崑山正常行駛的男子被追砍後反殺寶馬男,他最後結果會怎樣?

HZT888


屬於無限正當防衛,應該無罪釋放!

無限正當防衛,是指對正在進行行兇、殺人、搶劫、強姦、綁架以及其他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而採取防衛行為,造成不法侵害人傷亡的,不屬於防衛過當,仍然屬於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

大家都希望電動車男不會被判刑,我認為不會。

發生在崑山市順帆路震川路囗:寶馬強行變道碰到電瓶車了,寶馬司機下來爭吵到紋身壯漢男怒揍電動車男,電動車主一直忍讓。紋身男把電瓶車打了一頓不解氣,這個死掉的大花膀子還跑回車上拿刀砍人。結果一刀二刀三刀,第四刀被電動車男神奇的躲掉了,原來他才是真正隱藏的世外高手。然後逆轉出現了,第五刀,刀竟然飛了出去,是傳說的小李飛刀嗎。電瓶車男快人一步凌波微步加上蒙古摔跤搶到神器,反身就是給紋身壯漢實實在在的一刀,然後追著一頓反殺,大花膀子逃也逃不過,自己反而被砍死了。看得大快人心,十分解氣!

我認為電動車男不反抗估計現在躺在地上就是自己了,紋身男構成了行兇殺人,反殺毫無問題!(可以看圖2)

看了這麼多評論,我深深感到了這個社會正義的力量!我覺得好安心、好踏實、好舒坦!不是什麼事都要用利益去計較的,只是因為它是對的。希望我寫這篇文章能幫到他,希望大家的關注能幫助電車男無罪釋放!🙏

當然支持的覺得還行的能不能慷慨加個關注,捧個人場,謝謝各位看官了😄


鮮衣怒馬雲飛揚


看了完整視頻,我的心得體會就是“不作死,就不會死”!

天作孽,猶可活;自作孽,不可活。”此事發生在江蘇崑山。8月27日晚,華燈初上,一男子騎電動車正常行駛在非機動車車道上,一輛寶馬5系轎車變道想要駛入非機動車道,差點撞倒騎電動車的男子,雙方發生了口角。可能知道自己理虧,車上下來一個女子對男子進行安撫,本來這件事也就結束了。

誰曾想,一個人稱龍哥的紋身男從車內衝了出來,看言語上佔不到什麼便宜,於是重回車內拿了一把80釐米長的砍刀出來,以為這下子可以佔了上風。看著這個龍哥每天鍛鍊的視頻,還有一身壯實的“雞肉”,原本還為騎電動車的男子捏了一把冷汗,誰知道這個龍哥如此不堪一擊,本想砍人的,卻“不小心”的連刀都拿不穩,反而被騎電動車的男子撿去了。

在人身安全受到威脅的情況下,“人無殺虎意,虎有傷人心”,所以考慮到生命的可貴,考慮還有一家老小等著養活,騎電動車的男子被逼無奈之下,只有行使法律賦予的無限正當防衛權了,那就是在此過程中,即便造成人員傷亡,也不用承擔任何刑事責任。

有人說,龍哥已經往車上逃跑,已經失去了抵抗能力,對騎車男子已構不成威脅了,但是大家沒有考慮到這樣的情況,花臂男既然能拿出80釐米的砍刀,誰知道車裡還有沒有更兇悍的利器了,所以只有“先下手為強”,否則就會“後下手遭殃”了。

我相信不管他人怎麼說,騎車男子肯定就是這麼想的!幹得絕對漂亮!


打虎拍蠅


筆者認真觀看了這段視頻,我認為,白衣男子的行為屬於典型的正當防衛,而且不屬於防衛過當。

一、關於白衣男的行為構成正當防衛

正當防衛的構成很簡單,刑法第二十條明確規定,為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而採取的制止不法侵害行為,對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屬於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

另外,防衛不能超過必要限度,但是對正在進行行兇、殺人、搶劫、強姦、綁架以及其他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而採取防衛行為,造成不法侵害人傷亡的,不屬於防衛過當。這也就是刑法學上講的特殊防衛,大家習慣稱之為無限防衛。

本案中,事發是因為轎車違法變道頂到白衣男子的電瓶車之後,白衣男將電瓶車停到路邊等待協商處理事故。駕駛員及黑衣女子還是比較剋制的,在花臂哥出來毆打白衣男時還象徵性攔一下。白衣男子對事件發生沒有任何過錯。而且,從視頻可以看出,在一分多鐘的毆打過程中,白衣男子基本沒有還手,全程都處於一種躲避的狀態,對事件的激化也沒有責任。

