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德陽泳池發生衝突,家長鬧到醫院,醫生不堪其擾自殺身亡,這件事究竟是誰的錯?

寶爸社評


安醫生不堪被欺凌和騷擾而選擇了自殺,真是讓人同情和悲憤,我相信有很多人都會對安醫生之死而感到淒涼,到底誰是真正的兇手?為什麼安醫生連自己正當的權益都得不到尊重和保護?

從事件發生的整個過程來看,真正的兇手,應該是傷到安醫生那個13歲男孩子的母親,以及他的親屬。母親無德,素質低下,不僅不能正確管教兒子,相反還成為兒子的幫兇,有這樣的母親何嘗教不壞孩子!現如今,社會上這樣的家長越來越多,才導致的風氣敗壞。

安醫生是選擇了自殺,能看得出她是一位自尊心極強的女性,同時又因為她從事醫生職業,本身壓力就已經非常大了,再遇到這一連串的傷害,讓她本已脆弱的神經無法承受如此羞辱和傷害。而她的丈夫在這件事上有不可推卸的責任,遇事不能妥善解決,盲目衝動,導致妻子二次傷害,對於不能保護好妻子的男人,只能說他是懦夫。

從一件極端事件中,看家庭教育這是我的職業習慣。如果家長們都能從安醫生事件中吸取教訓,以負責的態度去管教自己的孩子,相信類似的事件夠少發生一些。但是如果家長都是非不分,黑白不明,品德敗壞,你看似“保護”了孩子,指不定哪一天你的孩子就會鋃鐺入獄,社會不會慣著一個無法無天無德的人。


韓國成老師


熊孩子背後必然有個熊家長,這下想必兩個熊孩子的家長是徹底蔫兒了!不是喜歡鬧嗎?這下出了人命,我想也該安醫生家屬來鬧騰了吧!安醫生的死亡雖然是自殺,但是熊孩子家長對安醫生的自殺有一定的促進作用,所以也應當對自己的行為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如果當爹媽的不管好自己的孩子,早晚有一天,社會會替你收拾他!

首先通過新聞可以知道,事發原因是因為:

  • 1、熊孩子在水中嬉戲,傷到安醫生卻拒不道歉,反而吐口水、做鬼臉而且做出侮辱性動作;
  • 2、安醫生丈夫看不下去將熊孩子的頭按進水裡;
  • 3、熊海家長帶人過來對安醫生進行毆打;
  • 4、第二天熊孩子家長帶人來醫院吵鬧,最終安醫生不堪其擾,選擇自殺。

從這事件的過程當中至少可以證明:

  • 1、兩個熊孩子小小年紀,就敢對成年女性做侮辱性動作,可見品行低劣;
  • 2、其父母事後不僅不道歉,反而帶人毆打安醫生,進一步印證了上樑不正,下樑歪;

參考之前頭條上的熊孩子的案子,還是需要引述那句話“如果當爹媽的不管好自己的孩子,早晚有一天,社會會替你收拾他!”

其次一個人選擇自殺要麼是因為感覺到絕望,要麼就是因為憤恨難當。而安醫生在事後不停的被熊孩子家長和親戚來工作單位進行折騰,可想而知安醫生是滿肚子委屈,但是面對熊孩子家長的耍無賴和蠻不講理,也是秀才遇到兵,有理說不清了。

熊孩子家長的責任分析

刑事上可能存在的責任:

行為人致人自殺。既由於行為人先前所實施的行為,而引起他人自殺結果的發生。對此,應區別三種情況分別處理:

  • (1)行為人的先前行為是正當的或只是一般錯誤、一般違法行為,他人自殺的主要原因是由於自殺者本人的心胸過於狹窄,這時不存在犯罪問題;
  • (2)行為人先前實施了嚴重違法行為,結果致被害人自殺身亡的,可把致人自殺的結果作為一個嚴重情節考慮,將先前嚴重違法行為上升為犯罪處理。如當眾辱罵他人,致其當即自殺的,可對辱罵者以侮辱罪論處;
  • (3)行為人先前實施某種犯罪行為,引起被害人自殺的,只要行為人對這種自殺結果沒有故意,應按其先前的犯罪行為定罪,而將自殺結果作為量刑時考慮的一個從重或選擇較重法定刑處罰的情節。

