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和家长速戳!新学期即将开始,呼和浩特将严格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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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9日,记者从呼和浩特市教育局获悉,呼和浩特市教育局在日前召开的2018年下半年工作会议上要求,我市要继续落实好自教育厅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工作会议精神,规范办学,营造教育发展良好生态。

老师和家长速戳!新学期即将开始,呼和浩特将严格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

资料图

新学期呼和浩特市将继续严格规范中小学生到校、离校时间。小学生上午到校时间不得早于8:00,初中生不得早于7:50,高中生不得早于7:30;小学生下午离校时间不得晚于17:30,初中生不得晚于18:00,高中生不得晚于18:30。严禁组织走读生上晚自习。小学、初中和高中的走读生在校集中学习时间,分别不超过6小时、7小时和8小时。

同时,严格规范招生入学管理,切实促进教育公平。市教育部门将成立四个工作组,开展普通高中违规招生行为专项检查。我市要求各级各类普通高中学校严禁违规招收录取线以下学生,严禁超计划招生,严禁跨盟市擅自招生。各旗县区教育局要严格执行我市招生政策相关规定和要求。按照“分级管理、属地负责”的原则,监督管理辖区内各学校招生政策落实情况,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招生工作的严肃性。本次专项检查中,对发生违规招生行为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限期整改、限制招生、直至取消办学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开学后,将再次开展专项检查工作,要入校入班核实,如再次发现违规招生问题,将从重从严处理。

丨本期来源:呼和浩特新闻网(记者 高金玲)

丨本期审核:张中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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