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崇煥矯制殺毛文龍,竟與秦檜矯詔殺岳飛如出一轍?!

《明季北略》記載:袁崇煥捏造十二條罪狀,矯制殺毛文龍,與秦檜以十二道金牌矯詔殺岳飛,古今如出一轍。

說起袁崇煥,近年來的大眾普遍觀點無非就是明朝最後的英雄,崇禎殺了袁崇煥,等於在給自掘墳墓。但《北略》一書竟將袁崇煥比作大奸臣秦檜,那這個毛文龍又是什麼人呢?他被袁崇煥斬殺是罪有應得,還是像岳飛一樣含冤而死呢?

由於篇幅有限,不再對二人做詳細介紹,相信點進來看這篇文章的人肯定對這明末最富爭議性的將領袁崇煥有過了解,故我們直入主題。如果大家對整個事件的背景有不清楚的可以在評論裡問我。

袁崇煥矯制殺毛文龍,竟與秦檜矯詔殺岳飛如出一轍?!

《明季北略》

袁崇煥矯制殺毛文龍,列了十二條罪狀,分別是:

1、按祖制,你毛文龍身為邊帥大將,卻沒有監軍文官隨行,搞得你專制一方。這九年來,連軍馬錢糧都沒受過朝廷核查,你安的什麼心呢?當斬!

據記載,毛文龍前一年剛剛接受過朝廷的核查,這條罪狀站不住腳。

2、你毛文龍自從盤踞東江鎮後,你的一切奏報都不屬實,殺俘虜、殺難民,卻報首功,你什麼意思?當斬!

毛文龍的戰功都是經過兵部核准的,孫承宗替毛文龍背書呢,你不信毛文龍,連孫承宗都不信?

3、你毛文龍剛愎撒潑,毫無為人臣子的禮節,還和敵人私下通信?當斬!

毛文龍是個狡猾的軍事家,給皇太極和其手下將領寫過很多反間勸誘信,而且曾經成功搞掉了後金兩名旅長一名師長級別的將領。但是毛文龍都有另寫一封向朝廷報備。這條罪狀也站不住腳。

4、你毛文龍自任總兵以來,每年餉銀數十萬都被私吞,不按時發放給士兵。當斬!

這個就很好笑了,袁崇煥一上任,第一件事就是下令登州萊州海禁,剋扣了毛文龍八個月的軍餉,餓得東江鎮“人皆菜色”。到底是誰剋扣誰呢??這條罪狀站不住腳

5、擅開馬市於皮島,私通外番。當斬!

開馬市是得到朝廷允許。這條也站不住腳。

6、養私兵,收家丁,培養自己的爪牙,你是想以後造反嗎?當斬!

培養家丁,養私兵是明末所有將領的習慣。袁崇煥明顯是雞蛋裡挑骨頭。

7、掠奪商人洪秀、方奉的商船。取其銀九百兩,沒其貨,奪其船。還有其他種種劫髒行為,這不是盜賊是什麼?當斬!

無記載。不予評。

8、收部將之女為妾,掠奪民間子女。身為最高將領,不以身作則,貪財好色,成何體統?當斬!

無記載。不予評。

9、虐待難民,還讓他們跑去後金地盤挖人參,結果遭到外夷屠殺。你如此草菅人命。當斬!

東江鎮的軍餉是長期拖欠,1621年到1625年總共才撥了五萬兩軍餉,連你袁大都督的零頭都不到。毛文龍還能怎麼辦?用愛發電嗎?

10、拜魏忠賢為父,立生祠,當斬!

這條袁崇煥就不怕piapia打自己臉嗎?

11、鐵山之敗,喪軍無算,掩敗為功,當斬!

一千人打八萬人。要不袁大都督您來?

12、開鎮八年,一寸土地都收復不了,你有什麼用?當斬!

這個就很含血噴人了,毛文龍的東江鎮好歹是自己打下來的,還收復了金州和旅順。要說一寸土地都收復不了的人,正是袁崇煥。

袁崇煥矯制殺毛文龍,竟與秦檜矯詔殺岳飛如出一轍?!

結果,這好比十二道金牌的十二條罪狀,純屬汙衊的有七條,斷章取義的有一條,根本算不上罪行的有兩條。沒有確鑿證據的有兩條。就沒有一條能坐實。

也難怪《北略》會這樣評價毛文龍了。

但毛文龍雖然死得冤,但他註定是明末各方政治博弈的犧牲品,就算不是袁崇煥發難,朝廷上的文官遲早會把毛文龍拉下來。袁崇煥列這些罪狀,難道他心裡不清楚這些罪狀站不站得住腳?他肯定明白的,但是他背後站著一大堆和遼東戰事盤根錯節的人,他根本不怕。只是他自己可能也沒想到,下一個被拿來開刀的竟然是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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