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陽泳池事件始作俑者是兩個未成年的孩子,在法律上需承擔什麼責任呢?

半斤八兩的魚


首先,兩個孩子是沒有法律責任的。

其次:通過對此次事件多篇新聞報道和總結,這次事件很有可能是一次有預謀的人為網絡煽動事件,只是最後結果超過了所有人的預期。

孩子只是事件導火索,大家苛責的太過嚴重了

這次事件的起因在網上各大專業媒體的報道下,細節也隨之浮出水面。

8月20日晚上7點半,夫妻倆又來到了游泳館游泳。天氣炎熱加上晚高峰,游泳者把不大的泳池塞得滿滿當當。 記者獲得了一段事發時衝突的監控視頻。8月20日19點44分45秒(監控時間),佩戴銀色泳帽的安穎彥同泳池中同泳道的一名男孩發生了碰撞,從監控中清晰可見雙方有肢體接觸。 在短暫的停下來說了幾句後,安穎彥繼續往前遊,男孩則隨著遊走的安穎彥轉過身。
就在此時即19點44分57秒,後來被證實為安穎彥丈夫的喬偉從泳池的岸邊突然一躍而起,從男孩的後方將其短暫的按入了水中,並用手擊打了男孩的頭部。隨後,視頻剪切到了另外一段畫面,安穎彥的丈夫喬偉面對面的指著兩個男孩,情緒激動的在說著什麼。
目睹事發全程的救生員說,他們看到安穎彥夫婦和兩個男孩發生衝突以後,很快就介入調停,泳池裡的衝突也很快結束。雙方上岸之後,隨即進入更衣室換衣服準備離開。

通過以上媒體的報道,其實這次事件就是一樁因為泳池人多而引發的肢體摩擦,在游泳池這個真是普遍情況。而且是不是摸到安醫生的臀部,沒有給出嚴格的定義。但是後來由於安醫生丈夫對孩子實施了暴力行為,才導致這次事件的衝突上升到了另一個級別。

喬偉說,據自己妻子轉述,涉事孩子一方的三位女性家長衝入了女更衣室,然後對安穎彥施暴。喬偉發現妻子的頭、頸部、左右小臂都有抓傷、指甲印,右腿的膝蓋上方還有一個很清晰的牙印,此後淤青擴散非常大。喬偉說,他當時沒有保留相關的圖片證據,只是在5天后妻子被搶救時,才用手機拍攝了妻子身上的傷痕,“觸目驚心,傷痕累累”。

涉事孩子家長三人一起毆打安醫生,後來在警方的調節下,以安醫生丈夫的道歉而暫時落下帷幕。其實到這裡為止,所有的事情已經和孩子無關了,他們只是事件的導火索,而後來家長的做法讓這個事情走上了不可預料的發展。

懷疑有高人指點,事情一發不可收拾,超出所有人預料

(為什麼打碼,看到評論說我在煽動事件,結尾都說了這是我根據新聞報道結合自己分析得出的,帶什麼節奏了,不要玻璃心了好嗎。)

這兩個13歲的小男孩是德陽五中初二年級的李某翰、李某灝。學生家長是德陽某重廠工人,小姨名叫常某在四川融科法律諮詢有限責任公司,微博精分小菜,姨夫是律師,名叫王某(上面配圖之人)。

為什麼要說道這個律師王某呢。大家想想,後來警察不是把這個事情調解好了嗎,現場雙方也沒有再次說什麼就離開。但是為什麼後來家長會找上安醫生夫妻的單位去告狀呢?而且告狀的所提的要求和前去使用的手段明顯是很專業的,要求開除黨籍和公職。公職就算了,黨籍,普通人能想到這個?