然後花臂哥從車上拿下一把刀來對白衣男進行砍殺。在這個情況下,花臂哥的行為已經屬於正在進行的行兇、殺人等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行為了,對此,白衣男是完全有權實施正當防衛的。

在認定一個行為是不是正當防衛時,最關鍵的問題時認定不法侵害行為“正在進行”。很多朋友對“正在進行”存在很大誤解,之前在討論正當防衛問題時,甚至有人說過,在被強姦時,插入時可以防衛,拔出時就不可以了。聽的人真是一臉黑線。行為是一個連續的過程,只要是在一個犯罪故意統轄下,開始實施的犯罪行為尚未停止,被侵害的法益始終處於受害狀態,就屬於正在進行的犯罪行為。

比如本案中,花臂哥在砍殺過程中,刀子掉在地上,有人問這個情況還算不算花臂哥的犯罪行為已經停止,自然是不算的。

首先,刀子掉落並不是花臂哥主觀意志控制下自動將刀子扔掉停止實施砍殺行為,而是刀子在砍殺過程中無意掉落,花臂哥沒有主動停止犯罪行為。其次,刀子掉落之後,白衣男與花臂哥同時去地上搶刀子,只不過白衣男離刀子更近,才先於花臂哥拿到刀子。花臂哥的行為也充分表明,其並未放棄砍殺他人的犯罪行為,只要刀子拿到手裡,他還是會繼續實施犯罪。犯罪行為從未停止,白衣男的人身安全始終處於被危害的境況中。

所以,這個案件認定白衣男構成正當防衛是沒有任何問題的。

二、防衛是否過當

在確定白衣男的行為屬於正當防衛,我們還要討論下其行為是否過當,尤其是視頻中顯示白衣男拿到刀子砍了幾刀之後,花臂哥逃跑,白衣男還有追砍行為,對這個進行討論是很有必要的。

首先說觀點,我認為白衣男的行為同樣不算過當。正如上文所說,犯罪行為不能割裂來看,同樣,防衛行為也不能割裂。白衣男的行為從一開始完全屬於正當防衛的狀態,其主觀上是想要通過傷害侵害人保護自己人身安全。

這個主觀故意一直統轄著他的行為。在他不能確定自己的人身安全得到保障的情況下,講白了就是在他不能確定自己的人身安全不會繼續受到侵害的情況下,誰也無權要求他停止防衛行為。

評價其人身安全是否屬於免受繼續侵害的情況,可以通過兩個方面來看,第一是花臂哥是否會停止繼續侵害,第二是看花臂哥是否有能力繼續侵害。

從視頻中可以看到,不管是他人阻攔還是白衣男的忍讓,都不能阻止花臂哥實施侵害行為。甚至刀子掉落之後,花臂哥仍然有與白衣男搶奪刀子的行為,所以,從這些客觀行為可以判斷,花臂哥絕不可能主動停止實施侵害。

那為了保護自身人身安全,白衣男就只能讓他喪失繼續侵害的能力了。從視頻中來看,花臂哥在白衣男追砍過程中,是完全具有繼續侵害的能力的,當然,具體的情況還是要看公安公佈的法醫學鑑定來進行判斷。但法不強人所難,只要白衣男在防衛過程中,花臂哥始終具有侵害能力,那誰也沒有資格要求處於那個情境下的白衣男專業且精準地判斷自己是不是已經安全了。

所以,單從視頻來看,我認為白衣男的行為並未過限,不應追究其刑事責任。

法律規定特殊防衛的目的,就是告訴所有人,如果有人侵害他人生命安全,此時為了保護被侵害者,侵害人的生命是可以付出的代價。

以上回答屬於個人觀點,歡迎討論。


丁大龍律師


大家看一下視頻,寶馬乘客有錯在先,電動車主頂多算是防衛過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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悅遊四方


剛看了一個視頻,震驚了。

又是一起小事引起的暴力案件!

一輛寶馬車變道被電動車擋住,結果變成了群毆電動車主,最後變成了街頭鬥毆殺人案!


