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检动态」化隆县政府采纳海东市检察院的检察建议

7月15日,海东市人民检察院收到化隆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对沙家台苗圃归属整改情况的回复函,化隆回族自治县采纳了海东市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建议,纠正了其违法行为。

化隆县群科沙家台苗圃位于化隆县群科镇沙家台,始建于1978年,归化隆县林业局管理,苗圃占地面积1005亩。1989年12月10日化隆县政府给化隆县林业局颁发了林权证。2010年11月30日,化隆县政府召开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将群科沙家台苗圃整体划拨给化隆县农牧局管理。后化隆县农牧局将沙加台苗圃承包给了青海鑫源农牧业开发公司,用于现代畜牧业示范园区建设。现沙家台苗圃内部分林地遭到破坏。

「东检动态」化隆县政府采纳海东市检察院的检察建议

2018年4月海东市检察院在办理公益诉讼案件时发现,化隆回族自治县在没有林业部门审批的情况下,将化隆县林业局所有的群科镇沙家台苗圃划拨给化隆县农牧局,改变苗圃归属的行为违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关于加强国有林地权属管理几个问题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遂向化隆县政府发出纠正超越职权改变苗圃权属和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苗圃内国有财产遭到破坏的检察建议。

化隆县政府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于4月26日召开常务会专题研究检察建议的整改工作,经研究决定将沙加台苗圃整体归还给化隆县林业局管理,化隆县农牧局负责拆除苗圃内的违章建筑,化隆县林业局负责恢复苗圃内的林业生产,并以回复函形式回复海东市检察院。一份检察建议,督促了行政机关依法全面履职,纠正了行政机关的违法行为,防止了国有财产持续遭到破坏,维护了国家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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