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們怎麼看崑山「龍哥」被砍事件?

盤中的小青菜


崑山紋身男,死的好可憐。刀不認主人,刀刀把命殘。死也沒人憐,輿論罵翻天!一生盡劣跡,都說該誅滅!

我認為,這正是他可憐的地方。按常理,被人砍死,這本身就是不幸的事,人們會給以同情和惋惜。但是崑山紋身男被人砍死,招來的是一片叫好聲。沒有一個人說他不該殺!試問,這世上還有比崑山紋身男更可憐的人嗎?我身邊有人,網上也有評論,說,“那個視頻我看了七、八遍,砍的真痛快!白衣哥們真棒!為民除害,大快人心!”如此虐心身的事,還被人當成快事反覆觀賞,這等於紋身男多次被人砍殺,這是多麼殘忍的事。我說了我的想法。可是遭到當即回懟,“對惡的殘忍就是對善良的告慰!誰叫他平日裡作惡多端!”我無言以對!你們說,還有比紋身男更可憐的人嗎?這是我的認為,當晚的事我們暫且不說,只說紋身男所犯的那些個事,都是街頭小混混,小流氓乾的,而且他也得到了應有的懲罰。他只是個小流氓,並不是大奸大惡之人!可他為什麼這麼遭人恨呢,以至死了人們都不同情他、不放過他?首先,事情的起因是他有錯在先!自己首先不佔理,還打人。打不過癮,還拿刀砍。這種作法本身就讓人憤恨,!再加上他滿身紋身。在正常人的意識裡,紋身都帶有黑社會意識。黑社會所幹的那些事,“欺軟怕硬,欺男霸女,橫行霸道,魚肉鄉里,無惡不作!”這些都是招人痛恨的!而且黑社會傷害的對相,都是下層民眾,弱勢群體!紋身男作為黑社會被人砍殺。而且是開著寶馬豪車,帶著漂亮妹子,酒足飯飽,春風得意之時,被一個騎電瓶車的貧民所砍殺,這在網上還是破天荒第一次。這能不大快人心,叫人拍手稱快嗎?人們肯定對白衣男大加稱讚,視他為英雄,並呼籲法律以正當防衛裁決!你們說,紋身男可憐不可憐!可是我又遭怒懟,“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該殺!”

想起耶穌臨終前面的一句話,“原諒他們吧!因為他們的所為,出於無知!”民眾畢竟不是耶穌,輿論也只維護正義!世上的不平等太多,才引起了崑山事件的輿論暴發!社會需要公平正義,輿論是維護公平正義的最有力的武器!

最後,我還是希望,我們的社會,多一點和諧,少一點爭鬥;多一點歡笑,少一點聲色俱厲;多一點幽默風趣,少一點你死我活!

有贊同我的,請幫忙點個贊!拜託!拜託!

各位正義的網友,崑山市公安局終於在2018,9,1日下午作出案情通報,認定於某某屬於正當防衛,不負任何刑事責任!真是大快人心!此案終於塵埃落定,有個好的結局!正義終於戰勝了邪惡!從這件事上,我們應該相信,我們的國家是有希望的!


大山裡來的風


防衛肯定是防衛,至於是否防衛過當應該看看民意!畢竟法律是為民而生的。我們理性分析一下,第一次,白衣哥被迫防禦制止了,紋身男的拳腳攻擊。第二次,又提刀攻擊,也是被迫防禦制止。第三次,紋身男仍然具有跑動攻擊能力,不能判斷紋身男是否放棄再次發起攻擊,所以白衣哥再次出手制止,完全是正當防衛。俗話說兔子逼急了也咬人,更何況我們是人。當我們一次二次的受到傷害,生命受到威脅的時候我不應該自衛嗎?我想問問那些說白衣哥防衛過當故意傷害的律師們,你們可以在生命受到威脅是冷靜思考,怎樣做是正當防衛,怎麼做又是防衛過當,因為你們專業。我們做不到,因為我們是有血有肉的正常人!平時我不超過10字的評論,這次不一樣,因為關係到一個人的後半生,關係到一個普通老百姓的餘生。我不為博取關注,只是談了自己的看法。支持起點贊!