8月27日的晚上21時37時,一位電瓶車車主行駛至在崑山當地的震川路路口時在非機動車道上等待紅燈轉綠。這事在他左側後方位於機動車道上的一輛寶馬轎車突然實線變道,對方準備強行穿插到右側的電瓶車車主所在的非機動車道上。

事實上,電瓶車車主此時的行為完全沒有任何的問題,因而其自然不願將道路讓開以供強行變道的寶馬車駛離,惱羞成怒的寶馬車主於是乎下了車並且似乎準備“收拾”一下對方。

寶馬車上下來人先是把電動車推到了人行道上。然後車上又不斷下來人去跟電動車主理論,並且開始推和打電動車主。最後下來了寶馬車司機,開始下來打電動車主。電動車主塊比較大,寶馬司機較為瘦小,可能打了不解氣,又返回車上拿了一把長刀下來開始砍電動車主。後來電動車主奪下了刀,開始追著寶馬司機砍,後來又向寶馬司機又砍了幾下。估計是害怕寶馬司機回過頭來打他,這可能造成了寶馬司機死亡。


整個事情說白了都是小事情引起。也就是擋了寶馬車變道的路線,引發了爭執。最後變成了對電動車主的毆打。

寶馬司機是個關鍵人物,兩次出來都導致了事件的進一步升級,寶馬司機身上紋身很重,可能平時就比較霸道。當其他人跟電動車主理論時,是他衝出來開始打電動車主,本來事情就可以結束了。結果他可能是覺得不解氣,竟然又回到車裡拿出來一把長一米左右的管制刀具出來,拿著這把管制刀具開始砍電動車主,追著電動車主砍了一陣後,電動車主開始只是躲避著跑著,後來,電動車主竟然把刀打在了地上,然後這時寶馬司機開始跑了。

從寶馬司機拿出砍刀砍電動車主,被電動車主奪下了砍刀,並且出於自衛,砍傷了寶馬司機,這時候還算是正當防衛!後來又追著寶馬司機砍頭部,而當時寶馬司機還是站著,這時候電動車主可能還是害怕他們砍他,因為他們畢竟人多勢眾,因此電動車主繼續用刀砍寶馬司機,這時可能涉嫌就是有點防衛過當!但是考慮到電動車主的危險處境,也應該算是正當防衛!


因此這裡應該判定電動車主正當防衛,也非常希望能夠看到電動車主被判無罪!應該真的是屬於正當防衛!如果真的涉嫌屬於防衛過當可能面臨著法律的懲處!

這真是一件小事引起的暴力案件!本來可以避免的!可惜最後還是釀成了悲劇!

退一步海闊天空,忍一忍風平浪靜!


睿思天下


看過這個新聞,我觸動很大。我認為電動車男子的行為是合理合法的,應該受到法律保護。下圖是施暴者的朋友圈。



我認為電動車男有權行使刑法上的無限防衛權,因為紋身男持刀砍人的行為已經危及電動車男的生命安全,而且現場還有那麼多同夥,面對正在進行的嚴重暴力行為,電動車男砍殺紋身男也是不需要負刑事責任的

從視頻可以看出,這是一起典型的黑社會尋釁滋事,奈何酒肉過度,握不緊砍刀,被人反殺的事件。 案件有以下幾點重要情節: 1、寶馬車交通違章,違法變道撞擊電瓶車,這是一切的起源; 2、光頭男一方有多名同夥,雖未直接參與毆打,但確實是光頭男一方的同夥,給人一種事實上的人多勢眾感覺; 3、光頭男先連續毆打電瓶車男,電車男基本處於捱打狀態; 4、光頭男再連續毆打後仍不肯罷休,返回車內取出管制刀具砍擊電車男,電車男極力躲避,在砍擊多次後,因失手而導致道具落地; 5、電車男搶在光頭男前拾取道具,開始反擊,在砍擊多次後,光頭男逃竄,電車男追上後仍予砍擊。 個人覺得這是比較典型的在面對黑惡勢力可能嚴重侵犯自己生命權利時,所實施的防衛行為,雖然在取得刀具後有追砍的行為,但在當時已經處於激憤反擊的情況下,人類大腦很難重新回到冷靜的狀態,所以還是屬於正當防衛,至多防衛過當。 在當今打擊黑惡勢力的大局下,人民群眾對黑惡勢力已經深惡痛絕的情況下,不宜屈從於某些壓力,對英勇反擊的電車男作出有罪判決!


上面是我的觀點,大家怎麼看。


浪跡天涯路人甲


雖說:法律是法律,人情是人情。法大於情!

