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生给我开了7天的药,剩下27片药,我吃还是不吃?为何开药不按剂量来?

平时看病拿药

你一定也有遇到类似这样的困扰——

日前,做文字工作的小荺(化名)

医生初步诊断为胃炎,开了7天的药。

▽▽▽

小荺发现,医生开的四种药,遵医嘱服用7天后,每种药都有剩余,共剩余27片。其中,两盒复方阿嗪米特肠溶片中的一盒甚至只需吃1片,会剩下19片。

插入一道计算题:

复方阿嗪米特肠溶片,每天三次,每次一片,按普通处方开具天数7日来看,遵医嘱要吃21片。一盒药是20片装,理论上不足一个疗程。于是,在医院信息系统自动凑整的情况下,小荺拿到了两盒药,一共40片。

医生给我开了7天的药,剩下27片药,我吃还是不吃?为何开药不按剂量来?

那么问题来了——为什么医院不正好开21片药呢?剩下的19片,吃还是不吃?

有小荺这样经历的市民不在少数,家里堆着各种各样剩了大半瓶或一大盒的药,丢了可惜,留着又不知道什么情况下可以吃。

带着这些问题,记者采访了福建省第二人民医院、福建省康复医院等几家医院的药师以及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难见“药品拆零”

在很多人的记忆里,医院、诊所给药都是一个个的小纸袋装着的,里面装有相应剂量的药,纸袋上写明了服药的方法和时间。而近几年,再去医院、诊所,买回来的药多数是整盒装或整瓶装的,多多少少会剩下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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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也走访了福州街头几家连锁药店了解到,药店几乎不将药品拆零销售。“除了管理成本问题,没有处方一般也不会拆零给药。”药店负责人说。

药品拆零给药,只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较为多见。记者了解到,主要原因在于,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多治疗感冒、发烧、腹泻等常见病,开药天数比较少,经常达不到一整瓶或一整盒,可以根据患者实际所需拆零给药;

➤且药品品种少,药品拆零后管理成本不高。

记者翻阅2016年颁布施行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看到,

当中提到药品拆零销售的六条要求,包括负责人员、拆零环境、拆零销售记录、拆零销售的包装、说明书等。但并没有提到哪些药品允许拆零。

记者从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药品流通监管处了解到,

药品拆零并非强制要求,而是医疗单位的自主行为。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没有规定要不要拆零,而是要求药品拆零应当怎么规范操作。

医院门诊药房的药品拆零一般会与医生协商,根据医生开药习惯来操作,所以,各家医院给药方式有所不同。不过,大部分医院门诊药房目前还只能做到少部分药品拆零,比如一些抗排斥药、化疗药、精神麻醉药品等。

药师们和记者具体介绍到,多数药品不拆零基于多个方面的因素考量。

➤首先是保证药品的安全性,避免药品拆零过程中可能出现配错药、药品交叉感染、药品批号不符、说明书丢失等问题;

➤其次,节省了大量拆零的工作时间,从而减少了患者等待拿药的时间。

“按需给药”难在哪?

药品安全性、就医体验之外,医药费也是市民关心的一个大问题。药品包装量超过治愈疾病所需的药品合理用量,无疑增加了患者的药品费用。

以医生给小荺开的处方来算:

7日用量后,曲昔匹特片会剩下3片,对应的金额是4.8475元;瑞巴派特片剩下3片,共3.835元;复方阿嗪米特肠溶片剩下19片,共28.6995元;雷贝拉唑钠肠溶片剩下2片,共4.86元。

如果能按需给药,灵活拆零配售药品,小荺可以少付42.242元的处方金额。降低药品费用,也就减轻了患者的经济负担。

药师们和记者坦言,“药品拆零”牵一发而动全身,既不能降低医院服务质量,又要满足患者在治疗过程中的实际需求,在确保用药安全的前提下减少浪费。这关系到要明确哪些药品拆零、拆零后的药品管理、医院信息系统的完善等等。

医生给我开了7天的药,剩下27片药,我吃还是不吃?为何开药不按剂量来?

