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英烈保護法全票通過!

據@新華視點 微博消息,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次會議27日下午全票表決通過了英雄烈士保護法,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譽、榮譽受法律保護,禁止歪曲、醜化、褻瀆、否定英雄烈士的事蹟和精神,宣揚、美化侵略戰爭和侵略行為,將依法懲處直至追究刑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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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英烈保護法,你需要了解這些內容

這些行為將侵害英雄烈士合法權益——

利用廣播電視、電影、出版物、電信、網絡等途徑侵害英雄烈士姓名、肖像、名譽等;

在英雄烈士紀念設施保護範圍內從事有損紀念英雄烈士環境和氛圍的活動,褻瀆英雄烈士事蹟和精神,宣揚、美化侵略戰爭和侵略行為;

侵佔、破壞、汙損英雄烈士紀念設施的;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在英雄烈士保護工作中濫用職權、翫忽職守、徇私舞弊的。

誰來負責英雄烈士的保護工作?

在國家層面,退役軍人事務部等專門負責英雄烈士保護工作的部門。

隨著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的貫徹落實,原本由民政部承擔的部分英雄烈士保護職責,調整到新組建的退役軍人事務部,同時該部門整合了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的軍官轉業安置職責,中央軍委政治工作部、後勤保障部有關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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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應地,英烈保護法作出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負責英雄歷史保護工作的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應當依法履行職責,做好英雄烈士保護工作。

這些事項,你需要了解

經過反覆研究,英烈保護法規定的英雄烈士範圍,包括近代以來,為國家、為民族、為人民作出犧牲和貢獻的英烈先驅和革命先行者,重點是中國共產黨、人民軍隊和人民共和國曆史上湧現的無數英雄烈士。

褻瀆英雄烈士事蹟和精神,宣揚、美化侵略戰爭和侵略行為,尋釁滋事,擾亂公共秩序,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涉英雄烈士案件訴訟費

英烈保護法不作“訴訟費用”的規定。

英烈保護法規定,每年國慶節前一日的9月30日為烈士紀念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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