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最近热传的“酒后躺车内休息也算酒驾”
饮酒(醉驾)驾车交通违法犯罪行为的认定,要符合3个条件:
◎一是血液酒精含量达到一定数值标准,即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大于等于20毫克、小于80毫克的为饮酒;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大于等于80毫克的为醉酒。
◎二是驾驶机动车。
◎三是上道路行驶。
这里需要说明的是,对于“驾驶”的行为,主要是指车辆启动之后发生了物理位移,所以如果仅仅是“酒后躺车内休息”,不能算酒驾行为。
针对“搭乘酒驾车也要负责任”,
这种说法也是不准确的!
所谓“酒驾车”的同车人承担责任,一般是
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明知驾驶人喝了酒,还将车辆交由其驾驶,以及教唆、指使、强迫驾驶人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可能涉嫌构成危险驾驶共犯,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理念希望广大驾驶人入心入脑,也希望朋友们在饮酒聚餐后,相互监督相互提醒,对酒驾行为进行劝阻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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