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規範道路交通秩序,緩解道路交通擁堵,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修水縣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隊根據實際道路情況,決定自2018年5月20日起在港口鎮集鎮醫院旁十字路口路段的周邊道路,利用道路監控設備對路段機動車輛違法停車行為實施非現場自動抓拍。
一、抓拍點位
二、違法行為及抓拍範圍
自動抓拍均在禁停標誌設定區域內進行;
1、機動車違法停車超過3分鐘的;
2、路口和路段遇有交通擁堵等候的不進行抓拍;
3、自動抓拍按一定時間間隔抓拍三張圖片,形成違法停車過程;
4、請廣大市民自覺遵守交通法律法規,做到即停即走,入位停車,共同維護良好的交通秩序。
特此公告
修水縣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隊
監製/趙秋階 審核/朱春生 編輯/周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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