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呼市檢察院提起公訴的呼市首起非法持有宣揚恐怖主義、 極端主義物品罪一案一審宣判

呼市檢察院提起公訴的呼市首起非法持有宣揚恐怖主義、 極端主義物品罪一案一審宣判

日前,由呼市檢察院提起公訴的被告人樊某涉嫌非法持有宣揚恐怖主義、極端主義物品罪一案一審宣判。

呼和浩特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呼市檢察院指控的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指控罪名成立,對被告人樊某犯非法持有宣揚恐怖主義、極端主義物品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一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1000元。

經查,2015年至2017年期間,被告人樊某通過互聯網、微信,將宣揚恐怖主義、極端主義的多部視頻存儲於其使用的三部手機中。

據悉,該案是呼市首起以非法持有宣揚恐怖主義、極端主義物品罪判決的案件。

「案件」呼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呼市首起非法持有宣扬恐怖主义、 极端主义物品罪一案一审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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