8月21日上午,男孩的家長一行來到了喬偉工作的德陽市某市直機關,要求面見喬偉的領導,提出該機關開除喬偉的黨籍和公職的要求。當天下午,兩個孩子的家長一行人又來到了德陽市中西醫結合醫院,同樣向院方提出了開除安穎彥的黨籍和公職的要求。
在德陽市中西醫結合醫院,記者找到了一位當時目睹了孩子家長在醫院“討說法”的醫生。這位醫生說,當時孩子一方的家長到達科室的時候,先是以病人的身份非常禮貌的詢問,“安醫生在不在”,在得到否定答案後,便開始在醫院的就診區域訴說20日晚上發生的事情。

怎麼樣,看到這位孩子家長的做法,各位是不是覺得非常的理性和專業。和那日在泳池換衣間帶著兩人毆打安醫生的衝動形象完全不符合。所以,我現在非常懷疑這次事件是專業人士推動的。(目前,德陽律師協會已經開展了調查)

步步緊逼,網絡輿論殺人於無形

這幾日,一起“女醫生自殺事件”引發關注——8月20日,四川的安醫生與丈夫去游泳。在泳池裡,因兩名13歲的男孩冒犯安醫生且拒絕道歉,安醫生丈夫一時激動將男孩朝水中按。第二天,男孩家長到安醫生所在醫院要求將其開除;“按頭”視頻在網絡上快速傳播,網友一邊倒地對安醫生夫婦口誅筆伐。8月25日,不堪壓力的安醫生選擇自殺,經搶救無效死亡。

看過涉事家長在視頻中採訪的人可以發現,涉事家長一直在強調自己孩子的傷,但卻沒有提及她們三人在換衣間毆打安醫生的事情。這種做法,就是在網絡上博取大家的同情,再加上曝光的安醫生和他丈夫的公職身份,很容易就讓網上的人聯想到當官的欺負老百姓的橋段。

事發後兩三天內,德陽本地的微信群中,流傳著他們夫妻詳細的姓名、電話、工作單位和照片等個人基本信息,伴隨著夫妻倆“公務員”、“醫生”的身份標籤,結合孩子家長一方關於泳池裡衝突的描述,吸引了大量的關注。
此外,隨著後來的短視頻被省級電視媒體轉載和播報,德陽本地的一些微博大號也在轉載這些視頻,這些更讓喬偉和安穎彥夫婦感到壓力巨大,生活中認識他們的朋友也紛紛致電或者發信息給他們。喬偉說,這一切讓妻子陷入了巨大的壓力之中,自己能做就是儘快找到涉事孩子一方,儘快完成調解。
雖然喬偉多次聯繫,但涉事孩子的母親常女士除了接受了媒體採訪之外,卻再也沒有見過喬偉。喬偉說,這期間夫妻倆公務員和醫生身份被不斷炒作,妻子安穎彥多次難受的在車上流淚,“她(安穎彥)經常說是她害了我”。

現在我們梳理一下這次事件涉世家長所用的手段:

  • 上門找安醫生夫妻單位,要求開除夫妻兩黨籍和公職;


  • 發佈新聞,單方面述說自己所受傷害,避開毆打他人事實,博取同情;

  • 網絡輿論炒作,當地多個大V聯合發酵事件;

  • 拒絕面見安醫生丈夫,只接受媒體採訪,其心可表;

怎麼樣,通過以上分析,我們可以發現,一件單純的事件就這樣演變成了悲劇。有意思的是現在大家都在譴責涉事孩子的家長,他們的信息也被人肉出來了。因為這樣,大家才發現了他小姨和姨夫的身份。以前一些煽風點火的微博也刪掉了,有人還發佈道歉的聲明,但是隨後又刪除。

(本次回答不代表任何言論,只是自己結合各方媒體報道得出的分析,僅僅只是分析,希望各位網友不要帶節奏。評論有人說我在煽動事件的,真是無話可說,你們要是那麼玻璃心就不要看悟空問答了。最終以官方發佈為準。)


一位豆先生


要說捲起該事件的兩個男孩該承擔什麼樣的法律責任,首先我們來看看該事件的起因:

  • 8月20日,安女士和丈夫兩人去游泳,泳池裡,兩個13歲男生冒犯了安女士,安女士讓他道歉,然而兩個頑皮的男生拒絕道歉,並朝其吐口水,做鬼臉,還做出一系列侮辱性動作。於是安女士老公看不下去了,情緒有點激動,便衝過去將該學生朝水裡按。

