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督导检查矿山环境恢复治理

我局督导检查矿山环境恢复治理

为进一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督促矿山企业严格履行保护与治理的主体责任,统筹推进历史遗留和在生产矿山的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6月20日我局领导分赴三县对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根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情况,我局重点督查了湟中县上新庄镇上峡门石灰岩矿,湟源县巴燕乡莫尔吉蒙古槽石英岩矿、大华镇昆多落石英岩矿,大通县毛家沟石灰岩矿、朔北乡八寺崖村道人沟石料场等5家矿山。湟中县上新庄镇上峡门石灰岩矿已完成矿区平台和边坡复绿10.2154万平方米,完成总工作量的98%,累计种植树木2.0036万棵;对矿区3个无法种植复绿的平台坡面实施喷播绿化,完成2个平台坡面喷播区域挂附着网约0.88万平方米,计划于6月底彻底完成矿区生态恢复治理并申请验收。湟源县巴燕乡莫尔吉蒙古槽石英岩矿作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县政府于2017年投入137.7万元对矿山进行恢复治理。由于气候条件差、降水少,恢复效果不理想,目前正采取补栽补种、严格禁牧等措施提升治理效果。

针对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中存在的一些问题,我局在督查时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和政治站位,牢固树立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价值取向,将推进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工作作为国土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抓手。

二是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以钉钉子的精神层层抓落实、抓整改,加快恢复治理工作进度,确保如期完成整改,积极组织好验收工作。三是按照省、市绿色矿山建设标准及方案,结合地方实际,鼓励矿山企业按照高效利用资源、保护环境、促进矿地和谐的绿色矿业发展要求,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企业,构建矿产资源开发与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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