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中院邀请人大代表新闻记者 见证执行监督执行

本报讯 7月6日上午,阳泉中院邀请部分市人大代表、省市两级新闻媒体记者现场见证了两件执行案件的执行过程。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山西美隆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作为被执行人的两起案件,一起经过对被执行人的部分房产进行依法拍卖后流拍,申请执行人同意以拍卖保留价接受拍卖房产抵债,但双方一直未进行交付;另一案件,阳泉中院对该房地产公司所持的阳泉美隆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股权进行了拍卖。拍卖成交后,由于该物业公司和房地产公司的一系列规避行为,买受人一直无法正常接收公司的经营权和控制权。阳泉中院经过缜密讨论,因两起案件的标的物在同一地点,遂决定对这两起案件同时开展执行工作。

7月6日上午8:30分,两个执行组同时出发赴执行现场,按照执行流程,在对现场进行封闭后,执行工作按照执行规范依次展开。市人大代表和省市两级媒体在现场全程进行了观摩、见证。至当日中午11:45分,交付房产完成交付;对物业公司管理财产进行指认完毕,并告知其应依法履行公司职责。根据指挥中心的指令,执行组对被执行人房地产公司的办公场所依法进行了搜查,并对一些书证进行了扣押、取证。至13:30分,搜查措施实施完毕。

撤出执行现场后,现场见证的人大代表和新闻记者表示感触良多:一是此次法院执行规范、严肃,堪称“教科书式”执行;二是反映“破解执行难”工作任务艰巨,社会尊法守法意识仍有待推进;三是执行干警表现出的素质可圈可点,付出的辛劳令人感动。

(赵春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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