本案當中究竟有沒有存在刑事責任,還是需要結合具體情況來看。但是個人認為之前熊孩子家長到醫院大鬧的行為當中必然存在當眾辱罵的行為,導致安醫生心理壓力過大自殺身亡的,那麼就可能上升到侮辱罪。

不涉及刑事僅僅涉及民事的責任:

本案看似是安醫生自己選擇自殺,並非熊孩子家長直接所為,但是正是因為其無理取鬧侵害了安醫生的名譽權,給安醫生造成了過大的心理壓力,促進了其自殺的行為,所以間接上對安醫生的死亡結果有促進作用。根據《侵權責任法》的規定,本案中熊孩子家長到醫院大鬧的行為,已經嚴重損害了安醫生的名譽權,導致其心理壓力過大自殺,那麼就應當對侵害安醫生名譽權的行為進行賠償!

最後對安醫生的身亡,深表遺憾!為了這樣沒有教養的熊孩子和家長,不值得!


麋鹿說法


鍵盤俠殺人,只用了短短五天

明星是受網絡暴力毒害最集中的群體,也許有人會說,畢竟是明星嘛,本來就靠炒作話題吃飯,我黑他一下又怎麼了?

然而,網絡暴力卻不止是讓明星關閉微博評論,患上抑鬱症那麼簡單。

當網絡暴力降臨到普通人身上的時候,你可能堅持不過五天的時間。

8月25日,四川德陽的安醫生,吞了500片安眠藥在車內自殺,而殺死她的不是別人,就是讓明星深惡痛絕的網絡暴力。

安醫生在自殺前幾天,曾經和丈夫一起去游泳池游泳。沒想到,在泳池裡遇上兩個對自己動手動腳的男孩,被冒犯的她,要求對方道歉。

但兩個熊孩子不僅不道歉,還向她吐口水做鬼臉,在一旁看不下去的丈夫衝上前去,好好教訓了兩個男孩。

這徹底惹惱了男孩的父母,他們不僅為了報復在更衣室打了安醫生,甚至在夫妻二人已經道歉的情況下,直接鬧到單位,要求開除安醫生夫妻。

同時,他們還藉助網上輿論的力量,惡意詆譭安醫生的丈夫“水利局員工公開毆打未成年人,把孩子往水裡按,想害命……”

一石激起千層浪,一瞬間,無數鍵盤俠洶湧而來,主持“公道”,輿論開始一邊倒,本來是受害者的安醫生,瞬間變成了“無賴”的代名詞。

無助的安醫生,在強大的精神壓力下,只能選擇吞下500顆安眠藥自殺,留下悲痛欲絕的丈夫,和一個年僅五歲的可愛女兒。

而這時候,我們才真正發現,死去的安醫生身上傷痕明顯,曾經被男孩家人毆打。原來真正的受害者,是前幾天被罵的“無賴夫婦”啊……

數萬鍵盤俠是害死她的罪魁禍首,可是到現在,卻無一人出來認罪伏法。

網絡時代,毀掉一個人,甚至殺了一個人,真的太容易了,只需要動動嘴就行。

然而,你看到的,只是別人想讓你看到的,被輿論牽著鼻子走,沒有自我的判斷,總有一天,你會成為“網絡劊子手”的一員。

那些不負責任的言語,也許會在一瞬間壓垮一個無辜的人,那些信誓旦旦的事實,最後也有可能反轉。

可那時,想要道歉,想要悔改,才發現為時已晚,悲劇已經釀成,一條鮮活的生命逝去,我們每個人,都有意無意成為了釀成雪崩的一片雪花。

雪崩已經發生,每一片雪花,都不可能無辜。


逆襲pai


熊孩子的背後,絕離不開惡父母在推波助瀾

(文章的最後有該父母一家人的全套操作流程,覺得文字過長的朋友可以直接拉到最下面)

這則新聞報道,在最初看到的時候,我心裡有兩個疑問:

  • (1)游泳池中發生的糾紛,為何牽扯到“醫生”這個職業?

  • (2)因為糾紛的當事人吵鬧,而令另一方當事人自殺身亡,其間是否還有其他的因素?


