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流窜医院扒窃“看病钱”被判刑

“因为在医院钱好偷,看病的人警惕心低;我现在很后悔,对不起被害人,我自己患有癫痫病,不该去医院偷病人看病的钱”,这是犯罪分子丁某某在面对检察官讯问时所作供述。近日,丁某某、周某某因为犯盗窃罪,分别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016年11月的一天,丁某某与同伙张某某以推销医疗器材为由来到江西省彭泽县,流窜当地各家医院寻找作案目标,最终在一家中医院的牙科诊室内,丁某某在同伙张某某的掩护下将一看病女子的钱包窃走。2017年元旦之后,丁某某以来黄山看病为由和同伙周某某等人先后来到安徽省祁门县人民医院、黟县人民医院,在两家医院的检验科大厅,丁某某佯装成病人,挤在排队的患者中寻找到作案目标,找到目标后周某某等人就将对方围住,丁某某就趁机下手,将患者身上的钱财窃走。

检方提醒广大市民,在外出时一定要增强防范意识,特别是在医院、商场、车站等人群拥挤的公共场所,要看管好自己的贵重物品。如果遭遇扒窃,首先要及时报警,然后挂失银行卡,避免遭受更大损失;同时在发现有人扒窃作案时,要在保证自身安全的情况下采取有效措施。(黟县检察院公诉科 鲍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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