近期有媒体报道,北京清华长庚医院从2015年3月16日开始实施门诊拆零给药,方案实行半年后,拆零处方占比为12.30%,节省费用占比为3.38%,人均药品费用节省15.70元/每张拆零处方,切实为患者节约了药品费用,为社会节约了药品资源。

医生给我开了7天的药,剩下27片药,我吃还是不吃?为何开药不按剂量来?

他们如何做到的呢?

➤首先,医院确定了可对麻醉精神类、激素类、抗生素、止痛、止泻、抗焦虑等共计72项品规铝箔包装药品进行拆零调剂,按医嘱按最小包装给药。

➤其次,医院通过强化药品管理,对于拆零药品的取用、拆零药品质量、拆零药品服用的说明以及注意事项等严格把关,保障拆零药品的在库管理和使用安全。

➤同时,利用HIS系统(医院信息系统)区分药品是否拆零,自动补充时记录效期批号信息。

药品拆零是为了按需给药,尽量减少药品浪费,因此,此前也有业内人士呼吁,药品生产企业根据不同病种、不同疗程的特点来生产药品。比如,可以按3天或7天的处方用量来规划包装,避免出现开一盒太少、开两盒太多的现象。但少有药企“响应”,原因在于药品的生产涉及审批、工艺、包装、成本等多方面因素。

“药品的流通环节不仅有药品生产企业,还有药品经营企业、医疗单位、医生、患者等。” 福州市市场监管局药品流通处相关负责人认为,药品拆零需要国家政策层面的指导,医疗机构、医生、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以及药品监管部门的整体推动。

“吃剩的药”怎么办?

一般情况下,身体痊愈了,医生会建议,剩下的药不需要再服用了。但“吃剩的药”该怎么处理?

➤药师们表示,要视具体情况而定,可以在复诊时咨询医生。比如,告诉医生,家里还有什么药,还剩多少量,供医生参考。也可以在咨询窗口询问药师。

➤福建省第二人民医院药学部陈明药师介绍,像医生给小荺开的复方阿嗪米特肠溶片,主要是治疗消化不良和胃肠道胀气的,按处方疗程吃7天后,剩下的可以妥善保存起来,有相应症状时再按说明书服用。

➤而一般情况下,常用的感冒药、长期慢性病的药物妥善保管,可留着备用。

陈明药师具体讲到几种不宜留存备用的药物:

1、外包装盒已丢弃或对药品的使用期限不清楚或药袋没有标明有效期的;

2、没有良好包装或制剂包装被打开的药品,如中药片剂、口服液等;

3、开封后只能够一次性使用或短时间内使用的,如眼膏和需临时配制眼药水及滴鼻剂、抗菌药软膏等外用制剂,用过的糖浆、口服液也极易污染变质无保留价值;

4、易受光线、温度、湿度、微生物的影响而被破坏变质或失去药效的药品,如四环素片、维生素C片、复方甘草片等;

5、有效期短或无有效期的药品,如乳酶生片、胃蛋白酶合剂、胰酶制剂等酶类药品;

6、处方药必须在医生和护士指导和监督下使用,尤其是注射剂型或可导致严重过敏性休克的青霉素类和头孢菌素类抗菌药物;

7、需要一定疗程才能发挥治疗效果的药品,药量不足一个疗程时,即使包装良好,也没有保存价值;

8、服用时发生过不良反应的药品,不宜再次使用或给家人使用,容易引发严重的药物不良反应;

9、单次煎煮的中草药汤药在室温下不宜保存过夜,容易发生沉淀反应,生成难溶于水的化合物;

10、家庭中不常用的或不掌握适应症与用法的剩余药品,不适宜保留,药物品种过多,难以管理,还容易发生混淆。

END

福建卫生报记者:邓剑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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