直到看到整件事情的前後報道,我才解開這兩點疑問,同時也對人性的醜惡以及部分無良媒體毫無底線的做作行為感到寒冷。

所以,我們不妨先了解一下整件事情的前因後果:

事發起因:

2018年8月20日,安醫生和其丈夫到家附近的游泳館游泳,安醫生在採取蛙泳姿勢接近永道盡頭時,被兩名13歲左右的男孩阻擋,其間兩名男孩與安醫生髮生了肢體接觸,據安醫生所述是男孩摸了自己的屁股,而男孩聲稱為“碰到了”,但是沒有摸屁股。

安醫生羞怒之下,要求兩名男孩子道歉,但男孩子不僅拒絕道歉,反而朝安醫生吐口水及做鬼臉。

此時安醫生的丈夫看不過去,將兩名男孩的頭按在水裡懲戒,並再次要求其道歉。

之後,當安醫生回到女更衣室後,兩名男孩的母親帶著男孩衝進女浴室,對安醫生進行謾罵(有報道說存在動手)。

事態升級:

事情發生後,男孩的父母不知道從何渠道瞭解到安醫生的工作單位及其丈夫的身份,於是帶領一眾人員到安醫生所在的醫院吵鬧,要求醫院開除安醫生,並且向前來問診的患者抹黑安醫生。

安醫生的醫院表示,工作時間以外的事情,屬於醫生個人行為,醫院不負責任,也就是說醫院對於男孩父母的無理要求不予理會。

雙方吵鬧下進行報警,警方到場後表示雙方私下解決。

無良媒體介入:

當男孩父母發現無法通過鬧醫院的方式開除安醫生以後,在微信群(疑似是家庭群)中表示,要“利用輿論”,“先弄”,“把事情弄大”,“弄得人盡皆知”。

其後,微博賬號為“德陽爆料王”的金V用戶和一手Video,在未經證實的情況下,發佈標題為《疑因妻子在游泳時被撞倒,男子竟在游泳池中按著小孩打》的博文,之後各媒體競相轉載,指責安醫生及其丈夫的“暴力行為”,將安醫生一家推到輿論的風口浪尖。

悲劇發生:

當輿論將安醫生推到風口浪尖後,安醫生精神崩潰不堪其擾,自殺身亡。


一、為何發生在游泳池中的一般民事糾紛,會牽扯到“醫生”這個職業?

其實背後的理由只有一個,包括安醫生丈夫的公務員身份——醫生和公務員很容易搞。

為什麼呢?

因為在輿論環境下,醫生、警察、公務員等這些職業,天然具備新聞屬性,也最容易引起廣泛的指責,而如果一個醫生、警察或公務員做了一些不恰當的行為或言語,都會遭到輿論潮水般的攻擊。

所以也就不難理解,為什麼一個很簡單的民事糾紛,會引發到“鬧醫院”這件事情上來。

同時,根據現在很多機關單位一貫本著“息事寧人”的態度,無論鬧騰的人是否有理,都可以通過這種流氓之舉得到一定的利益,而男孩的父母想必也是這種思路。

而男孩父母要求醫院開除安醫生,正常思路之下每個人都明白醫院不會因為節假日期間的行為就對醫生進行處分開除,或者換言之,即便安醫生真的被開除了,男孩的父母能夠從中得到什麼好處呢?

所以,男孩的父母的目的本就不在通過自己的鬧騰而令安醫生丟了工作。

其目的本質在於,讓安醫生和醫院不堪其擾,從而滿足自己“索賠”的要求,而“索賠”的金額,從其蠻不講理的流氓行徑看,怕是隻會是個天價。

如果安醫生不同意?

那就繼續鬧,一直鬧到同意為止。


二、為何當事人鬧騰,會最終導致安醫生自殺的結果發生?

