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一名地地道道的準格爾旗人,高俊明選擇在大學畢業後回鄉就業。2008年,24歲的高俊明成為了十二連城鄉三十頃地村的一名村主任助理。
作為一名基層政協委員,高俊明是如何行使委員權利為民服務的呢?記者對他進行了採訪。
“因為我是農村走出來的孩子,所以生活上不存在什麼不適應,但是村民們看我這麼年輕,都用一種懷疑的眼光看我,讓我挺彆扭。一方面大家覺得一個毛頭小夥兒能有
什麼本事,另一方面認為一個大學本科生找一份什麼工作不好,非要到農村受罪,
有不理解也有不信任。”高俊明回憶起剛參加工作時的情形,侃侃而談,“不知道
工作怎麼入手,我就從入戶走訪做起,瞭解居民需求,一來二去,就成了村
裡的‘代辦員’,村民有什麼事需要辦,直接問小高在哪個辦公室。雖然
無形中多了好多工作,但我很高興村民需要我、信任我。”說到這裡,
高俊明笑了起來。
由於工作幹得好,經過選拔和推薦,2010年高俊明開始到鄉里工作,雖然工作崗位變了,但是為民服務的心卻
始終沒變。今年他帶來的提案就是關於農民專業合
作社如何進一步發展的問題。他說:“從我們鄉
農民開始創辦農業合作社開始,至今也有幾
年時間了,但是目前大部分合作社還停
留在初級階段,主要是以勞力和技術
合作為主。我想推動農民專業合
作社向更高層次發展,也就是
真正實現資金的合作互
助,這樣農業合作社才
能向更大規模和更
高水平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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