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正常行驶的男子被追砍后反杀宝马男,他最后结果会怎样?

HZT888


属于无限正当防卫,应该无罪释放!

无限正当防卫,是指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而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仍然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大家都希望电动车男不会被判刑,我认为不会。

发生在昆山市顺帆路震川路囗:宝马强行变道碰到电瓶车了,宝马司机下来争吵到纹身壮汉男怒揍电动车男,电动车主一直忍让。纹身男把电瓶车打了一顿不解气,这个死掉的大花膀子还跑回车上拿刀砍人。结果一刀二刀三刀,第四刀被电动车男神奇的躲掉了,原来他才是真正隐藏的世外高手。然后逆转出现了,第五刀,刀竟然飞了出去,是传说的小李飞刀吗。电瓶车男快人一步凌波微步加上蒙古摔跤抢到神器,反身就是给纹身壮汉实实在在的一刀,然后追着一顿反杀,大花膀子逃也逃不过,自己反而被砍死了。看得大快人心,十分解气!

我认为电动车男不反抗估计现在躺在地上就是自己了,纹身男构成了行凶杀人,反杀毫无问题!(可以看图2)

看了这么多评论,我深深感到了这个社会正义的力量!我觉得好安心、好踏实、好舒坦!不是什么事都要用利益去计较的,只是因为它是对的。希望我写这篇文章能帮到他,希望大家的关注能帮助电车男无罪释放!🙏

当然支持的觉得还行的能不能慷慨加个关注,捧个人场,谢谢各位看官了😄


鲜衣怒马云飞扬


看了完整视频,我的心得体会就是“不作死,就不会死”!

天作孽,犹可活;自作孽,不可活。”此事发生在江苏昆山。8月27日晚,华灯初上,一男子骑电动车正常行驶在非机动车车道上,一辆宝马5系轿车变道想要驶入非机动车道,差点撞倒骑电动车的男子,双方发生了口角。可能知道自己理亏,车上下来一个女子对男子进行安抚,本来这件事也就结束了。

谁曾想,一个人称龙哥的纹身男从车内冲了出来,看言语上占不到什么便宜,于是重回车内拿了一把80厘米长的砍刀出来,以为这下子可以占了上风。看着这个龙哥每天锻炼的视频,还有一身壮实的“鸡肉”,原本还为骑电动车的男子捏了一把冷汗,谁知道这个龙哥如此不堪一击,本想砍人的,却“不小心”的连刀都拿不稳,反而被骑电动车的男子捡去了。

在人身安全受到威胁的情况下,“人无杀虎意,虎有伤人心”,所以考虑到生命的可贵,考虑还有一家老小等着养活,骑电动车的男子被逼无奈之下,只有行使法律赋予的无限正当防卫权了,那就是在此过程中,即便造成人员伤亡,也不用承担任何刑事责任。

有人说,龙哥已经往车上逃跑,已经失去了抵抗能力,对骑车男子已构不成威胁了,但是大家没有考虑到这样的情况,花臂男既然能拿出80厘米的砍刀,谁知道车里还有没有更凶悍的利器了,所以只有“先下手为强”,否则就会“后下手遭殃”了。

我相信不管他人怎么说,骑车男子肯定就是这么想的!干得绝对漂亮!


打虎拍蝇


笔者认真观看了这段视频,我认为,白衣男子的行为属于典型的正当防卫,而且不属于防卫过当。

一、关于白衣男的行为构成正当防卫

正当防卫的构成很简单,刑法第二十条明确规定,为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另外,防卫不能超过必要限度,但是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而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这也就是刑法学上讲的特殊防卫,大家习惯称之为无限防卫。

本案中,事发是因为轿车违法变道顶到白衣男子的电瓶车之后,白衣男将电瓶车停到路边等待协商处理事故。驾驶员及黑衣女子还是比较克制的,在花臂哥出来殴打白衣男时还象征性拦一下。白衣男子对事件发生没有任何过错。而且,从视频可以看出,在一分多钟的殴打过程中,白衣男子基本没有还手,全程都处于一种躲避的状态,对事件的激化也没有责任。

