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让巡察利剑作用更加彰显

“年内圆满完成二届市委第五轮、第六轮巡察工作,并注重巡察做足了巡察工作的‘后半篇文章’……”日前,海东市委巡察办召开总结会议。

海东市委巡察工作始终紧扣“六项纪律”,紧盯“三大问题”,紧抓“三个重点”,敢于较真碰硬,见物见人见细节,及时发现问题、纠正偏差,持续形成震慑,充分发挥了巡察的利剑作用。

海东:让巡察利剑作用更加彰显
海东:让巡察利剑作用更加彰显

巡察人员日常工作场景。

海东:让巡察利剑作用更加彰显

巡察人员走访农户。

海东:让巡察利剑作用更加彰显

巡察人员冒雪下乡。 海东市纪委监委宣传部供图

坚持以上率下

层层压实责任

“全面把握形式、深化思想认识,聚焦监督重点、提升巡察实效,把握正确导向、讲究方式方法,推进市县巡察、构筑常态长效。”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海东市委书记鸟成云在全市巡察工作推进会上对市县巡察工作再动员、再部署。

2019年,海东市委坚持以上率下,先后2次在市委常委会上传达学习中央巡视工作会议精神和全国市县巡察推进会会议精神以及省委巡视工作有关会议精神,市委常委会、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2次召开会议听取巡察情况汇报,研究安排市县区巡察工作。为进一步深化政治巡察,让市县区两级党委切实扛起主体责任,印发《关于进一步巩固深化市县区巡察工作的实施意见》。一年来,在市县区委的高度重视和有力推动下,在提升巡察质量和效果上下功夫,以巡察震慑向基层传导从严管党治党的强烈政治信号。2019年度,市、县区两级党委共对市、县、镇165个地方和单位党组织开展了巡察,发现移交各类问题79个,根据移交的线索,市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立案20宗。

聚焦四个重点

提升覆盖质量

“2019年,积极探索实现巡察工作全覆盖路径,明确四个重点,把常规巡察、专项巡察、机动巡察、靶向巡察有机结合……”海东市委巡察办负责人说。从而,充分发挥了不同巡察方式优势,提升了巡察覆盖的质量。

聚焦重点对象,有序推进“常规巡察”。按照五年规划和年初计划,2019年对市公安局、青海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市发改委等12个市直单位党委(党组)分2轮开展政治巡察。发现问题210条,问题线索9条,提出意见建议115条。

聚焦重点领域,扎实开展“专项巡察”。把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作为主要任务和主攻方向,2019年对平安区委、循化县委和其他4县(区)31个重点乡镇、16个重点部门开展2轮专项巡察,实现对全市94个乡镇和县(区)直重点部门扶贫专项巡察全覆盖。发现问题817条,问题线索21条。

聚焦市委重点工作,灵活开展“机动巡察”。通过“常+专”方式,在对公安系统开展巡察的同时开展了扫黑除恶领域专项巡察。发现各类问题22条,移交问题线索6条,其中涉黑涉恶和公职人员充当“保护伞”线索3条。

聚焦重点内容,精准开展“靶向巡察”。坚持把“两个维护”和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作为首要任务,按照“五个紧扣”要求,突出“六个围绕、一个加强”,对巡察党组织进行全面“政治体检”。

创新方式方法

提高巡察质量

“被巡察的单位中的领导班子成员及干部,都工作和生活在同一个地方,常常是抬头不见低头见”一位抽调的巡察组工作人员起初对如何开展好工作非常困惑。

破解基层“熟人社会”监督难题,海东市县区作出了“提级巡察”和“交叉巡察”相结合的积极探索。

组建1个市委专项巡察组,专门对2个县(区)委精准扶贫工作开展专项巡察,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同时,从县(区)抽调组长和工作人员组建4个专项巡察组,交叉到异县(区)对重点乡镇和县(区)直部门进行提级交叉巡察。针对乐都、民和两县区扶贫工作的任务重,未巡察乡镇较多的实际,积极探索在两县区开展市县区联动巡察,指导两县区组建1个专项巡察组,配合市委专项巡察组开展巡察,做到了巡察一体推进,成果共用共享,构建了“市级统筹,市县联动,县际交叉”的巡察新格局。

海东市委在创新巡察方式的同时,为确保巡察工作依纪依规依法开展,制定《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向市委书记专题会议报告巡察工作情况的规定》,印发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巡察办公室、巡察组工作规则,制定《中共海东市委巡察工作绩效评估暂行办法》《中共海东市委巡察工作人员选配管理考核暂行办法》《中共海东市委巡察整改成效量化评估暂行办法》《中共海东市委巡察机构发现问题和线索移交办理办法》,形成了“一规划、三规则、六办法”制度体系。

深化整改落实

确保巡察成效

“巡察效果好不好,关键在整改,如果整改落实不到位,发现的问题得不到解决,巡察效果就会打折扣,成为‘烂尾’工程。”海东市纪委监委主管巡察的副书记表示。

海东市委坚持把推动解决问题是巡察工作的落脚点,为切实发挥巡察震慑、遏制、治本作用,在巡察过程中,对一些群众反映强烈,在短期内能够解诀的问题,坚持边巡边改、立行立改。仅在2019年的市委两轮巡察中,下发整改建议书30份,督促解决问题171件,收回违规资金4.7158万元,指导健全制度31项。

海东市坚持巡察整改环环相扣,在反馈移交环节建立“三个清单”,即: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要求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在移交清单上签字背书;并建立“五个台账”,即:问题台账、问题线索台账、意见整改台账、专题报告台账、成果运用台账,要求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定期报账、及时销账。同时,坚持以案促改,深化标本兼治,选编市县巡察发现的侵害群众利益的典型案例,印制宣传册《海东巡察·以案警鉴》。组织召开市县两级干部警示教育大会,督促被巡察党组织剖析问题根源,加强制度建设,巩固巡察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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