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0日晚上,遂溪交警機動巡邏中隊在執行夜查任務時,查獲一位女士把運動鞋與涼拖鞋混穿駕車的“奇皅“違法行為。
經瞭解,該女士為貪圖涼快左腳穿人字拖鞋,右腳穿運動鞋。可見這女士明顯沒有牢固樹立安全駕駛的觀念。
經民警現場教育後,該女士一邊承認了錯誤,一邊穿上運動鞋。
交警在這裡還要提醒各位女士:除了穿拖鞋,一些女性駕駛員穿高跟鞋或者厚底鞋,同樣存在安全隱患。《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規定,不得穿高於4釐米的鞋子駕駛機動車。希望大家都能改正這些駕車陋習,安全行車。
是不是我們湛江的天氣太熱了!
涼鞋絕對是我們湛江人丟不掉的傳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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