事件到這裡,雙方只是發生了一些輕微的肢體接觸,並未發生大的矛盾。筆者認為兩個13歲男生只是太過於“調皮”了一些,並不應該承擔什麼法律責任。
  • 泳池裡衝突發生後,兩個男生方面家屬聚集人員在更衣室內對安醫生實施了毆打。
此時,男孩家屬的行為已經違反了《治安管理法》,可受到民事處罰,而兩個男生並無責任。

  • 在男生家屬在毆打安醫生之後,雙方選擇報警處理,警察過來後卻讓雙方自行協商。協商的結果是安醫生丈夫主動向兩個男生道歉,而男生家屬卻並沒有就此作罷,她們沒有選擇繼續溝通,也沒有選擇走司法程序,而是選擇“搞臭安醫生一家”。次日上午,男生家長便來到市政機關,要求領導開除安醫生丈夫;下午,一行人便去到了安醫生工作單位:德陽市中西醫結合醫院,大鬧醫院要求開除安醫生。
此時,男生家屬在他人單位鬧事,同樣觸犯了《治安管理法》,而男生同樣無責任。

  • 接下來便是整個事件的重要轉折點。事發後兩三天內,德陽本地的微信群中,流傳著安醫生夫妻倆的詳細個人信息,打著“公務員”,“醫生”的標籤,很快便吸引了大量人圍觀。接下來便是網絡媒體的介入,在男生家屬的“安排”下,對“己方”有利的片面視頻伴隨著“攻擊性”的文字在各大媒體上傳開,這一切讓安醫生陷入了巨大的壓力當中。

此時,男生家屬和媒體的行為,已經涉嫌構成侵犯人身權罪和誹謗罪,兩位男生照樣無須承擔什麼法律責任。

  • 最後,便是令人痛心的結局:安醫生終於承受不住壓力,在藉口外出散心後再也沒有回來。

總結下來,筆者覺得兩個男生並不會承擔什麼法律責任,頂多只是承擔一些道德層次的輿論壓力。而男生家屬和 是造成安醫生之死的罪魁禍首!他們必須承擔不可推卸的責任!“崑山白衣哥”事件已經“完美落幕”,人在做天在看,相信“安醫生事件”也會得到相關部門的公正處理,給人民一個滿意的交代。

小夥伴們又是怎麼看待這件事情的呢,請踴躍發表意見吧。

點擊關注長高5cm,還在等什麼。

動漫i佳


如果安醫生不自殺,我相信現在一定是對安醫生夫婦的一片譴責。憤子們會和那孩子的父母一樣,對安醫生趕盡殺絕。現在的人,缺乏寬容與善良。即使安醫生夫婦真的如那孩子的父母所言,他們欺負小孩,但已經在派出所道歉了,執法機構已經介入了,真的需要安醫生夫婦丟掉工作才能彌補嗎?如果當事一方認為懲罰不足以平息心中的怒火,也應該通過法律手段來解決,到單位去鬧,不違法嗎?

人都是自私的,人們在陳述一件事情時,只會說對自己有利的內容,屏蔽對自己不利的部分。過去只能口耳相傳,現在有了網絡,傳播速度更快更廣。但我們只看到了能看見的部分,於是大家就對這表面的現象去憤。更有一些別有用心者去人肉當事人,用犯罪的手法來發洩。

很多譴責別人的人,自己做得更差,他認為別人不知道他的差,他就可以肆意謾罵他人。一些跟風者不加分析,被這些憤子引導,輿論一片狂歡。

從某種意義上說,安醫生的死,我們都是幫兇。


非優秀教師


其實很簡單,小孩未成年,絕對不負任何責任,從視頻看也不像故意,小孩父母一開始做的對,誰家的孩子收到這樣的傷害,誰都要討回公道,但是後面就是流氓無賴,是傷害安醫生的間接兇手。安醫生太注重自我,心胸不夠開闊,這麼小的挫折都受不起。安醫生的丈夫從軍十多年,因為軍官出身,平時呵斥人慣了,一時衝動,做出了傷害孩子舉動,而且從視頻看這個動作相當壞且危險,把孩子頭往水裡按,這個行為間接導致了悲劇的發生,最後一個就是無良媒體和網絡暴民。


華來士3


看看媒體對死者丈夫採訪的視頻吧,孩子無大錯。整個事件一直疑點重重,我們不妨來看下。

1:自己說只是“碰了我妻子”,可見並不是有意的。

2:孩子調皮搗蛋吐口水,並沒有其他侮辱行為,和流氓行為不沾邊。上去就打個孩子,什麼意思?