其實這件事,如果男孩的父母只是簡單的鬧騰醫院,想必也不會將安醫生逼上絕路,但從男孩父母在微信群中表示“先弄”,“弄到人盡皆知”之後再告這一整套流程來看,相信男孩父母或者其家庭之中對如何利用媒體輿論深諳其道。

之後的節奏,就是通過德陽當地的微博大V“德陽爆料王”,將明顯與事實不符的新聞進行發佈,對安醫生及其丈夫進行抹黑操作,之後該新聞在未經證實的情況下,被微博上一種新聞媒體賬號進行轉載,進一步擴大了對安醫生的侵害。


所以,從行為上看,男孩的父母所採取的流氓行為,大體流程如下:

當面吵鬧——找到工作單位進行鬧騰——抓住醫生、公務員等關鍵詞——利用無良媒體進行惡意抹黑炒作

就是通過這樣的一套流程,將安醫生一步步推上了死亡的深淵。

在這件事情上,我並不如何厭惡兩個男孩,我想在其父母滿是負能量的每日灌輸下,無論是吐口水、做鬼臉,甚至是耍流氓,都是無關痛癢,甚至是正當的行為。

真正令人感到憤怒和痛心的,是男孩父母對於一個普通人,所進行的腌臢、齷齪之舉。

然而令人無奈的是,雖然男孩父母惡毒地將人逼上亡路,但由於安醫生死於自殺,並非男孩父母直接導致,所以在法律上難以追究這兩個父母致人死亡的責任。

但這兩個父母惡意歪曲事實,將安醫生及其丈夫塑造成為無端實施暴力毆打小男孩的負面形象,在法律上可以構成誹謗,同時其利用無良媒體擴散不實消息,所參與撰寫不實文章併發布的媒體,如“德陽爆料王”,同樣也應當承擔散播不實的網絡信息的責任。

最後,希望安醫生一路走好,希望惡人能夠得到應有的懲戒。

最後的最後,附上一張男孩父母一家全套的輿論操作流程:


高萌Goal


這段視頻我仔仔細細看了十幾遍,這兩個13歲男生就是小流氓!安醫生當時是標準的蛙泳,兩個13歲男生在這條泳道一左一右擋住安醫生,在公共場合公然調戲安醫生,其中一個用手掌對安醫生潑水,因為這兩個男生是面對安醫生,並不知背後有安醫生丈夫。安醫生丈夫也僅僅將其中一個男生的頭往水裡按(2秒左右)而已。

這一舉動我想任何年輕的丈夫遇到這種情況都會如此出手的吧!甚至還會更暴力些!

接下去是熊家長的舞臺劇了!先邀人把安醫生揍了一頓。報警的結果竟然是警察讓他們私下協調。安醫生被打警察的確是不管了,不知孩子父母是什麼來頭?估計來頭不小?

因為安醫生老公當場給孩子道歉了。給調戲自己妻子的小混混道歉了!小混混估計當時心裡真的樂開了花,真他媽有面子,老爸老媽真牛叉!

這事完了嗎?還剛開了個頭呢!這對熊家長能量著實不小,第二天竟然到安醫生夫妻倆的單位大吵大鬧,讓醫院開除安醫生。

安醫生一時想不開,25日選擇了自殺,最後經搶救無效身亡。一個年輕的女醫生就這樣含冤離開了人世間。你們覺得究竟誰該為女醫生的死負責呢?!







許愛莉老師


因為我家鄉就是德陽的,可能這事我知道的多一點。

事實上安醫生這事的確有媒體背後推波助瀾的效果,為什麼這麼說。

因為一開始媒體曝光的信息並不是這樣,一開始是梨視頻發佈了信息,成功塑造了一個男子僅僅因為妻子被撞了下,就毆打孩子的可惡形象。


該視頻當時被不少媒體轉發,尤其還被爆料成以下,德陽水務局某部門負責人。

這個錯誤的信息迅速發酵後,本地媒體也進行了轉發,可以想象德陽人的他,如何面對這樣的輿論壓力。

不少傳統媒體,本著蹭熱點的態度,不加核實也積極更風,下圖女孩圈的媒體都有參與

然而事實上,正如一現場目擊者加後續真相報道出來後,其實是安醫生沒有辦法忍受熊孩子,然後動手並且動手後道歉,結果對方不依不饒。

可以說因為一開始媒體的錯誤報道,讓很多人相信媒體打造的錯誤形象,進而形成了網絡暴力,最終造成了安醫生自殺死亡。

因此本案除了熊孩子一家人需要負責以外,參與的媒體也應該負責,尤其是第一手發佈信息的人,我必須質問是處於什麼原因去抹黑安醫生?歪曲事實,帶節奏。

下面圖片是熊孩子家屬聊天截圖

所以梨視頻發這個報道的記者是處於什麼目的發了錯誤的信息,家屬找到你,你是因為職業不合格,還是收了錢了?

