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休閒農業的發展歷程

一、萌芽期(1970—1980年)

不少臺灣學者認為,1970至1980年是臺灣休閒農業的萌芽期,又稱之為觀光農園的草創期。學者們一致認為,1980年臺北市木柵區指南山上,53戶茶農建立了全臺灣第一個觀光農(茶)園,由此開始了臺灣的休閒農業[1]。這一階段完全是農民自發性的嘗試開放農園供人採摘,同時通過吸引遊客的興趣,以達到增收的目的,是在農業開始承受環境衝擊,社會大眾興起自然旅遊條件下的農業產業創新模式。

二、成長期(1980—2003年)

臺灣休閒農業的成長期是從1980至2003年。這一階段,休閒農業從觀光農業向多功能、區域性的休閒農業方向發展。其中,成長期前段(1980—1989年),又稱為休閒農業的探索期。1989年在臺灣大學召開研討會,將農業轉型為休閒觀光統稱為“休閒農業”,這成為了臺灣休閒農業發展的重要標誌。這一時期,臺灣當局開始推廣休閒農業,執行《發展觀光農業示範計劃》,研究探索休閒農業的定位與走向,休閒農場增加至141家。成長期中段(1989—2000年),又稱為休閒農業的倡導期。該階段舉辦休閒農業研討會,發佈實施森林遊樂區設置管理辦法,發展森林旅遊。其中,1992年制定《休閒農業區設置管理辦法》,規定面積50hm2以上為設置休閒農業區的條件,這是臺灣發展休閒農業的首部法規。1996年修訂為《休閒農業輔導管理辦法》,區分了休閒農業區與休閒農場的概念,並賦予不同的輔導方式。1994年首度引進市民農園的制度,農業界和社會積極投入休閒農業,表達了農業轉型發展的迫切性及民眾對自然生態旅遊及農業體驗的高度需求,休閒農場增至610家。[2]成長期後段(2000—2003年),又稱為休閒農業茁壯期,政府部門對休閒農業非常重視,將《休閒農業輔導辦法》修訂為《休閒農業輔導管理辦法》,放寬申請休閒農場的面積到0.5 hm2的規定,奠定了休閒農業發展的基礎。先後推行《休閒農漁園區計劃》、《民宿管理辦法》,擴大了休閒農業的空間,僅僅3年時間,休閒農場增至1021家,增加了411家。總的來說,這一階段,臺灣休閒農業處於高速發展的階段,規模不斷擴大,數量激增(劉榮章、曾玉榮,2005)。

三、發展期(2004年—至今)

2004年起,臺灣休閒農業進入了高速發展時期,主要表現為由單純追求量的增加到追求質的提升,開拓國際市場,提高服務質量。開展休閒農場評選、休閒農業區評比,鼓勵創意開發、參加國際旅展、試辦長宿休閒、品質認證等,輔導休閒農場申請設立和登記,達到合法化經營。與此同時,加強兩岸交流,建立海峽兩岸農業合作實驗區、臺灣農民創業園等,搭建互動平臺,將休閒農業推向更高臺階,並走向國際化。

[1] 徐莉青.浙江與臺灣休閒觀光農業的發展研究[D].浙江農林大學研究生論文,2011(9):12.

[2] 蔡建明.借鑑臺灣休閒農業經驗 推動晉江鄉村休閒發展——赴臺休閒農業考察報告[J]. 臺 灣 農 業 探 索,2009(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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