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能代父母在拆迁协议上签字吗?

拆迁过程中,围绕拆迁协议可能发生的争议和侵权事件多种多样。京尚拆迁律师此前在介绍“拆迁协议陷阱”时,就曾提到过一类“代签协议”的情况。最近有读者朋友向京尚拆迁律师咨询时提到,自家房子被拆迁,产权证上只有父母的名字,自己能不能代父母协商拆迁补偿事宜、代父母在拆迁协议上签字?

这个问题看似简单,但实际上也和具体情况有关。实际生活中,可能出现儿女代签拆迁协议的情况有很多种:老人安土重迁,即使拆迁补偿到位也不愿配合拆迁工作的情况有之;儿女担心父母不分或少分补偿款、安置房给自己的情况有之;老人手脚不便,需要儿女代为跑腿处理的情况有之;拆迁方走歪门邪道骗签协议,或说服非产权人或部分产权人在拆迁协议上签字的情况也有之。

这几种不同的情况下,拆迁协议的效力是不同的,被拆迁人的维权方向也是不尽相同的。

情况一 儿女私自代父母签署的拆迁协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明确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也就是说,一般情况下,我们说到的被征收人/被拆迁人,实际上指的是被征收房屋的所有权人。即使户口不未落在被拆迁的房子下,只要是产权人,就应得到补偿安置。反过来,即使户口落在被拆迁的房子下,只要不是房屋产权人,也就不是《条例》中明确的补偿对象。

按照本文的假设前提,房屋登记在父母名下,房屋拆迁时有权接受补偿安置、有权在拆迁协议上签字的就是父母,此时儿女无权私自代父母做出签字与否的决定。

子女能代父母在拆迁协议上签字吗?

不管是子女出于私心私自签字也好,还是受到无良拆迁方鼓动签字也好,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此时子女作为被拆迁房屋的无处分权人签订的拆迁协议必须经过父母的追认,或者取得处分权,拆迁协议才有效。

如果父母未对处分行为进行追认,且子女也未在签订协议后取得被拆迁房屋的处分权,那么拆迁协议的效力在得到父母追认前就是待定的,父母作为处分权人可以撤销合同。

情况二 子女在父母的授权下代签拆迁协议

根据《民法总则》规定,民事主体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

也就是说,如果子女是得到父母授权,作为委托代理人替父母办理拆迁协议签订等相关民事行为的,则在父母授权范围内,子女与拆迁方签订的拆迁补偿协议是有效的。

另外,如京尚拆迁律师在上文中提到的,如果在子女与拆迁方签订了拆迁协议后,在追认期得到了父母的追认;或父母将房屋过户给了子女,使子女成为处分权人的,拆迁协议当然也能生效。

子女能代父母在拆迁协议上签字吗?

面对拆迁大事,家庭内部产生矛盾争议的事例并不少见。除了父母子女间无处分权人签字的情况之外,夫妻一方瞒着对方签字的情况也时有发生。

从法律角度来说,京尚拆迁律师为大家分析了签字的效力问题,并在此建议各位遭遇类似情况的被拆迁人及时通过法律途径主张和维护自己的权利,避免拆迁方借这份不符合被拆迁人真实意思表示的协议实施强拆行为。

从情理角度来说,不管对待任何事情,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看法和考量。拆迁这么大的事,一家人之间有不同的处理意见是很正常的,京尚拆迁律师建议被拆迁人不要因此有过激的想法,不要无谓地放大矛盾,理性地协商解决,不要给拆迁方出“阴招”的可趁之机。

假如被拆迁人父母子女之间确有认为对方的想法不合时宜的,一方面可以晓之以情动之以理,理智说服;另一方面也可以带着对方去咨询专业拆迁律师的意见,从法律角度和可行性方面分析并找到最妥善的解决办法。

子女能代父母在拆迁协议上签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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