見證111



龍哥,俾人看你死的不冤,死的理所當然。

1.紋身害死了你,雖然你的紋身沒有紋過頭,但是你把它當衣服的穿了,提一大砍刀,你就是活脫脫殺人惡魔,你招惹誰,誰都可以用正當防衛的方式弄死你。

2.寶馬車害死了你。寶馬良駒要好人駕馭,像你這樣的惡棍不死才怪裡。寶馬車是用來拉人的,怎麼你就拉了一把寶馬刀,唉,龍哥,人家做到的是有備無患,你怎麼做到的是有備有患,寶馬刀正好砍向自己。

3.性格害死了你。出來混的人要有包容性,識時物者為俊傑,你三番五次的違規違法,砍殺騎車男,你當你是誰,遇到剋星必死無疑。

4.你的死是造在了刀上,隨車帶刀,看來你並非善類,時時提防別人殺你。你的見一用為是你的硬傷,不過大江大河沒有翻船,死在了小河小岔,龍哥,烏乎挨宰。

龍哥找鬼谷子再學學


大漠甘露5


說實話,龍哥死的有點冤

都先淡定,慢慢給大家講哈。

我是做培訓工作的,以前在大學城附近有一個小門市。剛開業的時候有學生跟我說老師啊,咱們這還有黑社會收保護費呢,他們要是來了,咱們給不給啊。我跟學生說,我後半輩子就在這混了,我要是讓他們天天堵門欺負,活的可就沒啥味道了。然後我直接淘寶買了根球棒放在門口。

我不怕這些所謂的黑社會,紋一身龍的這些玩意,這不是吹牛,因為我太瞭解他們了。我怕的正是奪刀把龍哥砍死的這種老實人。

大家可以留心一下這類新聞,街頭突發事件,出人命的,幾乎沒有黑社會造成的。都是一些二五子、老實人乾的。

這些流氓黑社會他雖然招人恨,但其實他們也有自己的賬要算。你當流氓當黑社會,必須有一個前提,就是我得準備長期在這片混。你搞出人命還混個屁了?把人弄殘了也是個大事兒啊。所以正規的黑社會打架鬥毆看著很嚇人很爆炸,但都是很講分寸的。看著打得頭破血流,其實到醫院縫兩針就完事了。

黑社會打架,先一頓叫囂,一頓罵,其實就是給對方一個精神準備。拿棒子打人,肯定是正面打,罵兩句,潛臺詞是你要做個防護動作啊。然後掄起來,這時候人的本能就是拿胳膊擋,然後人的正面額頭極其堅硬,經過緩衝,打上充其量破皮流血,輕微腦震盪,看著震懾力還很強。

就怕遇見這二五子,拎個棒子,趁你不注意,照後腦勺來一下,直接打死了。

黑社會是拿大砍刀一頓揮舞,在那嚇唬人。二五子是不知哪掏出把小刀,照前胸後背捅一下,人命案很多都是這樣出的。

小時候打架,我見過最無恥的,有人拿膠帶把刀刃給包上了。砍上腦袋,疼的直掉眼淚,也不帶出血的。

卑劣的街頭裡有一個很有趣的片段,韓國黑幫火拼,就是拿刀互相捅,職業捅大腿。後來一個人失手,捅了對方肚子。大家都嚇跑了,東躲西藏。然後一個兄弟抱怨,打了這麼多年仗,這點兒經驗都沒有?有你這麼幹的嘛?怎麼能捅肚子呢?

實際上龍哥這次裝逼失敗,就是遇見不按套路打的了。

龍哥闖蕩江湖為的就是兩個字:裝逼,強烈的裝逼。按照龍哥的意識,我紋身,我上去開罵,你得害怕。但這明顯不夠強烈,來個道具:大砍刀。他這主要是給周圍那幾個小弟看的,看我多牛逼。

但說實話,龍哥死在他這幾個損友身上了。按照龍哥的思維,我表演到這一步,你們需要拉著我,非常投入的那種:大哥,饒了他吧。最完美的是你們幾個兄弟把我抬車上,然後我努力掙扎,嘴裡一頓叫囂。

通過視頻我們能看出他的這幾位兄弟極其的弱智,不投入,毫無靈魂的路人甲、路人乙,完全不具備一個演員的修養。他們沒有認真的去拉龍哥。但龍哥在社會上也不是白混的,還有保留項目:把刀甩飛。按照劇本,龍哥一頓吹牛逼,然後假裝握刀不穩,把刀甩飛,龍哥去撿刀,然後路人識趣的跑掉,龍哥撿刀回來,再喊:人那?人那?給我回來,老子弄死你。然後小弟過來一頓勸,再點根菸,裝逼結束。但是,龍哥又失算了,這位電動車大哥沒按劇本演......