然后花臂哥从车上拿下一把刀来对白衣男进行砍杀。在这个情况下,花臂哥的行为已经属于正在进行的行凶、杀人等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行为了,对此,白衣男是完全有权实施正当防卫的。

在认定一个行为是不是正当防卫时,最关键的问题时认定不法侵害行为“正在进行”。很多朋友对“正在进行”存在很大误解,之前在讨论正当防卫问题时,甚至有人说过,在被强奸时,插入时可以防卫,拔出时就不可以了。听的人真是一脸黑线。行为是一个连续的过程,只要是在一个犯罪故意统辖下,开始实施的犯罪行为尚未停止,被侵害的法益始终处于受害状态,就属于正在进行的犯罪行为。

比如本案中,花臂哥在砍杀过程中,刀子掉在地上,有人问这个情况还算不算花臂哥的犯罪行为已经停止,自然是不算的。

首先,刀子掉落并不是花臂哥主观意志控制下自动将刀子扔掉停止实施砍杀行为,而是刀子在砍杀过程中无意掉落,花臂哥没有主动停止犯罪行为。其次,刀子掉落之后,白衣男与花臂哥同时去地上抢刀子,只不过白衣男离刀子更近,才先于花臂哥拿到刀子。花臂哥的行为也充分表明,其并未放弃砍杀他人的犯罪行为,只要刀子拿到手里,他还是会继续实施犯罪。犯罪行为从未停止,白衣男的人身安全始终处于被危害的境况中。

所以,这个案件认定白衣男构成正当防卫是没有任何问题的。

二、防卫是否过当

在确定白衣男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我们还要讨论下其行为是否过当,尤其是视频中显示白衣男拿到刀子砍了几刀之后,花臂哥逃跑,白衣男还有追砍行为,对这个进行讨论是很有必要的。

首先说观点,我认为白衣男的行为同样不算过当。正如上文所说,犯罪行为不能割裂来看,同样,防卫行为也不能割裂。白衣男的行为从一开始完全属于正当防卫的状态,其主观上是想要通过伤害侵害人保护自己人身安全。

这个主观故意一直统辖着他的行为。在他不能确定自己的人身安全得到保障的情况下,讲白了就是在他不能确定自己的人身安全不会继续受到侵害的情况下,谁也无权要求他停止防卫行为。

评价其人身安全是否属于免受继续侵害的情况,可以通过两个方面来看,第一是花臂哥是否会停止继续侵害,第二是看花臂哥是否有能力继续侵害。

从视频中可以看到,不管是他人阻拦还是白衣男的忍让,都不能阻止花臂哥实施侵害行为。甚至刀子掉落之后,花臂哥仍然有与白衣男抢夺刀子的行为,所以,从这些客观行为可以判断,花臂哥绝不可能主动停止实施侵害。

那为了保护自身人身安全,白衣男就只能让他丧失继续侵害的能力了。从视频中来看,花臂哥在白衣男追砍过程中,是完全具有继续侵害的能力的,当然,具体的情况还是要看公安公布的法医学鉴定来进行判断。但法不强人所难,只要白衣男在防卫过程中,花臂哥始终具有侵害能力,那谁也没有资格要求处于那个情境下的白衣男专业且精准地判断自己是不是已经安全了。

所以,单从视频来看,我认为白衣男的行为并未过限,不应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律规定特殊防卫的目的,就是告诉所有人,如果有人侵害他人生命安全,此时为了保护被侵害者,侵害人的生命是可以付出的代价。

以上回答属于个人观点,欢迎讨论。


丁大龙律师


大家看一下视频,宝马乘客有错在先,电动车主顶多算是防卫过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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悦游四方


刚看了一个视频,震惊了。

又是一起小事引起的暴力案件!

一辆宝马车变道被电动车挡住,结果变成了群殴电动车主,最后变成了街头斗殴杀人案!


