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代是否同居一室,同居一室是否合適,從古至今都是一道寫滿故事的世界難題。
1.就只有兒子是人?
剛下夜班,還沒到家,老舅的電話就來了。
劈頭蓋臉就是一頓罵,
簡而言之一句話:
我不應該吼我媽,我錯了,我不孝順。
“你爸都走了,就留你媽一個人孤孤單單的,為你們當牛做馬,你還沒點好臉色。”
我承認昨天我沒控制好情緒,態度有問題,
但我想,換了是誰都會失控,畢竟我已經好言好語說過無數次無數次了。
然並卵。
事情起因其實很不值得一提:
因為工作原因,我長期不在家吃飯,
於是,負責後勤工作的我媽,對伙食這塊就相當馬虎,
經常對付著吃,特別是中午那頓只有她和我媳婦在家吃飯時,多半是剩菜剩飯麵條打發。
她的理由是,“還不是為你們節約”。
我要她這樣節約幹什麼?我不回家吃飯,還有她兒媳婦、她孫子、孫女要吃飯呢。
哦,我不在家,你就簡單弄點孫子孫女喜歡的菜,然後直接無視兒媳婦?
這不是節約,不是為我們好,是赤裸裸的偏心、赤裸裸的歧視
——男人是人,女人也是人啊!
怎麼能用所謂的“頂樑柱”一說來歧視同樣為家庭辛苦付出的女人呢?
2.兒子需要我就跑快點,不需要我就識趣閃開
我朋友是個時髦的老太太,
兒子開始工作後,就申明以後要過自己的生活,
“我的下半生要為我自己而活,所以我不會管你的小家庭,做家務、帶孩子之類的事也不要找我。”
她說到做到,退休後就開始了自由自在的日子
喝茶,旅遊,搓麻將,擺龍門……
她也不和兒子一起住,兒子小家庭的一切,她一概置之事外。
顯然,兒子是有點怨言的,
二線城市普通家庭的孩子,兩口子又都是上班族,
經濟上有壓力,精神上壓力也不小,特別是有了孩子以後。
因為沒人搭把手,兒媳婦不得不離開職場兩年,直到孩子上了幼兒園。
朋友的兒子偶爾會說,
我不怪她,她有權利選擇怎樣過自己的下半生,要怪,只怪我們兩口子能力有限,
但累的時候,真的希望我媽能來幫幫我們,哪怕就是週末也好。
因為朋友這樣的前車之鑑,
我早早地對兒子說:
兒子,將來你需要我時,我會跑快點;你不需要我,我就回老家,過我自己的小日子。
怎麼說呢,我既做不到完全西化,又想有點自己的自由,想來想去,恐怕這是最好的選擇了。
3.
兒子大三了,有天,我跟兒子半開玩笑半認真地說:
“以後我不幫你帶孩子,我要過我自己的生活。”
兒子很認真地說:“這是你的權利。”
但說實話,我還是不太敢確定我一定會做到,
畢竟,現在社會壓力這麼大,孩子將來面臨的困難也不會少,如果他真有需要,真迫不得已,我會忍心袖手旁觀。
嗯,還有一種選擇,就是,我出錢,丈母孃出力。
讓外婆帶孫孫,也是考慮到婆媳關係一層,畢竟媳婦和親媽處起來更放鬆一些。
所以,我現在加倍掙錢,為了自己相對自由的老年生活。
幾天後,我將這個話說給朋友聽,
朋友回去後,問她上高中的女兒,將來要不要她同住幫忙帶孩子。
17歲的小姑娘很直接地回絕:“不要!”
“隔代養育問題太多,將來我要用科學方法育兒。”
後來,我們又慫恿一個00後的媽媽去問她家15歲的兒子,
15歲的少年淡淡地冒出一句:“現在就問我這個問題,不會嫌太早了點嗎?”
說完,又補充:
“將來我結不結婚,都還是個問號呢。和你們同住?那更是問號後面的問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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