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淄通報3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

22日,記者從臨淄區紀委監委獲悉,近日,為進一步嚴明紀律,不斷鞏固拓展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成果,持續整治“四風”,強化正風肅紀氛圍,中共臨淄區紀委將近期查處的3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進行了通報。

齊都鎮小徐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劉巖違法佔用基本農田修建墓地問題。2012年12月,齊都鎮小徐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劉巖違法佔用70平方米基本農田土地,為其父修建墓地。2018年8月,齊都鎮黨委給予劉巖黨內警告處分。

朱臺鎮宋橋村原黨支部委員、村委會委員路光明擅自改變外出考察學習線路,公款旅遊問題。2017年10月,時任朱臺鎮宋橋村黨支部委員、村委會委員路光明借負責組織村內黨員和村民代表前往華西村、南京黨校等地考察學習之機,擅自改變外出考察學習線路,帶領宋橋村黨員和村民代表26人遊覽寒山寺、西湖、拙政園等與考察學習無關的旅遊景點,並將旅遊花費的4.2111萬元用村集體資金支付。2018年8月,朱臺鎮黨委給予路光明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辛店街道毛託村黨員、原村委會主任石光金違規報銷個人招待費及村委會吃喝費用問題。2013年3月至2014年10月,石光金在擔任辛店街道毛託村村委會主任期間,將應由個人支付的招待費用和村委會違規吃喝的餐費共計6.1012萬元以村招待費名義用村集體資金支付。2018年8月,辛店街道黨工委給予石光金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通報要求,全區廣大黨員幹部要從上述典型問題中汲取教訓,不斷提高自身免疫力,真正將黨的優良傳統和作風建設內化於心、外化於行。各級黨組織要充分認識到“四風”問題的頑固性、反覆性,切實擔負起作風建設主體責任,拿出恆心和韌勁,持之以恆正風肅紀,鍥而不捨抓好作風建設。各級紀檢監察組織要始終保持節奏不變,力度不減,密切關注“四風”問題隱形變異新動向、新表現,把糾治“四風”工作覆蓋到所有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深入開展作風建設問題線索排查工作,加大察訪力度,堅決遏制歪風邪氣,營造良好黨風政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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