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民生银行、渤海银行被罚!

刚刚!民生银行、渤海银行被罚!

支付百科讯,今日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北京)公布行政处罚信息,民生银行北京分行及渤海银行北京分行被处罚。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主要存在以下几项违规:

1、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部分营业网点柜台内或存取款一体机内待支付券中含有残损券,根据《人民币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的规定,给予警告并处3千元人民币的罚款;未按照规定核算国库经收处收纳的预算收入,根据《商业银行、信用社代理国库业务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第三项的规定,处以2万元人民币的罚款;违反《征信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根据《征信业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的规定,处以10万元人民币的罚款。

2、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1名相关责任人违反《征信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根据《征信业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的规定,处以2万元人民币的罚款。

3、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1名相关责任人违反《征信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根据《征信业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的规定,处以2万元人民币的罚款。

刚刚!民生银行、渤海银行被罚!

刚刚!民生银行、渤海银行被罚!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主要存在以下几项违规:

1、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个别国库经收业务未通过“待结算财政款项”科目核算,根据《商业银行、信用社代理国库业务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第三项的规定,处以1万元人民币的罚款;违反《征信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根据《征信业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的规定,处以30万元人民币的罚款;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5月31日期间,渤海银行北京分行违反《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7〕第2号发布)第七条第一款、第十条、第二十二条第二、五、六项等有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处以50万元人民币的罚款。

2、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1名相关责任人违反《征信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根据《征信业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的规定,处以3万元人民币的罚款。

3、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1名相关责任人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5月31日,渤海银行北京分行违反《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7〕第2号发布)第七条第一款、第十条、第二十二条第二、五、六项等有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对渤海银行北京分行1名相关责任人处以5万元人民币的罚款。

4、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1名相关责任人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5月31日,渤海银行北京分行违反《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7〕第2号发布)第七条第一款、第十条、第二十二条第二、五、六项等有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对渤海银行北京分行1名相关责任人处以5万元人民币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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