通過本案,我真的也覺得這是再次提醒大家,不要那麼容易被帶節奏,有時候你真的是被利用了,不要成為他人手中的屠刀。網絡暴力真的很可怕,在不瞭解真相之前,我們需慎重發言。

這事建議徹查,尤其是新聞發佈這塊。


廖彩琳律師


社會版塊時間呆長了,彷彿天天都是壞消息,無論如何努力睜眼,世界仍然一片暗黑。

還是要向不幸辭世的逝者表示最沉痛哀悼,正值盛夏英年,何苦拋幼棄老,選擇如此決絕方式結束生命 ,留太多苦痛給至愛親人,實在胡塗不該,卻已再難回追。

在閱看本條問題相關新聞時,也通過同城朋友,收聽到另外描述不同的其他版本,但不管事起何由,又不論是非對錯,人命一條,大錯已成。

此起悲劇,除了我們當下共處的難於和諧、暗藏洶湧之現實社會,始作俑者,又該有誰?

1、儘管不忍,但就最終結果而言,逝者本人需要為自己的香消玉殞負最主要責任(當然她已經採取了最慘烈手段)。衝突初起時的確在情佔理,但之後的應對卻有欠周慮,以自身道德標準為依要求對方道歉未果,估計話語也不會太娓娓動聽,不然又如何換得十三歲壞孩子的更多不端回擊。求助於丈夫的結果,是事態進一步惡化,不顧身份的憤然出手,從有理到理虧只一瞬之間,更引發對方家屬更為偏激失當的報復打人。求助於警方,卻被對方打了太極,和出一團爛稀泥,之前還視為護花英雄的丈夫一下子變了慫貨,不但未能據理力爭,反而低頭認錯。如此已經鬱結於胸,心痛難當,不料對方根本不肯輕易放過,到單位鬧得個人仰馬翻,而單位自然也應對無力,更沒為其撐腰作主。而之後壞孩子家人別有用心集合一眾網絡自媒體,對逝者展開的瘋狂輿論壓迫,更令其所有精神依障全都倒塌,於是萬念俱灰,滿腦子除了一個“死”字,再無他策。此責任,已無從追究。

2、逝者老公,在此事件中需要檢討的地方也有太多。在妻子與壞孩子的衝突上失於理性,以最簡單粗暴方式解決,卻忘了自己成年之軀,採取手段同樣有一定危險可能,這自然成為對方一眾人等狂怒發飆的直接誘因。妻子在浴室被打,事態本身已經升級,性質也發生大大變化,警方低級處警面前,沒有真正展示男兒血性,一方面承認自己行為失據,一方面堅持追究對方成年團伙對妻子的人身傷害行為,或者看對方人多,加上警察自事寧人,自己先服了軟,不但寒涼了妻子的心,更給自己家庭,埋下無端禍根。此責任,當悔痛一生。

3、壞孩子在公共場所的行為表現,本身已反應出家庭教育的缺失,折射出身後家長的品質素養。其實原也事出有因,畢竟是有成年人危害到自家孩子生命健康,但採取的處理方式一下子就端了這夥人的老底,老虎屁股摸不得,小老虎的腦袋同樣也別想有人碰。於是乎呼朋喚友,七親八戚,一幫子人先是得理不饒人的衝進浴室,痛打逝者(由此判斷,還是以女性成員為主),來的警察本該判明一定是非、控制事態,卻意外給到一定鼓勵支持,既打了人,還脫了責,對方還如此軟弱可欺,一時甜頭嚐盡,風頭無兩。回家後興奮熱度不減,總是意猶未盡,在警方明確的縱容支持下,公婆倆開心商量,決定再接再勵,於是不辭辛苦,又演單位鬧事一出大劇,卻不想戲過了頭,一時難以收場。此責任,定不肯認賬。

4、所謂出警警方,不用說一定是協警,工資低,工作苦,不諳業務,只求無過。在瞭解事情前因後果後,為儘早收工,減少麻煩,或者也是為了更多節約社會資源成本,一時是非不清,也換來暫時事態平息。至於為什麼打人,打人對不對,有沒有造成一定後果,需不需要在壓服一方的同時,也給予另一方不端行為提出嚴正警告,這些種種,都不是他們能考慮該處理的事情,至於之後發生的一切惡變,更與他們的低級應對全無干系。此責任,警方不背鍋。

