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成:你有创业梦想吗?创业担保贷款助力梦想起航!

你有创业梦想吗?

还在为创业资金发愁吗?

 看过来, 

荣成:你有创业梦想吗?创业担保贷款助力梦想起航!

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女年龄在50周岁以内、男年龄在60周岁以内),具有荣成市户口,依法在荣成市行政审批部门注册登记,从事微利项目,符合条件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含服务基层项目大学生和留学回国学生, 在荣成自主创业的,不受户籍限制,享受同等优惠政策)、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农村自主创业农民,均可申请个人创业担保贷款

其中,符合条件的创业者创办个体工商户贷款额度为10万元,创办小微企业(含农民专业合作社)并正常经营一年以上贷款额度最高为30万元。对于个人创业担保贷款,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财政部门第1年、第2年给予全额贴息,第3年不贴息。贴息方式为借款人先付息,财政部门按年度给予贴息。经办银行收到财政贴息资金后,及时拨付给借款人。

申请条件

1.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申请人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时,本人及其配偶应没有其他贷款。

2.所从事项目为除国家限制行业(包括建筑业、娱乐业以及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以外的所有项目。

3.创业担保贷款贷款个人及贷款企业在荣成市公共联合征信系统中信用等级为B级及以上。

申请流程

1、贷款申请人持有关材料到市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创业服务窗口进行审核。

2、市人社部门对贷款申请人资格及贷款申请人其他证件初审合格后,贷款申请人持《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推荐表》,到创业担保贷款经办金融机构申请办理贷款手续。

3、创业担保贷款经办金融机构收到贷款申请人资料后,做好贷款申请人资信评估,对借款人及其配偶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时有无其他贷款记录进行审查,并对借款人生产经营情况、偿债能力等进行调查、审核。审核合格的,与贷款申请人签订贷款合同,向贷款申请人发放贷款;不符合贷款条件的,要告知贷款申请人。

申请材料

贷款申请人除提供《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推荐表》、近期1寸免冠彩照3张、荣成市自然人信用报告(个人申请3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的还需提供荣成市社会法人信用报告)、人民银行版本详细版信用报告外,还应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身份证、户口薄(大学生无户籍要求);

2、《营业执照》(副本);

3、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提供《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残疾人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复员转业退役军人提供《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证》或《中国人民解放军义务兵退出现役证》;刑满释放人员提供《释放证》;毕业5年内且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证》(留学回国学生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提供扶贫部门出具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证明;返乡创业农民工及农村自主创业农民需提供所在村(居)委会出具的证明。

咨询方式

荣成市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631-7581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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