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起處理電子眼必須提前綁定?成都交警:只針對便民渠道

離9月的腳步越來越近,近幾日,不少車主大清早就在車管所門口排起了長隊。原來,許多市民都對一則“9月1日起到分局處理電子眼,必須要提前綁定”的消息產生了誤讀。

實際上,根據成都交警此前發佈的消息,從9月1日起實施的機動車需提前綁定駕駛證才能處理違法規定,只針對便民渠道(如郵政、銀行等)處理非本人車輛。9月1日後去交警分局處理電子眼,操作流程和以前是一樣的,沒有變化。

9月1日起處理電子眼必須提前綁定?成都交警:只針對便民渠道

據瞭解,為方便市民在網上處理交通違法,“交管12123”手機APP新增了非本人名下機動車交通違法網上處理渠道。但是,交警分局、大隊窗口處理交通違法的處理流程及條件是不變的。

9月1日起處理電子眼必須提前綁定?成都交警:只針對便民渠道

9月1日起處理電子眼必須提前綁定?成都交警:只針對便民渠道

“只有通過便民渠道,如郵政、銀行等方式來處理非本人車輛記分電子眼違法時,9月1日後,才需要先綁定這輛車。”交警三分局民警介紹到,處理非本人車輛的記分電子眼時,在分局窗口處理是不用綁定的,而通過網上等便民渠道處理記分電子眼的,需要綁定後,才能處理綁定之日後產生的電子眼。

天府早報記者 王小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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