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邊的案例|乘客與他人起衝突,「意外」暴露司機無證酒駕……

親友聚會,工作應酬,

喝兩口酒是人之常情,

而“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

也成為每個駕駛員應有的常識。

然而,

總是有那麼些人,

“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

喝完了酒偷偷開車上路,

結果弄得自己鋃鐺入獄。

害人終害己...

身邊的案例|乘客與他人起衝突,“意外”暴露司機無證酒駕……

案情回顧

2018年4月6日下午三點多,30多歲個體戶周某與幾位朋友酒足飯飽後,無證駕駛著一輛小型麵包車到萊州一處加油站加油。加油時,坐在副駕駛的陳某,因一點瑣事與加油站工作人員爭吵起來,眼見二人衝突有愈演愈烈之勢,一旁的工作人員立馬報警。

身邊的案例|乘客與他人起衝突,“意外”暴露司機無證酒駕……

文峰路派出所民警趕到後發現打架二人身上散發較大酒氣,經現場呼氣式酒精檢測,發現司機周某其酒精含量為190.10mg/100ml血液,一場“意外”,竟查獲了涉嫌醉酒駕駛機動車的司機。

身邊的案例|乘客與他人起衝突,“意外”暴露司機無證酒駕……

法院審理

2018年5月17日,萊州市人民檢察院指控被告人周某犯危險駕駛罪,向萊州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萊州市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周某醉酒後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其行為危害了公共安全,構成危險駕駛罪。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周某危險駕駛的事實及罪名成立。其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酌情從重處罰。如實供述犯罪事實,依法可予以從輕處罰。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第一款第二項、第六十七條第三款之規定,判決被告人周某犯危險駕駛罪,判處拘役二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四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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