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記憶之(老發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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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票作為商戶給買家一種紙質憑證,是隨著人類社會商品交易的出現以及造紙術的發明而產生的。而正真出現的確切時間現已無法考證。就發票的存世情況來看,目前我們能找到的老發票大都為清代,民國,解放初的東西。

清代,民國早期的發票大多為木刻版印刷品,少部分由銅鐵印版印刷,因此當時的發票顯得比較粗糙簡約,但卻不失古樸大方。早期的發票印版是商家根據自己的需要向專業的刻印鋪定製的,同時也定製了許多與發票相搭配的印章(如花章,店號章,吉語章,住址章,以及一些防偽章),到了民國中後期,隨著印刷技術的提高,彩色油墨的使用,木刻印版已不能滿足社會的需求了,於是出現了多種技術印刷,以及先進的機器油印,發票的印刷進入一個嶄新的階段,發票的印製比以前有了一個質的飛躍。這時的發票印製更加精細複雜,色彩也更加豐富多彩。

解放前的發票是提供給顧客的憑證,因此它的設計和用印蓋章方面都要遵循一定的規矩和模式,設計方面,如發票票面的中央上方多為店號等。蓋章方面如發票票面右上方字標首處蓋“順意”,“如意”,“吉祥”等吉祥花章。票面左下方蓋店號章,如“xx號”,“xx號印章”,“xx號貨印”等。在錢款金額上加蓋“一本萬利”,“萬事如意”等吉語章,也有加蓋“公平交易”,“買賣公平”等章,以及在總計金額處往往蓋有防偽章等。同時在發票上也蓋有一些體現商家對客戶的承諾,以及買賣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的印章,如“誠信”,“公平交易”,“貨出不退”,“稅費各半”,“稅費自理”等,還有一些反映當時貨幣兌換等的印章,如“xx大洋換xx”。

由於早期的老發票不僅作為一種憑證,同時他也起了一定的宣傳廣告效果,因此精明的商家也非常重視發票的版面設計以及印刷的質量,所以那個時期的發票總的來說是比較精美的。而解放後,為了便於管理,防止偷漏稅,政府財政稅務部門對發票進行了統一管理。剛開始還沿用民國時期的發票,只是修改一下時間,加貼解放後的印花。後來,政府下放一些權利給各行業的同業公會,讓他們進行監管,印製發票,加貼印花。從收藏到的發票知道在1952年就已經由政府稅務部門進行統一印製管理。由政府部門統一定製的發票,與民國時期的發票相比較顯得比較單調,不美觀。

發票收藏是故紙收藏的一個門類,已經越來越受到許多藏家的喜歡。一張張的發票不僅反映了各個歷史時期商品流通稅率的變化,同時也是中國傳統商業文化的體現,展現了傳統中國商人的誠信經營,公平交易的優良商業道德觀,這種傳統的道德觀應該得到發揚和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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