窃贼负案潜逃五载,终被公诉判处刑罚

“抓贼啊!抓贼啊!……”屋主吴某某的一声声喊叫,惊醒了正在睡梦中的村民们。2011年9月6日那天深夜,黟县柯村镇胡门村的村民们打着手电筒,在路边田间追赶两名窃贼,追赶中村民们发现一辆可疑的车辆,正走近查看时,车上的一名男子竟然跳出车跑掉了。这伙贼一逃就是五年,终于在2016年年底被警方抓获归案。近日,黟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费某某、沈某某、朱某某盗窃一案,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盗窃罪判处费某某、沈某摩等三人有期徒刑九个月、七个月不等,并处罚金。


近年来,收藏古玩的热潮逐渐升温,不少偏远山区村民家中的牌匾、花托、古床等古物成了不法分子的眼中的“肥肉”。本案中的费某某、沈某某等人就看中村民家里的一些老物件,想法设法弄到手后销赃获利。2011年7月12日晚,费某某和沈某某驾驶一辆黑色轿车从池州市青阳县出发来到黟县柯村镇胡门村,沈某某负责在路边等待接应,费某某则进入村民吴某某户,将屋内两把旧扶手木椅窃走并搬上车,后出售给他人。同年9月6日晚,费某某和沈某某邀集朱某某共同驾驶一辆面包车,再次来村民吴某某户去偷一张古凉床,费某某和朱某某撬窗进入屋内,将客厅内的古凉床木板拆下抬到屋门口时被屋主发现,遂扔下木床板逃离现场,都来不及通知在路边车上等待接应他们的同伙沈某某,于是就有了沈某某弃车逃跑的那一幕。

据费某某交代,白天他们以收购古玩为名,到一些偏远农村地区低价收购古铜钱等,并选择一些老房子为踩点对象,如果发现老房子里存有古物,就悄悄记录下来,到晚上在伺机作案。费某某还交代2011年7月9日夜间,他还曾来到黟县美溪乡庙林村一户老房子窃取踩点时看中的一对木花托,得手后将花托出售给他人。最后一次作案后,费某某虽然成功脱逃,但是在潜逃的这五年里,费某某整天东躲西藏,不敢上网、不敢住宾馆,更不敢坐火车回家。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最终费某某和他的同伙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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