阿龍這孩子啊,還是年輕,要是早學會我們前輩刀刃包膠帶的手藝也不至於把命丟了。

這裡我沒談法律,只談江湖:出來混早晚要還的,你既然想走這個路線,被人砍死,那你也得認。我也不是替阿龍減輕罪責,主要是想告訴大家:沒必要怕黑社會,但對老實人要心存敬畏。就像現在流行的那句話:把老實人惹急眼了,你連道歉的機會都沒有。


銳視覺何老師


即使所有人罵我,即使我遭到報復,我也要把話說出來。我希望高法出來,重新仔細的客觀的重新判定案件!

我對死者表示同情。一個住了九年監獄的人,與社會脫節了九年,好不容易找到點事幹,剛剛享受了有女朋友,有寶馬車的生活,他是想好好活著的。但是他死了。死於一把自己車上的刀。這是違法的刀具,大家都知道。他也清楚自己愛惹事,怕別人打他的時候打不過,留一把刀放車上以備萬一。這是違法的,但是符合他的身份和過往。原本只是吵架,升級為普通的打鬥(爭議一),然後升級為死者持械的毆打,注意,沒有嚴重威脅人生安全的動作。(爭議二)後面的我不想提及。我最大的困惑在於為什麼不從一個巴掌拍不響的角度認真的還原整個案件的全過程。可以說事件的升級是有原因的,為什麼死者不上來就拿刀,第二,在拿刀後不上來就捅,為什麼還有比劃虛砍的動作?

爭議一,在第一分四十四秒(4.01分鐘視頻),殺人者有一個明顯的上前擊打耳光的動作。同時,殺人者嘴上沒有停。

爭議二,死者連續的擊打對方,主要是針對後背,殺人者並不怕對方的動作,也就是說殺人者很清楚對方不敢殺他!也就是他知道自己不會受到嚴重傷害!事後驗傷,殺人者只有挫傷!挫傷是什麼,沒有任何威脅生命安全的可能!

一個很清醒的知道對方並不是殺他的人下了死手,所以我認為不是正當防衛!


李強的期貨工作室


崑山"龍哥"被砍已過去很多天了。認為於哥是防衛看來並無爭議,關鍵是屬正當還是過當有不同聲音,要求正當的在90%以上,個別講有過當的被網友們罵得要死。甚至出現了不敢發聲的情況。在此,我講點自己不成熟的想法,同意的點個贊,有不同意見的,請批評指正。

一,寶馬車撞電動車,一開始就講成是交通事故,交通糾紛,我並不認同。誰知寶馬車是不是故意而為之,而且是經常幹這樣的事。

二,多人圍毆一人,並拿出了行兇工具,多數情況下,都是弱者下脆求饒,賠錢破財消災。唯於哥敢於面對頑兇,這樣的人,值得敬配。

三,面對黑社會性質的犯罪,防衛就不要爭過當之說,在那短短几分鐘內,讓一個驚恐之人去先考慮防衛是正當還是過當,太不現實。

總之,在面對黑社會性質犯罪份子侵害時,不要用過當還是正當捆住了真正的見義勇為者的手腳。


龔德夫


在我國什麼叫防衛過當:

舉例說明:

1:壞人拿刀對著你,這時候你不能反擊,因為傷害“尚未開始”

2:當壞人的刀插入你身體的時候,你依然不能反擊,因為傷害“自動停止”

3:當壞人的刀從你體內拔出後,你還不能反擊,因為傷害“實施完畢”

那麼怎麼才能算正當防衛呢?當壞人拿刀刺向你的一剎那,你判斷準確,果斷反擊,奪刀斃敵,一擊致命,這才屬於“正當防衛”

記得,只能是一刀,用兩刀涉嫌防衛過當。


胖小哥666


大快人心,這些天緊張的心情得以舒緩,崑山警方通報了“崑山砍人案”調查處理情況,認定於某屬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依法撤銷案件!

此案老百姓關注點,關鍵是在不法行為面前,合法權利該如何維護?許多律師網上加入討論人群,有的認定防衛過當,認為劉某已經逃跑的情況下,於某仍然持刀追砍。我一直認為於某正當防衛,在那短短几分鐘的持刀空手搏鬥中,於某完全靠的是求生本能,人的生命在受到極大威脅的情況下做出的求生本能追砍就是正當防衛!這是我反覆看視頻幾十遍,假如自己是當事人得出的結論!

點贊崑山警方,這次通報非常專業,自己反覆研讀,受益匪淺,以事實為依據,法律作準繩。不僅於某的合法權益得到維護,震懾狂妄之徒,提升了老百姓法治意識。為崑山警方和檢方快速推進案情,直接正當防衛點贊!