3:在更衣室妻子被打了,為什麼不打回去,打孩子的勇氣哪去了?只說自己道歉了,對方打了你的妻女有沒有道歉?不相信有警察在,這種事會沒有說法?隱瞞了什麼?

4:為何發展到現在“摸屁股”到成了懸案,當事人本人不提,醫院的同事也迴避細節出處?這麼簡單而又關鍵的情況為什麼不說清楚?

5:既然這麼佔理,為什麼是你們一直主動聯繫對方,而對方堅決不和你談?既然都找到單位去鬧了就是為找到你們要說法,為何事後不和你聯繫,不接你電話,豈不是很矛盾?這其中的原委是什麼?

6:一句“覺得這裡的人都欺負她”是什麼意思?可見女醫生是的遠嫁的外地人,這裡的人都包括誰?鬧事著?鄰居?同事?她的患者?還是她的婆家人?甚至是你這個丈夫?是誰讓這麼傷心了,最終讓被鬧事件成了壓垮駱駝的最後一根稻草。既然說的是這裡的人就沒包括網上的輿論,可見逼死她的主要力量並不是來自網上。

7:對於回應為何不接受媒體採訪,不覺得太過官話了嗎,這倒是複合你的身份。

8:在醫生的最後時刻,沒有和你一個丈夫做任何交代,倒是和孃家人告別做交代,為什麼?是否可以理解為對婆家人包括你這個丈夫沒有信任。平時你們家庭間到底是什麼狀況?

9:死者在電話裡和舅舅說的內容是什麼?以至於可以直接判斷要出事,為何只字不提,一語帶過。

10:為何事件發酵成這樣沒有任何一個知情者站出來還原事件細節,包括雙方當事人,雙方的同事,鄰居,泳池裡的人,不相信都不清楚原委,這在其他的熱點新聞中也是沒有發生過的,為什麼?網上的一切言論都只是看這段模糊的視頻猜測出來的,主觀的產生了個人傾向。

11:為何到現在也沒有孩子方家庭狀況的任何信息,只拿一個和事件不相干的姨夫出來搪塞。

12:既然雙方都覺得自己很有理,為何誰都不站出來說清楚,既然都到了死人的程度,丈夫為何連追責的要求都沒有?無論是追責孩子一家,還是追責網絡媒體,甚至是行使網絡暴力的吃瓜群眾,為什麼?

13:孩子一家開始鬧得這麼兇?為何一下子安靜了,連解釋都不解釋,只因死人了嗎?那麼在人死前為何從調停好了以後又打鬧單位,按現有信息看他們並沒有吃那麼大的虧,孩子只捱了一記耳光,不嚴重,並且打回來了,還得到了道歉,正常情況下也就完了,是什麼事讓他們在之後如此激動?不惜動用網上力量,甚至打鬧兩個單位,一副拼命的架勢,並且沒有提具體的訴求,看上去只為要個說法,到很像是秋菊的做法。關鍵點是,這中間到底發生了什麼變故,讓這一家人反悔了。

14:從頭到尾一直說打人鬧事的是三個女人,兩個是親姐妹,另一方是誰?為何沒有任何關於她的信息,似乎一直在可以迴避這樣一個人物,所有事情她都參與了,為何就被忽略掉了。如果說姐妹間相互包庇不講理是常理,那麼是什麼讓這樣身份的一個人也如此激動?

想到的目前僅限於此,後續補充,根本來講,筆者不為主觀上傾向於任何一方,不支持誰,也不批判誰?因為我們都不得知真相,更不希望在事實還不清楚的時候不明真相的網民使用網絡暴力傷害更多的無辜,特別是一個未成年人,大家也都是做父母的人,應該可以明白。不是說相關部門已經介入調查了嗎,靜等最終結論吧。目前如果有真的知情人,也歡迎發聲,畢竟善良的人們還是在關心著他們,需要知道真相。謝謝!


