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歲離婚女人的故事:離婚時,有一種東西絕對不能要,影響幸福

40歲離婚女人的故事:離婚時,有一種東西絕對不能要,影響幸福

常常聽到有人說,離過婚的女人這輩子再也無法幸福了。

最開始,我非常不認同這種觀點,離婚女人又不是犯了什麼不可饒恕的大罪,只不過是結婚時腦子進了水,看錯了人,愛錯了,做了婚姻的逃兵,憑什麼不能獲得幸福?!

犯了錯及時改正止損總比將錯就錯,得過且過要好得多,這是女人的大智慧。

但後來我仔細想了下,離婚女人不容易獲得幸福這個觀點也有它觀點獨到的一面。

之前的文章裡我也說過,夫妻二人走到離婚這一步時,已經沒什麼感情可言了,離婚就是談生意,房子,車子,存款這些,該要咱們就得要,必須爭取,但是,唯一有一樣東西,我們絕對不能要。

40歲離婚女人的故事:離婚時,有一種東西絕對不能要,影響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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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歲的李雪和前夫離婚已經3年了,這3年裡,她過得一點都不幸福,並不是現任老公對她不好,相反,簡直把她寵成了公主。

每天早上天還沒亮,他就會爬起來給她做早餐,要麼是煎手抓餅、要麼是煮湯圓、要麼是海鮮小混沌......生怕她吃膩了,變著花樣地做。

哪怕工作再忙,聽說她生病了都會請假回來送她去醫院。

朋友們都說,張雪的命好,二婚還能遇到這樣的男人,的確,張雪自己也覺得,老公真的沒得挑,之所以自己覺得不幸福,是自己心裡一直沒有放下前夫。

每個夜深人靜的時候,她總會想起和前夫相處的點點滴滴,曾經一起爬過的山,遊過的河,走過的路,都成了阻隔她感知幸福的攔路虎。

張雪說,自己和前夫離婚的原因是他婚外戀,劈腿,而當初的自己年輕氣盛,當即就提出了離婚。現在想來,其實有點後悔。

她還說,”男人嘛,在外面偷吃很正常,自己還是太沖動了,至少應該給他一次機會。“

40歲離婚女人的故事:離婚時,有一種東西絕對不能要,影響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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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知道像李雪這樣身在福中不知福的女人有多少,但是,肯定不在少數。

女人都是顧念舊情的感性動物,拿得起,但不一定說放下就能放下,就算是在曾經的婚姻裡受了委屈,也會在心底裡替對方辯解,責怪自己不夠大度,不夠寬宏大量。

其實,這樣是完全沒必要的,不僅挽回不了失敗的感情,還會影響你繼續追求幸福,要知道婚姻裡最忌諱的就是”吃著碗裡的,看著鍋裡的“,明明離婚了還藕斷絲連。

離婚時,有一樣東西絕對不能要,那就是你對前夫的眷念和不捨,離婚是對過去的告別,必須徹底。

聰明的女人都該懂得一個道理,珍惜眼下的幸福,擁抱眼前的人才最重要,那些不必要的東西早晚會成為你的負累,越早扔掉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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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話題:離婚後,你能徹底忘記前夫/前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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