但法律是為“正義”服務,為“公義”服務!豹紋男如此囂張跋扈,簡直為“一害”。


- 寶馬男先下手對電車男拳打腳踢的時候,可為他人考慮過?平時無法無天慣了吧? 在哪裡都是老子天下第一,人多欺負人少,個人不高,“氣勢”不小。

- 拳打腳踢別人,別人不還手,還上癮?從車裡那車超過半米的大砍刀。電車男是你“不共戴天”的仇人麼?打了一頓出出氣也就算了,還要趕盡殺絕?

- 拿著刀,裝腔作勢也就算了,你可是真的往電車男身上砍啊,刀刀見骨,窮追不捨,看的人觸目驚心!誰給你的膽量如此“兇殘暴戾”?

- 車裡藏著大砍刀,你到底想做什麼? 沒事拿著刀嚇唬人? 還是沒事拿著刀真的“砍人”?

- 電車男只是稍作自保,你的刀就被打落在地。沒本事,何必做”地痞無賴'之裝?有本事將大砍刀綁在自己的手上,纏上白布,紮緊?

- 街頭混混,打不過就跑,打的過就往死裡欺負。看看你們!

這就是赤裸裸的涉黑勢力,黑社會成員!


我只能說,死有餘辜!

但是我想對電車男說:我永遠支持你!

衷心希望政府能本著:打黑除惡,維護社會公義。祈求“無罪”釋放!


豪斯的上海灘


最後結果無非兩種,也就是目前爭議最大的。第一種:電動車男子屬於正當防衛,免責。第二種:電動車男屬於防衛過當,成立故意傷害罪或者故意殺人罪,承擔刑事責任。但是無論哪一種似乎都有一定的道理.這一點不知道閱讀中的你,是怎麼看待的。

視頻中的內容簡述:

  • 從監控畫面中能夠清楚地看到,當時寶馬車將電瓶車逼停以後,車裡下來了一男一女。女子看起來是對電瓶車主好言相勸,並幫他將電瓶車推上路邊,大事化小,防止事態擴大。
  • 寶馬車原本就不佔理,女子將電瓶車推到路邊之後,走人就好了。但與女子同時下車的男子,還要上去和電瓶車主糾纏理論,導致口角矛盾升級。
  • 這時候,車裡的司機——也就是寶馬男估計是仗著人多勢眾,沒有耐心等了,下來二話不說就對電瓶車主一頓推搡,推完還不過癮,還要拳打腳踢。
  • 電瓶車主佔據身高優勢,寶馬男身高劣勢且被一直同伴拉著無法近身,一怒之下返回車裡拿出砍刀,追著電瓶車主一頓猛砍。最後,刀沒拿穩,被電瓶車主搶去,後遭到反殺。

由此可見:

  • 第一、事件衝突的起因是寶馬車想要佔用非機動車道先行離開,已經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
  • 第二、事後男司機下車對電瓶車男子進行毆打的行為已經涉嫌尋釁滋事;
  • 第三、紋身男下車之後對電瓶車主進行毆打的行為也已經涉嫌尋釁滋事或者故意傷害罪;
  • 第四、紋身男之後拿出砍刀的行為已經屬於刑事犯罪行為,其揮舞砍刀的行為已經涉嫌暴力性犯罪!

第一種觀點:男子構成正當防衛,免責

目前輿論一邊倒的傾向於認定電瓶車男屬於正當防衛,應當免責。正當防衛大家都比較熟悉了,為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進行中的不法侵害,而採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對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屬於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

另外刑法特別規定,針對正在進行行兇、殺人、搶劫、強姦、綁架以及其他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而採取防衛行為,造成不法侵害人傷亡的,不屬於防衛過當,仍然屬於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

然而結合辦案來說,電動車男子之前連續被多人毆打併沒有還手的情況下,紋身男手持砍刀直接揮砍的行為已經構成嚴重違紀人身安全的暴利性犯罪,據此此時電動車男子採取反抗的行為已經符合了正當防衛當中無限條件,據此認定電動車男子為正當防衛,應當免責。

第二種觀點:男子構成防衛過當,承擔責任。

正如其他答者所說,結合視頻可見電動車男子撿拾砍刀揮砍共計兩次,第一次是紋身男自己失手將刀掉落之後被電動車男子撿拾起來進行自衛,第二次是電動車男子自衛過程中掉落後再次撿拾起來進行揮砍。