成人之美16


看來小孩子家能量巨大,這裡面水軍好多,你們摸著良心,一個被人從內扒到外的人為了自己能夠解脫而自殺你們就這樣出來洗?你們不怕死後下地獄?跑到別人單位鬧、要求開除女醫生、家庭住址人員全曝光……這還是簡單的糾紛?殺人不過頭點地他們這是扒了一層又一層,從裡扒到外,女醫生不以死解脫該怎麼辦?


釰鈊


啥也不說了,因為之前寫的太多也累了,低下奉上兩幅安醫生老公自己採訪的口述,這是事件裡兩個孩子分別在遊池捱過打和警察局當著警察以及雙方眾人的態度,大家可以自己看了選擇判斷。

剛剛進入叛逆期的孩子,說真的我感覺最近網友對待他們真的有點過了,他們雖有不足之處,但我感覺他們罪不至死,畢竟打也捱了也算懲罰過他們了不是麼?面對網絡鋪天蓋地的惡毒言語,什麼猥褻,手腳不規矩,流氓等等……不應該不分青紅皂白的強扣在他們身上,讓他們去揹負這些!馬上開學了,這些罪名對待兩個孩子,學生真的有可能會毀了他們!(已經被證實摸屁股猥褻什麼的都是謠言並不存在)

說真的要錯也是大人的錯,大家該咋辦咋辦,該咋撕咋撕,反正又不管我毛事,大人自己衝動犯下來的錯自己承擔!給點他們點壓力也好,說不定壓著壓著這手賤的臭毛病就改掉了,不過大家也不能過激,注意保護好自己,畢竟現在網絡也不是法外之地!

好了,㊗大家通通都平安喜樂!




Angel芬芬


少年犯罪不是罕見,而是常見。2016年8月9日,四川省人民醫院接受了一個被潑汽油焚燒的23歲女子楊冬玲,始作俑者就是一名13歲少年犯,目的是為了搶手機。

2018年8月初,一個未成年男孩自拍網上炫富,一副社會人的嘴臉,紋身,囂張的不得了:



隨便一搜,網上未成年男女的荒唐觸目驚心:有拍拍之後求醫問藥的,有生下孩子扔掉的,有諮詢手淫、拍拍和異性生理構造的,還有微信群少年淫亂直播的……


少年犯罪的事令人生氣,令人窒息……如果還不強制執行,怎麼得了?

我國民法規定,未成年人是指不滿18歲的人,其中年滿16歲的,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獨立承擔法律責任;滿十歲不滿十六歲的人,是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可以進行與他的年齡、智力相適應的民事活動;其他民事活動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徵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不滿十歲的人,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不承擔法律責任。

本案兩位13歲男孩雖說對安穎彥女士造成性騷擾,並造成安女士自殺的既定事實,但是民法已有規定,即無需承擔法律責任。

但是在《民法通則》第133條又有規定: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監護人承擔民事責任。

本案13歲男孩兒沒有直接造成安女士死亡,反而是其父母家人、親戚造成安女士死亡,法律應當起訴這些人。

133條規定:如果該未成年人不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即屬於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能力人,應該由其監護人(在一般情況下是其父母)來承擔民事責任 。如果監護人在監督、教育、管理被監護人方面沒有過錯的,可以適當減輕監護人的賠償責任。

本帥個人分析,本案已經不適用民法133條,因為不是男孩直接造成安女士死亡,而是後來發生的涉嫌誹謗罪。

根據《刑法》246條,誹謗罪是指故意捏造並散佈虛構的事實,足以貶損他人人格,破壞他人名譽,情節嚴重的行為。



誹謗罪立案標準需要滿足以下四條:

