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陽通報關於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案件

陽光訊 中共咸陽市紀委、市監察委員會今天(6月14日)就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案件發出通報,通報公佈了近期咸陽市查處的6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典型案件:

1、武功縣環保局在2017年8月14日和9月13日公務接待中陪餐人數超標,環保局辦公室副主任任盟輝、會計李鳳霞分別受到黨內警告處分,對局長樊正乾誡勉談話。

2、乾縣大楊鎮集鎮管理站工作人員王發展,利用職務便利將收取的商鋪管理費用於支付個人餐費,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3、乾縣臨平鎮三橋村黨支部書記馬振強,違規公款購買菸酒,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4、乾縣梁村鎮槐家村黨支部書記趙俊峰,虛開票據套取村級辦公經費給6名村幹部發放春節“過節費”,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違紀資金已追繳。

5、永壽縣店頭鎮店頭村原黨支部書記邵新超和現任黨支部書記劉學理,違規公款吃喝,分別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6、旬邑縣張洪鎮南頭村村委會委員兼副主任趙得得,違規接受群眾吃請,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通報指出,端午節將至,全市各級黨委(黨組)要加強工作部署,抓好節前宣傳教育,領導幹部要帶頭遵規守紀,切實承擔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以永遠在路上的執著,將作風建設引向深入。

通報要求,各級紀委(紀檢組)要緊盯節日期間違規用公款購買贈送粽子、發放津補貼或變相發放獎金福利、公款吃喝等易發多發問題,堅持“一案雙查”,對履職不到位,發生頂風違紀問題或“四風”問題禁而不絕的,嚴肅追究直接責任的同時,追究領導責任,用問責倒逼責任落實。廣大黨員幹部要從通報的案例中汲取教訓,嚴守規矩、知恥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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