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道路交通秩序,缓解道路交通拥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修水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根据实际道路情况,决定自2018年5月20日起在港口镇集镇医院旁十字路口路段的周边道路,利用道路监控设备对路段机动车辆违法停车行为实施非现场自动抓拍。
一、抓拍点位
二、违法行为及抓拍范围
自动抓拍均在禁停标志设定区域内进行;
1、机动车违法停车超过3分钟的;
2、路口和路段遇有交通拥堵等候的不进行抓拍;
3、自动抓拍按一定时间间隔抓拍三张图片,形成违法停车过程;
4、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做到即停即走,入位停车,共同维护良好的交通秩序。
特此公告
修水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监制/赵秋阶 审核/朱春生 编辑/周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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