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永善法院刚柔并举 高效执结赡养纠纷

云南永善法院刚柔并举 高效执结赡养纠纷

近日,永善县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了一起赡养纠纷,让耄耋老人老有所依,老有所养。

古人云,常思舐犊之情,莫忘反哺之义。可生活中难免会有一些磕磕绊绊让父子间产生隔阂。老陈与小陈间的父子关系也正是这样逐步僵化的。

接到老陈的强制执行申请,副院长孙光永带领执行干警多次到被执行人家做思想工作,并试图通过走访邻居找出父子决裂的真因。原来老陈与妻子膝下有二个子女,现女儿已经远嫁他乡多年,几年前老陈妻子因病去世后,父子俩就因为赡养问题闹上过法庭,当时在办案法官的调解下双方达成协议约定今后老陈与小陈一起生活,并由小陈每月给老陈200元作为零花钱。2017年,因为小陈觉得老陈不考虑家庭环境,用钱经常大手大脚,有多少用多少,有时还会去附近小卖部赊购东西,债主时不时的就会找上门要账。因为此事父子俩闹起了别扭,老陈一气之下就搬出去居住,从那之后小陈便停止向老陈给付任何费用。村里人听说后,一些人说小陈不讲良心,对80岁的父亲不管不问,而一些人又说老陈太固执,这么大的岁数了还瞎折腾自己的儿子,很快这件事就在村里闹闹沸沸扬扬。老陈和小陈都觉得面子过不去,但却都不愿意妥协。

考虑到赡养纠纷若直接采取强制手段,会不利于亲情的修复。执行干警找来双方家族中有名望的老人,将双方叫到一起,对小陈不尊敬老的行为给予了严厉的批评教育,提醒其如下次再犯,势必会受到法律制裁。另一方面教育老陈,平时用钱应考虑儿子家庭条件,不应该乱花。在执行干警和双方亲属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劝说下,父子双方接受了批评,小陈将之前拖欠的赡养费2200元交到老陈手里,老陈主动扣除之前小陈替自己在商店垫付的500元欠款,双方解开了心结,亲情得以修复。

面对赡养类型的执行案件,执行法官没有采取强制执行了事,而是结合法、理、情化解双方的矛盾,为以后自觉履行赡养义务做好铺垫,在案件执结的同时更是促成了一家人的和谐相处,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通讯员:孙晨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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