8月27日的晚上21时37时,一位电瓶车车主行驶至在昆山当地的震川路路口时在非机动车道上等待红灯转绿。这事在他左侧后方位于机动车道上的一辆宝马轿车突然实线变道,对方准备强行穿插到右侧的电瓶车车主所在的非机动车道上。

事实上,电瓶车车主此时的行为完全没有任何的问题,因而其自然不愿将道路让开以供强行变道的宝马车驶离,恼羞成怒的宝马车主于是乎下了车并且似乎准备“收拾”一下对方。

宝马车上下来人先是把电动车推到了人行道上。然后车上又不断下来人去跟电动车主理论,并且开始推和打电动车主。最后下来了宝马车司机,开始下来打电动车主。电动车主块比较大,宝马司机较为瘦小,可能打了不解气,又返回车上拿了一把长刀下来开始砍电动车主。后来电动车主夺下了刀,开始追着宝马司机砍,后来又向宝马司机又砍了几下。估计是害怕宝马司机回过头来打他,这可能造成了宝马司机死亡。


整个事情说白了都是小事情引起。也就是挡了宝马车变道的路线,引发了争执。最后变成了对电动车主的殴打。

宝马司机是个关键人物,两次出来都导致了事件的进一步升级,宝马司机身上纹身很重,可能平时就比较霸道。当其他人跟电动车主理论时,是他冲出来开始打电动车主,本来事情就可以结束了。结果他可能是觉得不解气,竟然又回到车里拿出来一把长一米左右的管制刀具出来,拿着这把管制刀具开始砍电动车主,追着电动车主砍了一阵后,电动车主开始只是躲避着跑着,后来,电动车主竟然把刀打在了地上,然后这时宝马司机开始跑了。

从宝马司机拿出砍刀砍电动车主,被电动车主夺下了砍刀,并且出于自卫,砍伤了宝马司机,这时候还算是正当防卫!后来又追着宝马司机砍头部,而当时宝马司机还是站着,这时候电动车主可能还是害怕他们砍他,因为他们毕竟人多势众,因此电动车主继续用刀砍宝马司机,这时可能涉嫌就是有点防卫过当!但是考虑到电动车主的危险处境,也应该算是正当防卫!


因此这里应该判定电动车主正当防卫,也非常希望能够看到电动车主被判无罪!应该真的是属于正当防卫!如果真的涉嫌属于防卫过当可能面临着法律的惩处!

这真是一件小事引起的暴力案件!本来可以避免的!可惜最后还是酿成了悲剧!

退一步海阔天空,忍一忍风平浪静!


睿思天下


看过这个新闻,我触动很大。我认为电动车男子的行为是合理合法的,应该受到法律保护。下图是施暴者的朋友圈。



我认为电动车男有权行使刑法上的无限防卫权,因为纹身男持刀砍人的行为已经危及电动车男的生命安全,而且现场还有那么多同伙,面对正在进行的严重暴力行为,电动车男砍杀纹身男也是不需要负刑事责任的

从视频可以看出,这是一起典型的黑社会寻衅滋事,奈何酒肉过度,握不紧砍刀,被人反杀的事件。 案件有以下几点重要情节: 1、宝马车交通违章,违法变道撞击电瓶车,这是一切的起源; 2、光头男一方有多名同伙,虽未直接参与殴打,但确实是光头男一方的同伙,给人一种事实上的人多势众感觉; 3、光头男先连续殴打电瓶车男,电车男基本处于挨打状态; 4、光头男再连续殴打后仍不肯罢休,返回车内取出管制刀具砍击电车男,电车男极力躲避,在砍击多次后,因失手而导致道具落地; 5、电车男抢在光头男前拾取道具,开始反击,在砍击多次后,光头男逃窜,电车男追上后仍予砍击。 个人觉得这是比较典型的在面对黑恶势力可能严重侵犯自己生命权利时,所实施的防卫行为,虽然在取得刀具后有追砍的行为,但在当时已经处于激愤反击的情况下,人类大脑很难重新回到冷静的状态,所以还是属于正当防卫,至多防卫过当。 在当今打击黑恶势力的大局下,人民群众对黑恶势力已经深恶痛绝的情况下,不宜屈从于某些压力,对英勇反击的电车男作出有罪判决!


上面是我的观点,大家怎么看。


浪迹天涯路人甲


虽说:法律是法律,人情是人情。法大于情!

