎樣,實在是讓人不敢去想呀!


大漢子民14


安踏作為贊助商,發表這個聲明於情於理於法都是非常正常的商業行為,孫楊為了個人利益,原本也不是不可理解的行為,但是為了個人的利益,用披著國旗,打著愛國的名義來逃避責任的方法,哄騙吃瓜群眾,其實是非常可恥的行為,走向共和裡面有一句話,愛國主義是惡棍最後的避難所,在中國,無論什麼事,好像一打上愛國的標籤,就可以於理於法都至於不顧,可以肆意妄為,這才是中國現在最大的問題,批上國旗就是愛國?罵罵美國就是愛國?抵制韓國就是愛國?愛愛普京就是愛國?


龍血樹159


合同糾紛,應該法律解決,賽事期間,煽動輿論,抨擊運動員(無理扣大帽),這是一個愛國企業該做的?

100-1=0效應,用於這件事情,最恰當不過了!一個人無論如何優秀,只有出現錯誤,便會全盤否定!因為拿聖人標杆的人,對自己要求不高,而對他人要求完美!

用李雲龍電影的一句話:要殺李雲龍,也得等仗打完了,再說!

用一句不巧的話說:中國式圍觀是圍不出正義

安踏有理,卻打了一手爛牌!


獨家笨蛋


看圖說話,受人滴水之恩,湧泉相報,孫楊才是最有契約精神的那個,並沒有牛逼哄哄,做為運動員,低調務實,也有過低谷,通過不懈努力忍著渾身傷病挺過來,硬是重回巔峰,這才是對國家對民族最大的契約精神。



森林裡的X哥


安踏完全是是把自己的利益無限化大,指責他人的同時其實已失去人心。投資是想賺,這個大家都懂。可是不懂得大局觀,你安踏其實已出局了。361度不知道背地裡有沒有對孫楊要求什麼。至少361從始至終就沒有出來爭過什麼。反而是安踏把事件升級了。硬生生的和國家榮譽綁定在一起。這點就可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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