5、逝者所在單位據說是當地一家中西醫結合醫院,本身應該沒多少行業地位,更不會隨便得罪一應上門之客。哪怕來的人,無理取鬧,無中生有,嚴重影響正常經營秩序,直接威逼轄下員工人身權利,沒有或良性溝通、或毅然報警(當然,要沒點關係,這裡也有可能回到第4點)的任何正當措施,對員工本人、以及單位本身,作堂堂正正的最起碼維護。此責任,實在扯不脫。

逝者已逝,再難回魂。其實在這之後所有討論分析,改變不了什麼,也警醒不了太多。

6、也許直接責任最小、卻又用心最為險惡、也是最後壓倒逝者生存意志的,據說是壞孩子家人的網絡資源,數家為了自已流量增多而不問事件真相的自媒體,以及更多家隨後跟進的不明就理的新聞媒體,他們的不實報道和隨性傳播,給予逝者的壓力,確實超過了正常人能承受之重。此責任,應寫入法律。

只是所有與此事件相關的每一個人,在逝者離世後的這幾夜,有沒有誰真正能好睡入夢,自覺心安,於己何干?又有沒有應明曉事理之更多世人,於此社會矛盾左衝右突之際,於已對人,懷一些悲憫,多一點反思。


定驚丸


近日,德陽一名安姓女醫生自殺!

作為教育工作者,三水三心一直堅持生命至上的原則——生命是最高價值,正如費爾巴哈所說“生命是一切寶物中最高的東西”,我們這幾代人,都應該讀過《鋼鐵是怎樣煉成的》,奧斯特洛夫斯基借用保爾之口,就喊出了“人最寶貴的是生命。生命屬於人只有一次。”當然,也有人認為,還有比生命更重要的,比如,裴多菲就寫了一首膾炙人口的小詩:生命誠可貴,愛情價更高。若為自由故,兩者皆可拋。在裴多菲看來,自由,才是最高價值。

但不論如何,對於任何一個普通人,珍愛生命,都應該是一條底線!

所以,基於對生命的珍愛、熱愛,三水三心對於安醫生的自殺,深感悲痛!

希望安醫生一路走好,希望安醫生的家人節哀順變!

更希望安醫生的孩子,迅速走出陰影(希望有專業機構為孩子提供一些心理撫慰)!

這是一個家庭的悲劇——從此之後,父母沒有了女兒,丈夫沒有了妻子,孩子沒有了母親——那是怎樣的一場家庭浩劫啊!

那麼,安醫生自殺,誰應該承擔責任呢?

第一,安醫生自己,是悲劇的最大責任人

不管你願不願意,等我們冷靜下來,你還是會得出一個結論:只有安醫生自己,才最改為自己的死亡去承擔責任——這看起來是那麼的冷血,甚至冷酷,甚至殘酷!

從法律上來說,安醫生是自殺的!她用她的專業知識,服用了某種藥物。

第二,安醫生的丈夫,也有一定的責任

在這次事件中,安醫生的丈夫,處理問題是不夠理智的。對兩個孩子“冒犯”其妻子的行為,他不應該動手“懲戒”,即使是“護妻心切”——要知道,就是老師,也不能採取這樣的手段啊,何況,他並沒有教育這兩個孩子的權力!

他最好的處理方法,是找這兩個孩子的家長,要知道,作為未成年人,家長是要承擔監護責任的!實在不行,他還可以報警處理啊!

請注意:三水三心所說的是冷靜分析,也許,面對有些情節,作為資深教育工作者,三水三心也會“怒從心頭起”!

第三,這兩個孩子相關的親屬(據說還有一名律師),具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作為教育人,這兩個孩子的父母,特別是母親,我以為,教育上是存在一定的缺陷的: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教師,其言傳身教,對孩子都有非常大的影響。教育孩子,首先要教育孩子做一個善良的人,一個寬容的人,一個敢於承擔責任的人!

孩子“冒犯”了別人,作為父母,應該主動化解矛盾,而不是將矛盾進一步升級!