但法律是为“正义”服务,为“公义”服务!豹纹男如此嚣张跋扈,简直为“一害”。


- 宝马男先下手对电车男拳打脚踢的时候,可为他人考虑过?平时无法无天惯了吧? 在哪里都是老子天下第一,人多欺负人少,个人不高,“气势”不小。

- 拳打脚踢别人,别人不还手,还上瘾?从车里那车超过半米的大砍刀。电车男是你“不共戴天”的仇人么?打了一顿出出气也就算了,还要赶尽杀绝?

- 拿着刀,装腔作势也就算了,你可是真的往电车男身上砍啊,刀刀见骨,穷追不舍,看的人触目惊心!谁给你的胆量如此“凶残暴戾”?

- 车里藏着大砍刀,你到底想做什么? 没事拿着刀吓唬人? 还是没事拿着刀真的“砍人”?

- 电车男只是稍作自保,你的刀就被打落在地。没本事,何必做”地痞无赖'之装?有本事将大砍刀绑在自己的手上,缠上白布,扎紧?

- 街头混混,打不过就跑,打的过就往死里欺负。看看你们!

这就是赤裸裸的涉黑势力,黑社会成员!


我只能说,死有余辜!

但是我想对电车男说:我永远支持你!

衷心希望政府能本着:打黑除恶,维护社会公义。祈求“无罪”释放!


豪斯的上海滩


最后结果无非两种,也就是目前争议最大的。第一种:电动车男子属于正当防卫,免责。第二种:电动车男属于防卫过当,成立故意伤害罪或者故意杀人罪,承担刑事责任。但是无论哪一种似乎都有一定的道理.这一点不知道阅读中的你,是怎么看待的。

视频中的内容简述:

  • 从监控画面中能够清楚地看到,当时宝马车将电瓶车逼停以后,车里下来了一男一女。女子看起来是对电瓶车主好言相劝,并帮他将电瓶车推上路边,大事化小,防止事态扩大。
  • 宝马车原本就不占理,女子将电瓶车推到路边之后,走人就好了。但与女子同时下车的男子,还要上去和电瓶车主纠缠理论,导致口角矛盾升级。
  • 这时候,车里的司机——也就是宝马男估计是仗着人多势众,没有耐心等了,下来二话不说就对电瓶车主一顿推搡,推完还不过瘾,还要拳打脚踢。
  • 电瓶车主占据身高优势,宝马男身高劣势且被一直同伴拉着无法近身,一怒之下返回车里拿出砍刀,追着电瓶车主一顿猛砍。最后,刀没拿稳,被电瓶车主抢去,后遭到反杀。

由此可见:

  • 第一、事件冲突的起因是宝马车想要占用非机动车道先行离开,已经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
  • 第二、事后男司机下车对电瓶车男子进行殴打的行为已经涉嫌寻衅滋事;
  • 第三、纹身男下车之后对电瓶车主进行殴打的行为也已经涉嫌寻衅滋事或者故意伤害罪;
  • 第四、纹身男之后拿出砍刀的行为已经属于刑事犯罪行为,其挥舞砍刀的行为已经涉嫌暴力性犯罪!

第一种观点:男子构成正当防卫,免责

目前舆论一边倒的倾向于认定电瓶车男属于正当防卫,应当免责。正当防卫大家都比较熟悉了,为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中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另外刑法特别规定,针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而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仍然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然而结合办案来说,电动车男子之前连续被多人殴打并没有还手的情况下,纹身男手持砍刀直接挥砍的行为已经构成严重违纪人身安全的暴利性犯罪,据此此时电动车男子采取反抗的行为已经符合了正当防卫当中无限条件,据此认定电动车男子为正当防卫,应当免责。

第二种观点:男子构成防卫过当,承担责任。

正如其他答者所说,结合视频可见电动车男子捡拾砍刀挥砍共计两次,第一次是纹身男自己失手将刀掉落之后被电动车男子捡拾起来进行自卫,第二次是电动车男子自卫过程中掉落后再次捡拾起来进行挥砍。

从这当中可以发现此前殴打的几人均准备逃离现场,由其是纹身男在第一次被砍之后,准备逃离,但是无奈被电动车男子追上后,再次挥刀追砍最终死亡。

可以说第一次电动车男子挥砍的行为构成正当防卫,应该是没有任何问题,但是第二次在面对纹身男已经逃离的情况下,仍然捡拾砍刀进行追砍的行为就已经不具备正当防卫的性质。

故而结合本案当中的实际情况,第二种观点认为男子构成防卫过当,应当予以惩处。

个人观点:

