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起處理電子眼有變化?交警:到分局窗口處理和以前一樣

9月1日起處理電子眼有變化?交警:到分局窗口處理和以前一樣

8月25日上午,前來處理電子眼違法的市民在交警分局外排起了長隊

頂著炎炎烈日,排隊處理電子眼……從上週開始,我市各分局處理電子眼違法的人數猛增,排起了長隊,而這都源於“9月1日起到分局處理電子眼必須要提前綁定,否則就不能處理了”這樣一則消息,很多人都急著趕在9月1日之前去處理。

昨天,據交管部門獲悉,成都交警提醒:這則消息是對規定的誤讀,從9月1日起實施的機動車需提前綁定駕駛證才能處理違法只針對便民渠道(如郵政、銀行等)處理非本人的車輛。9月1日後到分局處理電子眼和以前一樣,市民無須這幾天頂著烈日排著長隊來處理。

8月25日上午,據交警三分局獲悉,儘管是週末,分局外仍排了很多前來處理電子眼違法的市民,在隨機問了幾位,駕駛員劉先生說,聽說9月1日過後就不能到分局處理電子眼了,他一早就來排隊了。駕駛員王師傅則說,他開朋友車的時候遭了電子眼,聽說9月1日後要綁定才能處理,他就趕著在9月1日之前來把違法處理了。

而實際上,這兩位駕駛員都沒有必要非得趕在9月1日前處理,交警三分局民警李明昭提醒說,絕大部分駕駛員都沒有正確理解9月1日開始實行的新規定。舉個例子,馬師傅借別人的車開,不小心違反了禁令標誌,遭了一個罰款100元記3分的電子眼,9月1日前,他可以到郵政儲蓄銀行處理這筆違法,但是9月1日後,他需要先綁定這輛車,才能到郵政儲蓄銀行繼續處理,只是多了綁定這麼一個步驟,其餘的都不變。如果9月1日過後,馬師傅要到分局窗口處理,流程等都不會有變化,還和以前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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