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餘輛電動車輛被拖移 遂昌交警重拳整治違停

2018-08-27 15:44 | 浙江新聞客戶端 通訊員 朱利輝 記者 雷曉雲

近年來,電動車發展迅速,電動車一族日益壯大,成為城市交通管理的一大難題,佔道違停現象尤為突出,道路交通擁堵時有發生。

為進一步規範道路交通秩序,進一步提升城市通行效率,從8月25日起,遂昌交警開展針對電動車亂停放等違法行為專項整治,對電動車不按規定停放的違法行為實施拖移和罰款處罰。

80余辆电动车辆被拖移 遂昌交警重拳整治违停

電動車輛被拖移

電動車價格不高,操作簡單,准入門檻低,目前已成為一種重要的交通工具,保有量激增。據統計,遂昌電動車的保有量至少在10萬輛以上,並且繼續保持快速增長的勢頭。與此同時,因電動車引發的交通事故也呈上升趨勢。更為麻煩的是,隨著電動車一族的日益壯大,佔道違停現象尤其突出,導致道路交通擁堵時有發生。

80余辆电动车辆被拖移 遂昌交警重拳整治违停

電動車輛被拖移

遂昌交警表示,很多市民只知道機動車不能亂停亂放,否則要受到交警部門的處罰,但是不認為電動車亂停亂放也是違法行為,更意識不到電動車亂停亂放的危害。為破解這一管理難題,遂昌交警大隊經過前期調研和宣傳基礎上,決定對電動車佔道違停現象進行全面整治。整治行動期間,交警以警車帶拖車的模式對縣城區全路段進行不間斷巡邏,採取“教育為主、處罰為輔”的執法方式,對違停電動車駕駛人在現場的進行教育並勸離,對駕駛人不在現場的依法拍照固定違法證據並拖移車輛。對拖移的電動車,當事人一律接受交通安全教育,在接受教育並繳納罰款後才可以取車。

80余辆电动车辆被拖移 遂昌交警重拳整治违停

電動車輛被拖移

兩天來,遂昌交警大隊共拖移違法停放電動車輛80餘輛,現場警示教育群眾200餘人,交警將處罰和教育的“度”拿捏得恰到好處,既充分發揮出了法律的震懾作用,又起到了良好的教育效果。整治現場,不少市民表示,原先很多電動車隨意在馬路上停放,對過往的行人、車輛造成極大的不便,現在通過整治,道路通暢了,過往車輛行駛也沒有阻礙了。

處罰法律依據: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非機動車應當在規定地點停放。未設停放地點的,非機動車停放不得妨礙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非機動車駕駛人違反規定的,處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罰款;非機動車駕駛人拒絕接受罰款處罰的,可以扣留其非機動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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