  1、須有捏造某種事實的行為。

  2、須有散佈捏造事實的行為。

  3、誹謗行為必須是針對特定的人進行的。

  4、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行為必須屬於情節嚴重的才能構成本罪。

本案已經完全滿足立案標準,但是我們至今不知道誹謗安女士並直接迫使其死亡的律師、自媒體人兩夫婦和德陽爆料王、澎湃新聞等媒體有沒有被立案。

誹謗罪與誣告陷害罪的不同在於:1、所捏造的事實內容不同。誣告陷害捏造的是犯罪的事實,誹謗罪捏造的是足以損害他人人格、名譽的事實。

2、行為方式不同。誣告陷害是向政府機關和有關部門告發,誹謗則是當眾或者向第三者散佈。

3、主觀方面不同。誣告陷害的意圖是使他人受刑事處分,誹謗則是意圖損害他人的人格、名譽。

所以,本案(如果自己立案的話)適用於誹謗罪。



目前,我個人認為關鍵在於兩名男孩到底有沒有造成對安女士的性騷擾事實。視頻畫面明顯處於同一個水道,有接觸,那麼,到底是無意間碰觸——還是有意伸手摸到屁股——是本案的關鍵所在。從事發安女士要求對方道歉至安女士的老公對男孩實施按壓和打耳光應當有三分鐘時間。這段時間旁邊應當有人證——

所以,人證才是關鍵。

到底有沒有人證,到底有沒有人願意作證,我們期待公安機關的調查結果。

萬一沒有人證,那麼從安女士的自殺身亡和事發時安女士的老公怒懲小男孩——可以作為旁證!

逝者安息!


洪帥湖浪


未成年保護法,小孩無需承擔責任,但是父母要承擔責任,就看說的那些話是真是假的,真話是民事,假話是刑事,那個小孩父母在警察已經處理的情況下,還去鬧人家醫院,導致醫生自殺,著和尋性滋事有什麼區別,誰敢說沒責任,還有在游泳池裡身體接觸確實不可避免,但是要是小孩很明顯的拿手去摸,又怎麼說,13歲的什麼不知道,沒吃過豬肉,還沒見過豬跑了,國家老說互聯網不是法外之地,那為什麼還有那麼多人在網上隨意發表沒有經過自己核實的東西,不長腦子的惡意中傷他人,,我覺得應該加強管理,每個人都要對自己的言論負責,像這種用暴力言論,和惡意篡改歪曲事實的發佈者導致他人死亡的,發佈著就應該死刑,責任以此類推,沒有官方認可和定性,還有自己本身不是媒體人,還要轉發,發表文章,那就是幫兇,應該判無期,還有所謂的鍵盤俠,帶著對社會不滿,對自己生活的不如意,心裡極度陰暗的心裡跟風,評論,語言惡毒的五年以上,語言輕微的三年一下,請大家記住語言會殺人,文字的語言更會殺人。就像新聞上說一女子跳樓,半天不跳,下面的人就說你怎麼還不跳,跳完了我還要吃飯呢,女子當即跳樓,摔死,消防員都哭了,還有那個案子,一女子在家上網說自己不想活了,評論都說活不下去你就去死吧,早死早超生,等言論,女孩當即在家自殺。我止是希望大家能看問題全面一點,別偏聽偏信,以訛傳訛,無風起浪,文明網絡,


我在後邊等你


一項毫不糟糕的事兒,演變成一樁極悲慘的事兒了。首先事情的發生,該是兩熊孩子挨屁屁打的事兒,其女醫生的男人,就把此事看得太嚴重了,結果,把兩熊孩子壓在水裡溺,到了此時,是禍的苗頭大大的顯露了。這要看女醫的男人,出至什麼樣的心態,使將恨恨的溺下去,還是一般的出出氣。當然這誰也講不清。女醫男人接受了賠禮道歉,應該是告已結束。可是,冬天的嚴寒開始了,兩熊孩的父母親,畜意地,惡意的,有目的的,進行院傍髒風,從而惦汙了女醫生的聲名。結果女醫生的生命的結來,也是極端不可取的。這一點抗爭力都沒有,任何人的一生,難以活到頭。如沒有死人,愉樂玩笑事一樁,不就是熊孩子的騷貨兒嗎,有什麼了不起的。死人了,事情的本質就徹底的變了。兩熊孩子,一定要遭到極嚴肅的教訓、教育。他的父母起到了擢死劑作用,要從法律的條款裡,找到一個極為有效的治罪方案。沒有他父母的兇裝風波,就不會死人,這人死的與他父母有著客觀的、甚至可以說,有著直接的聯繫。罪大罪小,反之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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