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休闲农业的发展历程

一、萌芽期(1970—1980年)

不少台湾学者认为,1970至1980年是台湾休闲农业的萌芽期,又称之为观光农园的草创期。学者们一致认为,1980年台北市木栅区指南山上,53户茶农建立了全台湾第一个观光农(茶)园,由此开始了台湾的休闲农业[1]。这一阶段完全是农民自发性的尝试开放农园供人采摘,同时通过吸引游客的兴趣,以达到增收的目的,是在农业开始承受环境冲击,社会大众兴起自然旅游条件下的农业产业创新模式。

二、成长期(1980—2003年)

台湾休闲农业的成长期是从1980至2003年。这一阶段,休闲农业从观光农业向多功能、区域性的休闲农业方向发展。其中,成长期前段(1980—1989年),又称为休闲农业的探索期。1989年在台湾大学召开研讨会,将农业转型为休闲观光统称为“休闲农业”,这成为了台湾休闲农业发展的重要标志。这一时期,台湾当局开始推广休闲农业,执行《发展观光农业示范计划》,研究探索休闲农业的定位与走向,休闲农场增加至141家。成长期中段(1989—2000年),又称为休闲农业的倡导期。该阶段举办休闲农业研讨会,发布实施森林游乐区设置管理办法,发展森林旅游。其中,1992年制定《休闲农业区设置管理办法》,规定面积50hm2以上为设置休闲农业区的条件,这是台湾发展休闲农业的首部法规。1996年修订为《休闲农业辅导管理办法》,区分了休闲农业区与休闲农场的概念,并赋予不同的辅导方式。1994年首度引进市民农园的制度,农业界和社会积极投入休闲农业,表达了农业转型发展的迫切性及民众对自然生态旅游及农业体验的高度需求,休闲农场增至610家。[2]成长期后段(2000—2003年),又称为休闲农业茁壮期,政府部门对休闲农业非常重视,将《休闲农业辅导办法》修订为《休闲农业辅导管理办法》,放宽申请休闲农场的面积到0.5 hm2的规定,奠定了休闲农业发展的基础。先后推行《休闲农渔园区计划》、《民宿管理办法》,扩大了休闲农业的空间,仅仅3年时间,休闲农场增至1021家,增加了411家。总的来说,这一阶段,台湾休闲农业处于高速发展的阶段,规模不断扩大,数量激增(刘荣章、曾玉荣,2005)。

三、发展期(2004年—至今)

2004年起,台湾休闲农业进入了高速发展时期,主要表现为由单纯追求量的增加到追求质的提升,开拓国际市场,提高服务质量。开展休闲农场评选、休闲农业区评比,鼓励创意开发、参加国际旅展、试办长宿休闲、品质认证等,辅导休闲农场申请设立和登记,达到合法化经营。与此同时,加强两岸交流,建立海峡两岸农业合作实验区、台湾农民创业园等,搭建互动平台,将休闲农业推向更高台阶,并走向国际化。

[1] 徐莉青.浙江与台湾休闲观光农业的发展研究[D].浙江农林大学研究生论文,2011(9):12.

[2] 蔡建明.借鉴台湾休闲农业经验 推动晋江乡村休闲发展——赴台休闲农业考察报告[J]. 台 湾 农 业 探 索,2009(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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