再說了,如果後來在更衣室毆打安醫生一事屬實,她們要承擔的責任,可能更多!

而這兩個孩子的親屬,後來到安醫生及其丈夫所在單位去“鬧”的事,更是不可思議——明明有法制軌道啊,你可以起訴安醫生及其丈夫,《治安管理處罰法》和《未成年人保護法》,都可以保護你的合法權益啊?(據說,這其中還有一名專業的律師——律師都不在法制的軌道上解決問題,你讓其他人等作何感觀??)

得理不饒人,並不是為人之道!老祖宗說“得饒人處且饒人”,這應該是傳統文化的瑰寶啊!

第四,相關涉事媒體,也是有一定責任的。

前面說過,媒體的報道,應該真實全面公正,特別是個別自媒體,為了扯眼球,增加點擊量,大肆炒作,將一個治安事件,演變成了一場人倫慘劇!據有關報道“8月27日晚10點,曾經轉發過此事報道的德陽當地一個知名微博賬號發佈了道歉聲明,稱轉載的微博沒有任何的個人隱私洩露,沒有任何的話語引導和點評,對於悲劇的發生感到深深的自責。但不久之後,這篇道歉聲明和8月20日事發後關於此事的報道一起消失了。”

第五,司法的無奈,最終的苦果,可能只能由安醫生的家人吞下

雖然,很多人都應該對此此悲劇承擔一定的責任,但請注意,責任,有的是法律責任,有的是道德的責任。

我想,如果安醫生的家人,提出訴訟,法律,一定會為他們主持正義,給這個事件一個法治意義上的圓滿的解決,但可能,媒體也好,這兩個孩子的家屬也好,並不會承擔太多的法律責任——但也許,他們也會睡不著,因為,除了法律,人還要時時接受良心的叩問,靈魂的追問!

最後,深情呼籲:待人以善,治人以法,避免悲劇重演

作為教育工作者,我清楚,國家提出的“立德樹人”的教育宗旨,是有深刻的社會根源的,立什麼德呢?我以為,最重要的,就是“善”——

待父母以善,就是孝;

待他人以善,就是仁;

待自然以善,就是和;

如果兩個小孩待人以善,豈會冒犯?

安醫生的丈夫待人以善,豈會動粗?

小孩的親屬待人以善,豈會不依不饒?

媒體待人以善,豈會煽風點火?

悲劇,是否就可以避免了呢?良心,是否可以不受譴責了呢?

另外,再處理事情的時候,要始終保持對法律的敬畏——一切事情,都可以在法制的軌道上解決——

如果安醫生的丈夫想到了法,他第一時間就會選擇報警!

如果小孩的親屬想到了法,就會拿起法律的武器!

現在想想,依法治國提出了那麼久,真正要落實到人們的生活實踐中,還有很長的路要走!


三水三心


現實就是這麼無情!當善良受到無理取鬧者的欺負,所選擇的往往是原諒對方的過錯?可對方並沒有誠懇的接受善良的道歉、善罷甘休!反而變本加厲,再一次無情的去傷害善良!善良,真的值得反思?在兩個熊孩子的背後,我們所看到的並不是來自於各方面對熊孩子的幫助和悉心教導!反而是社會上最可怕和最殘酷的事實,最後卻發展演變成無法挽回的悲劇!實在是令人痛心!

四川德陽泳池發生的一幕,至今仍歷歷在目。兩個熊孩子在泳池裡嬉戲,即使是無意間傷到了對方女醫生,女醫生提出要倆熊孩子道歉也是應當,情理之中!倆熊孩子不但不道歉,反而朝女醫生身上吐口水,做鬼臉及一些侮辱女性的下流動作,女醫生丈夫實在看不下去,想教訓一下倆熊孩子,過來將倆孩子的頭按進水裡。沒過多久,其中一熊孩子的母親帶領一大幫親戚朋友來到泳池邊,不問情由將女醫生劈頭蓋臉的一頓暴打,後警方進行調解,女醫生的丈夫也為他的不當行為道歉!

按理說,此事應該就此打住,也算是個合理的了結。意外的是,第二天倆熊孩子的父母不守信用,又帶領一大幫人鬧到了女醫生工作的醫院,要求院方開除女醫生的工作,否則誓不罷休!女醫生精神上受到了嚴重的威脅,不堪重負,選擇了自殺。至此,一場本不應該發生的悲劇就這樣形成?