從這當中可以發現此前毆打的幾人均準備逃離現場,由其是紋身男在第一次被砍之後,準備逃離,但是無奈被電動車男子追上後,再次揮刀追砍最終死亡。

可以說第一次電動車男子揮砍的行為構成正當防衛,應該是沒有任何問題,但是第二次在面對紋身男已經逃離的情況下,仍然撿拾砍刀進行追砍的行為就已經不具備正當防衛的性質。

故而結合本案當中的實際情況,第二種觀點認為男子構成防衛過當,應當予以懲處。

個人觀點:

看似兩種觀點都有道理,但是個人傾向於認定電動車男子的行為屬於正當防衛,理由除了上述理由之外,還有一點是需要說明的在當時的情況之下,電動車男子先被多人毆打,然後再被紋身男持刀揮砍的情況下。換做任何一個正常人此時都難以保持十足的冷靜,還要冷靜的判斷紋身男對自己是否構成威脅的情況,有點強人所難。

但是有一個焦點就是第二次揮砍的過程中紋身男並沒有和電動車男子爭搶砍刀,而是試圖逃離現場,這一塊很可能被認定為不構成正當防衛的理由。正當防衛的難題就在於,一般受害人被侵害時,才是正當防衛觸發的時間點。但是真正行使“正當防衛”權力時,可能時間點已經錯過。所以究竟如何判罰,還是等待法院的判決吧。


麋鹿說法


昨天發生在江蘇崑山的一起由交通事故引發的刑事案件引發了媒體的廣泛關注,輿論都是一邊倒的在抨擊囂張跋扈之人。不得不說這是一場悲劇,本來可以避免,但……



電動車無意中擋住了寶馬車的去路,這在所有人看來都是再小不過的糾紛了,讓一讓就過去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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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小主666


剛剛看了視頻和現場圖片,真的要替電動車男子在這裡鳴不平。

試想一下,一向安分守己的你下了晚班在非機動車道安安靜靜地等紅燈,這邊來輛私家車要佔你道,幾個人把你叫到一旁拳打腳踢,更可惡地是對方一個花膀子的還拿刀威脅你,當你遇到這種情景,你會做出怎樣的反應?我相信每一個平頭老百姓見了這陣勢都得懵!

我騎著車,守著法,就這樣被社會大哥砍了,上哪兒說理去!

電動車男一忍再忍,對方依舊不依不饒,然而估計是刀都看不下去了,在花膀子揮刀砍人時,刀竟然自己飛了。這麼好一次反殺機會,電動車男情急之下撿起刀還擊,花膀子男卒!

我不瞭解這種情況是否屬於正當防衛,但我相信法律,相信法官會給電動車男一個公平的判決,畢竟這次是全國人民在看!

在這裡,我只想從一個百姓的角度來看這個問題。

1-電動車男以後的生活怎麼辦?

無論他是否有罪,他都無法避開一個事實,他殺了人,對方也有自己的家庭。電動車男的生活必定會受到困擾,甚至死者親屬的打擊報復。

現在的社會很怪,壞人橫行霸道沒有好的處理辦法,好人想反抗卻勢單力薄,大多數情況下是受辱的對象。電動車男應該就屬於這類好人,無可奈何地反抗,真的很累很受傷!

如果這一刀沒有乾死花膀子,我相信電動車男會有無盡的麻煩,幸好他死了,這是最理想的結果!



2-死者是什麼身份?



我們不知道死者的職業,但從他滿身的紋身打,死前練習搏擊的視頻,以及車裡抽出的長刀來看,這人很社會,絕非善類。試想一下,誰沒事車裡會放一把長刀,那可不是什麼水果刀!



現在國家正在打黑除惡,風頭正緊,一定要查清楚這人的身份,是否與黑惡勢力有關係。我們不冤枉一個好人,也絕不會放過一個壞人,哪怕你成了鬼,也得拉出來受審!

3-死者生活的圈子是怎樣的?

從流傳出來的朋友圈可以看出,死者的朋友並沒有因他的死而反思,反而將此類事件歸為仇富。



這他媽腦子多久沒用了才能聯想到這兒?原諒我粗魯了一下,別無他法發洩!殺你就是仇富了,你開個破寶馬就是有錢人了?這麼快就劃分階級了?麻煩大哥搞明白,要不是你們挑事,能有這事兒?自己作得一手好死,怨不得別人。反而我替那電動車哥們感到不值,你是替天行道了,可也惹了一身騷啊!

最後的最後,還是替電動車男子感到不平,為什麼在路口等個紅燈會惹上這麼大的麻煩,他只是想盡快回家吃一口媳婦做的熱飯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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