贊!南京擬立法明確「精日」行爲的法律責任

精神日本人,簡稱“精日”,另稱“日雜”,指極端崇拜日本軍國主義並仇恨本民族,在精神上將自己視同軍國主義日本人的非日籍人群。其表現為迷戀二戰日軍制服、在日軍侵略遺址拍照留念、詆譭抗日英雄等做出將自己對別國的興趣建立在對自身國家和民族的褻瀆和侮辱上的行為,有時還會帶有明顯的狂熱的二戰日本軍國主義的特徵。

這些年層出不窮的“精日”分子,他們的行為讓廣大網友深惡痛絕,認為他們不配為中國人。另一方面,對這些“精日”分子的懲罰措施不到位,導致很多“精日”有恃無恐的在網上叫囂。比如竟罵中國人惡臭你支的潔潔良。被網友指責之後,更是變本加厲,什麼“傻逼國人”、“惡臭國人”、“低智商粉紅”等等侮辱人的粗口是張嘴就來。並且,她還十分囂張的“拒絕刪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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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最後的結果並不令人滿意,潔潔良的微博賬號已註銷,廈門大學也發表聲明宣佈對潔潔良進行調查處理。之後沒有任何能讓她長教訓的懲罰。

還有那4個“精日”身穿二戰日軍制服,乘夜在著名抗日遺址、愛國教育基地四行倉庫拍照留念,惡毒褻瀆烈士英靈,對整個社會的影響惡劣。

最終結果也只是,其中三人因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被上海警方依法處以行政拘留處罰;兩人因未成年、違法情節顯著輕微,被教育訓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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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有網友微博曝光,兩名男子穿著日本軍服,在南京紫金山抗日守軍碉堡前擺造型拍照。網友們紛紛對這兩名男子的行為進行譴責。最終警方依法對涉案違法行為人唐某、宗某分別予以行政拘留15日。

更有極端的,微信名為“聖誕老人”的網民在微信群中發佈涉及南京大屠殺的極端言論;暱稱“落落”的網民在QQ群中煽動以駕車衝撞行兇等極端方式製造事端。南京警方在安徽安慶、池州和江蘇省揚州警方的協助下,將嫌疑人王某、洪某抓獲,並刑事拘留。

顯然,刑事拘留並不能讓他們的思想得到改變,只是稍微收斂了一些。等他們被拘留出來估計也是有恃無恐。對這種結果大家都是很不滿意。迫切希望出來正規法律來約束這些行為,讓這些人得到教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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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今年4月27日,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英雄烈士保護法》。這部千呼萬喚受到萬眾期待的法律讓很多人拍手稱讚。根據《英雄烈士保護法》規定,褻瀆、否認英雄烈士事蹟和精神,宣揚、美化侵略戰爭和侵略行為,尋釁滋事,擾亂公共秩序,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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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更振奮人心的消息發出,南京市十六屆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開幕,《南京市國家公祭保障條例(草案)》(簡稱 " 草案 ")提請審議。

草案中列舉了三種典型的 " 精日 " 行為,明確 " 精日 " 行為違反治安管理規定的,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治安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歪曲、否認南京大屠殺史實,侮辱、誹謗南京大屠殺死難者、倖存者和在抗日戰爭中殉國的英雄烈士,編造、傳播有損國家和民族尊嚴、傷害人民感情的言論或者信息;

禁止在國家公祭設施等地使用二戰時期日本軍服、圖標或者相關道具拍照、錄製視頻或者通過網絡對上述行為公開傳播,宣揚、美化侵略戰爭和侵略行為;

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侵害南京大屠殺死難者、倖存者的姓名、肖像、名譽、榮譽等合法權益。

這表明了國家絕不容忍“精日”分子,打擊“精日”行為。嚴肅處理美化侵略、傷害民族感情等這些跳樑小醜。民族尊嚴決不可隨意踐踏!任何損害國家利益的行為,都將被嚴懲不貸!

正如中國外交部部長王毅所說:所謂“精日分子”就是“中國人的敗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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