這僅僅是個意外嗎?這難道不值得引起社會的重視?不值得引起我們深思?



手機用戶22954642155


樓主是一個旅遊區的市場工作管理人員。大家可以看我的身份認證。在這裡我不對安醫生自殺事件做過多表態。我只想講述一件事情——

我們這裡暑期俄羅斯遊客非常多,滿馬路俄羅斯人,這是故事的前提條件。

2012年在我們市場內,發生了一件影響我一生的事情。

有一個俄羅斯家庭,帶著自己的孩子購買旅遊紀念品。旁邊有一箇中國家庭的遊客帶著自己的孩子,也在買東西。中俄兩個語言不通的小孩(年齡看起來相差不大,俄羅斯的孩子看起來應該不足6歲,中國孩子應該大俄羅斯孩子1-2歲)對彼此帶的玩具表現出了濃厚興趣。中國孩子拿的是一個玩具汽車,俄羅斯孩子戴了一個望遠鏡。

俄羅斯孩子主動解下自己的望遠鏡給中國孩子把玩,中國孩子此時並沒有把自己的玩具汽車給俄羅斯孩子。但是通過我的觀察,俄羅斯孩子是想換著玩一下。俄羅斯孩子等了一會,發現中國孩子沒有交換玩具的意思,於是就去拿中國孩子的汽車,是客氣的拿,不是硬搶。但是中國孩子不給,俄羅斯孩子就非常不滿意的推了中國孩子。之前的過程中國孩子的家長,並未看到。但是俄羅斯孩子推人這個動作被中國家長看到,中國家長就推了這個俄羅斯孩子一下,力度並不大。然後開始罵這個俄羅斯孩子。中國家長的全部動作,被俄羅斯家長看到了,俄羅斯家長輕輕打了一下自己孩子的頭頂。然後繼續嘰哩哇啦的跟老闆討價還價,不再注意過問這件事情。

此時俄羅斯孩子的表情有點委屈,但是並沒有哭,也不是特別的委屈或者想哭的樣子。然後俄羅斯孩子搶回了自己的玩具,這個搶的動作被中國家長看到,剛要發作,發現這個玩具不是自己孩子的。此時,作為成年人的中國孩子家長,即使沒有看到全部過程,也應該明白了兩個孩子為什麼會起爭執。隨後,匆匆帶著孩子離開。

如果這件事情引申到兩個中國家庭上,我相信,很可能會爆發激烈言語衝突,甚至動手。這件事情告訴了我們什麼,我想也是仁者見仁智者見智了。

所以安醫生的事情我想在自己掌握的情況下,以客觀立場說一下。

首先,安醫生作為一個成年人,有能力自己處理好泳池事件。不管孩子是不是有性騷擾行為。樓主作為一個男性,十三四歲的時候也情竇初開,也對女性身體有著想法。但是在泳池裡公然性騷擾,我感覺兩個小男孩,不至於,也不敢。

其次孩子吐口水做鬼臉,應該是因為安醫生說了超過孩子忍受能力的話,孩子不敢動手,不敢回嘴,只能用這種方式表達自己的不滿。

最後,安醫生的丈夫跟這次事件沒有任何關係,以什麼身份和理由把孩子的頭按在水裡?這是一種過分的行為了。

如果我看到的全部消息屬實,安醫生丈夫嚴重理虧。

樓主也是海邊人,在海里游泳的規矩是這樣,大家都是玩水的,不存在你遊得好,路過我這,我就必須給你讓路。從沒有這種規矩和道理。泳池裡的事情,我個人感覺兩個孩子在水裡站著聊天,安醫生沒有理由讓泳池裡的人全部迴避自己,自己遊起來必須一路暢通。

作為成年人,有兩個未成年人在那裡站著聊天。是不是自己可以讓道?繞道?停下?且兩個孩子站在水裡有何違規和不妥?

如果我們開車正常行駛,有兩個行人站在允許行人站立的地方聊天,我們開車壓過去還是先停車減速再做處理?

如果我們不迴避,撞到人了,我們可以說對方碰瓷嗎?然後車上下來一個人,把行人腦袋摁在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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