慢慢紅塵路有你陪伴66


從視頻看,紋身男和同夥白衣男參加了施暴,在紋身男施暴期間打了電動男兩拳,而旁邊的黑衣男路人,在整個過程中一直在勸架,和紋身男不是一夥的,所以施暴人有兩人,所以不能排除同夥白衣男還有能威脅電動男的動機和可能性。

電動男第一次拾刀後,捅了兩刀,致命的應該就是這兩刀。然後再砍了兩刀,紋身男與同夥白衣男跑向車,電動男把刀丟了出去,這裡按照有些律師的說法就是,這時電動男就不應該再追砍了,再追砍就屬於防衛過當,但刀又第二次掉在地上。這裡要清楚三點事實。

第一,因刀離紋身男和白衣男比較近,由於不能排除兇器是否會再次落入施暴人手中,造成第二次傷害,電動男馬上跑過去第二次拾刀,繼續追砍,直到把紋身男及白衣男驅離車的範圍。這裡為什麼說是驅離,你們可以去看視頻,當電動男第二次拾刀後,紋身男跑到了車後門的位置,而此時電動男和紋身男距離不足一米,電動男舉起了刀,從直劈改為了斜劈,這一刀卻砍在了寶馬車上,這麼近的距離竟然沒砍到紋身男,不可思議吧。我相信這時候電動男此時對自己的行為,還是比較剋制的,這一刀的目的就是威懾,驅離紋身男離開有問題的寶馬車輛。

第二,刀是從車上拿出來的,不能排除車裡還有其它兇器或者直接把車作為行兇工具,而且紋身男和其同夥白衣男靠近車如此之近。就算紋身男和同夥白衣男在退避,也不能證明危險已經排除,只有把他們驅離離開可能存在兇器的寶馬車,電動男也許才會感到暫時的安全。

第三,在這裡,大家在視頻中,有沒有注意一個細節,當電動男第一次拾刀,捅了紋身男兩刀後,這時紋身男的同夥白衣男在幹什麼,他正看著紋身男被砍,並轉身向寶馬車走去,手從口袋裡掏東西,因為視頻不清楚,估計是手機,如果是手機,那肯定就是想叫救援。而他怎麼會向寶馬車走去,難道車上還真的有兇器。所以,大家不要忽視了同夥白衣男的存在,他和紋身男都是施暴人。

所以,我認為,既然危險還在繼續,正當防衛還是有效的。直到警察來了,電動男一直握刀在手,高度緊張。站在當事人的角度看,在警察沒來之前,危險一直沒有解除。誰也不能肯定紋身男和同夥白衣男會不會叫其它同夥繼續對其施暴。

不法侵害結束很難定性,總不能把不法侵害結束定位為施暴結束後,防衛人就不能採取具有攻擊性的行為。如果是這樣,刀子進入了防衛人身體,就是施暴期間,只要一離開防衛人身體,就是不法侵害結束,那不是必須叫我們在刀還沒離開身體時,防衛人此時實施的防衛手段,才是正當防衛。刀離開以後身體,我們就不能採取任何防衛手段了,那不是很可笑嗎?

個人認為,我們應該把紋身男敷電動男實施不法侵害的行為,看成一個完整性的過程,而不應該分階段及片面化的去分析不法侵害結束的時間點。只要防衛人有繼續被侵害的可能或跡象,正當防衛就還是有效的。電動男的做法合情合理,完全不屬於防衛過當。


月下矜楓


期待正義得到伸張!

整個過程也就短短几分鐘,白衣男遭到群毆,已經沒有抵抗能力,步步後退,但紋身男仍然不依不饒,甚至拔刀相向,危及白衣男性命,白衣男奮起反抗,純粹是迫不得已的自衛行為,空手搏擊持刀紋身男,並將兇器打落,白衣男撿拾起刀後搏擊也是自衛行為及本能。期間,紋身男受傷後跑向寶馬車,可能是取其他兇器如槍支等,白衣男可能面臨更大的危險,進一步搏擊徹底消除其反抗能力是處於本能,如此危機狀況下白衣男很難判斷他是否有還手能力,進一步搏擊是合乎情理的!

雖然民眾一遍倒的認定整個過程屬於正當防衛!但是,審判權利不在民眾,而在法院!

這個案件這將是一個標誌性案例,法院的判罰是否合理合法,是否能夠服眾,涉及中國大陸地區依法治國的進程及民眾對法律法規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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