看似两种观点都有道理,但是个人倾向于认定电动车男子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理由除了上述理由之外,还有一点是需要说明的在当时的情况之下,电动车男子先被多人殴打,然后再被纹身男持刀挥砍的情况下。换做任何一个正常人此时都难以保持十足的冷静,还要冷静的判断纹身男对自己是否构成威胁的情况,有点强人所难。

但是有一个焦点就是第二次挥砍的过程中纹身男并没有和电动车男子争抢砍刀,而是试图逃离现场,这一块很可能被认定为不构成正当防卫的理由。正当防卫的难题就在于,一般受害人被侵害时,才是正当防卫触发的时间点。但是真正行使“正当防卫”权力时,可能时间点已经错过。所以究竟如何判罚,还是等待法院的判决吧。


麋鹿说法


昨天发生在江苏昆山的一起由交通事故引发的刑事案件引发了媒体的广泛关注,舆论都是一边倒的在抨击嚣张跋扈之人。不得不说这是一场悲剧,本来可以避免,但……



电动车无意中挡住了宝马车的去路,这在所有人看来都是再小不过的纠纷了,让一让就过去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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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小主666


刚刚看了视频和现场图片,真的要替电动车男子在这里鸣不平。

试想一下,一向安分守己的你下了晚班在非机动车道安安静静地等红灯,这边来辆私家车要占你道,几个人把你叫到一旁拳打脚踢,更可恶地是对方一个花膀子的还拿刀威胁你,当你遇到这种情景,你会做出怎样的反应?我相信每一个平头老百姓见了这阵势都得懵!

我骑着车,守着法,就这样被社会大哥砍了,上哪儿说理去!

电动车男一忍再忍,对方依旧不依不饶,然而估计是刀都看不下去了,在花膀子挥刀砍人时,刀竟然自己飞了。这么好一次反杀机会,电动车男情急之下捡起刀还击,花膀子男卒!

我不了解这种情况是否属于正当防卫,但我相信法律,相信法官会给电动车男一个公平的判决,毕竟这次是全国人民在看!

在这里,我只想从一个百姓的角度来看这个问题。

1-电动车男以后的生活怎么办?

无论他是否有罪,他都无法避开一个事实,他杀了人,对方也有自己的家庭。电动车男的生活必定会受到困扰,甚至死者亲属的打击报复。

现在的社会很怪,坏人横行霸道没有好的处理办法,好人想反抗却势单力薄,大多数情况下是受辱的对象。电动车男应该就属于这类好人,无可奈何地反抗,真的很累很受伤!

如果这一刀没有干死花膀子,我相信电动车男会有无尽的麻烦,幸好他死了,这是最理想的结果!



2-死者是什么身份?



我们不知道死者的职业,但从他满身的纹身打,死前练习搏击的视频,以及车里抽出的长刀来看,这人很社会,绝非善类。试想一下,谁没事车里会放一把长刀,那可不是什么水果刀!



现在国家正在打黑除恶,风头正紧,一定要查清楚这人的身份,是否与黑恶势力有关系。我们不冤枉一个好人,也绝不会放过一个坏人,哪怕你成了鬼,也得拉出来受审!

3-死者生活的圈子是怎样的?

从流传出来的朋友圈可以看出,死者的朋友并没有因他的死而反思,反而将此类事件归为仇富。



这他妈脑子多久没用了才能联想到这儿?原谅我粗鲁了一下,别无他法发泄!杀你就是仇富了,你开个破宝马就是有钱人了?这么快就划分阶级了?麻烦大哥搞明白,要不是你们挑事,能有这事儿?自己作得一手好死,怨不得别人。反而我替那电动车哥们感到不值,你是替天行道了,可也惹了一身骚啊!

最后的最后,还是替电动车男子感到不平,为什么在路口等个红灯会惹上这么大的麻烦,他只是想尽快回家吃一口媳妇做的热饭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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