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男子伙同他人制毒450余千克 获刑十二年

江西男子伙同他人制毒450余千克 获刑十二年

毒品的危害不言而喻,制毒更是国法难容。男子陈某伙同他人制造毒品氯胺酮(俗称K粉)449.703千克获刑受罚。近日,江西省于都县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制造毒品案,依法判处被告人陈某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2015年年初至9月,张某、胡某、方某、谢某(均已判刑)等人先后多次在于都乡下刘某、钟某和谢某的家中制造毒品氯胺酮(俗称K粉)。2015年9月,被告人陈某在张某的安排下,伙同他人在谢某家中制造毒品氯胺酮,此次制毒用时三天两晚。案发后,被告人陈某逃离现场。民警在谢某家中当场查获氯胺酮毒品疑似物449.703千克。经鉴定,此案中的毒品疑似物均检测出氯胺酮成分,氯胺酮含量为84.6%。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伙同他人制造毒品氯胺酮449.703千克,数量大,其行为已构成制造毒品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在共同制造毒品犯罪中,被告人陈某从事搅拌、搬东西等工作,起次要或辅助作用,系从犯,依法应当减轻处罚。同时被告人陈某能当庭自愿认罪,可酌予从轻处罚。结合被告人陈某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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