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星袁立想不到的怼《演员的诞生》,我来说真相

袁立及管理部门:

选秀节目(亦称真人秀)已成为电视的主要节目形式,占了50%的收视率,未来会占比会更大。然而对于选秀节目管理的相关法律和规定,已经不适应新时代电视娱乐和大众的发展需求。请国家出台相应的法律规定,规范管理,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要让国家和人民的电视台成为某些人赚钱的工具。建议如下:

关键词:现在是信息和人工智能时代,人的才华已不是第一重要,重要的是平台,当今世界最大的二个平台就是电视台和网络。 如:凤姐没什么才华,更没有作品,成为一线网红。朱之文没有专业学过声乐,嗓子一般,演唱更一般,没有自己唱红的原创歌曲,但是最红平民歌手,有些媒体说是唱的最好的歌手。为人不用我说了,他们的村的人多数不说他好。王二妮,也是靠选秀翻唱走红,自己的原创歌曲没一首走红,竟然在所有高铁电视上被称为“中国青年歌唱家”,中国的歌唱家成千上万了!!!以上这三人就是中华艺术吗?如果你们说是的话,我们的所有艺术院校还招生干吗?全部搞选秀比赛好了。

所以,电视台和网络这二个平台一定要牢牢掌握在党的手里,掌握在人民手里,中国的文化自信才能实现。

一、真人秀节目现状:

1、为了收视率恶意炒作,为了亿元广告赞助费,不择手段。

浙江卫视《演员的诞生》从第一期开始就炒作,其手法创了中国选秀节目的新高。和演员袁立的口水仗只是一个表面现象。过往,央视的《星光大道》、湖南台的《我是歌手》、《快乐女声》,江苏台的《非诚勿扰》和浙江台的《中国好声音》等等,那个不是故意设计桥段炒作?只有一个央视的《中国好歌曲》不炒作,结果停了,办不下去了。社会风气咋变成这样了???

2、严重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之“诚信和文明”的基本原创。

20年前,在电视上搞歌唱比赛,还假装搞二个公证员监督一下。现在这个遮羞布也没有了,非常之赤裸裸,作假成风,打着“比赛”的名义,打着选好歌手和选好演员,欺骗公众,编造选手的感情故事和家庭恶运,欺骗善良的中国人民。现在走红的选秀歌手?有几个是生活在农村的真农民?专业学习过的歌手冒充农民歌手又有多少人?“农民”二个字成了某些人出名和赚钱的工具。打开电视只要有真人秀,无论是唱歌演戏还是智力节目,全部在痛说“悲惨经历和家史”不流泪就不是真人秀。感觉解放60多年了,如何还象万恶的旧社会?2020年中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真人秀还是这样搞,会不会成为国际笑话呢?

3、严重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之“法治”的基本原创。

湖南台《歌手》请的外籍歌手迪马希非法演唱《歌剧2》,俄罗斯著名歌手维塔斯公开律师声明指责,中国的节目出名到世界上。还有侵犯台湾音乐老爷刘家昌的作品,刘说:我还没有死,使用我的作品,和我打声招呼。请问各大卫视还要脸吗?

4、严重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之“平等和法治”的基本原创。

喜剧类真人秀,郭德纲主持了几个,利用职权捧“德云社文化公司”的艺员,现在捧红了岳云鹏、郭麒麟和烧饼等人,这是不是不正当竞争?用公家的电视平台赚钱和为自家人谋利益,这算不算腐败?平民百姓不拜一个名人为师父,就很难上电视和网络平台,喜剧界是不是形成了家庭垄断?

二、建议:

1、公开所有明星的交税记录,公民人人可公开查询到。 在法律上公众人物的隐私权是有一定让渡的。这样做的好处:第一,让公众和想成为明星的人知晓明星收入高,但交税也高,权力和义务均等。第二,可以抑制高片酬,比如,喊价10万元一场的歌手,其实5万元就走唱,有些2-3万元就走唱,虚喊高价就是为了抬高自己的身价误导公众,演员也是这样,就是骗人。如果出台:税务局根据艺人宣传的价格收税,演艺圈出场费撒谎之风立马没有了。

2、修改《著作权法》,将真人秀节目使用演唱歌曲提高到:未经许可在电视和网络真人秀节目中使用他人歌曲,一次赔偿10万以上。歪曲篡改他人作品一次性赔偿50万元以上。如岳云鹏歪曲《牡丹之歌》为《五环之歌》。

3、国家出台硬性规定:所有电视台和网络真人秀节目,现场直播或者录播,一定要在节目名称下打上:“本节目所有情节均是表演,请勿当真”,字体和节目名称一样大小。主持人开场和中间报幕时,至少说三次:“本节目(《演员的诞生》)所有情节均是表演,请勿当真”。若是如此,则袁立也不会公开揭露《演员的诞生》如何黑箱操作。因为全是在演戏,只是袁立表演的是被淘汰的角色,张彤演的是进级的角色,三个评委宋丹丹、章子怡等也不用标榜自己多么有水平,你们只是在演评委这个角色。节目组和导演也不必“又想当婊子 又要立牌坊”。管理部门非常容易管理,只要节目不违法,不黄色低俗,爱怎么演就怎么演。这就是我发明的“蓝球比赛管理模式”。

农民文艺评论家潘龙江

2017年12月12日

明星袁立想不到的怼《演员的诞生》,我来说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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