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初級會計職稱《經濟法基礎》工資、薪金所得應納稅額的計算

工資、薪金所得應納稅額的計算

(1) 一般工資、薪金所得應納稅額的計算公式為:

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環球網校分享

=(每月收入額-減除費用標準)×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2) 納稅人取得含稅全年一次性獎金計算徵收個人所得稅的方法。

(3) 納稅人取得除全年一次性獎金以外的其他各種名目獎金,如半年獎、季度獎、加班獎、先進獎、考勤獎等,一般應將全部獎金與當月工資、薪金收入合併,按稅法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稅。

(4) 納稅人取得不含稅全年一次性獎金計算徵收個人所得稅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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