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省檢察院司法鑑定中心實驗室正式通過國家認可

甘肃省检察院司法鉴定中心实验室正式通过国家认可

近日,甘肅省檢察院司法鑑定中心正式獲得由中國合格評定國家認可委員會(英文簡稱CNAS)頒發的實驗室國家認可證書及認可決定通知書,成為甘肅檢察系統首家通過國家認可的司法鑑定機構。這標誌著甘肅檢察機關省級司法鑑定實驗室步入科學化、規範化、標準化、國際化發展軌道,具備按照國家及國際認可準則開展司法鑑定的技術能力和管理水平,能在認可範圍內的鑑定文書上按照規定使用CNAS認可標識和國際互認聯合認可ILAC-MRA/CNAS標識。

2017年12月正式提交實驗室國家認可申請後,經過國家認可委專家組文件評審、現場評審以及實驗室整改、評審驗收等各個評審環節歷時8個多月的評審、整改工作,最終由CNAS評定委員會評定、CNAS秘書長批准,對甘肅省檢察院司法鑑定中心本次申報的法醫臨床、法醫病理、文書鑑定領域印章印文、電子數據鑑定領域存儲介質及移動終端鑑定共4個鑑定專業領域(類別/對象)的5個鑑定項目全部通過認可。

甘肃省检察院司法鉴定中心实验室正式通过国家认可
甘肃省检察院司法鉴定中心实验室正式通过国家认可

依據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司法鑑定管理問題的決定》以及中央政法委和最高人民檢察院的有關規定,從事司法鑑定的鑑定機構應當“有在業務範圍內進行司法鑑定所必需的依法通過計量認證或者實驗室認可的檢測實驗室”。根據這一法定要求,為順應以審判為中心的訴訟制度改革對客觀證據中技術性證據標準的更高需求,近年來,省檢察院黨組大力支持,強力推進司法鑑定實驗室建設及申請國家認可工作,並將省院司法鑑定實驗室建設及申請國家認可準備工作列為技術部門每一年度的重點工作目標任務,先後投入近1000萬元用於擴充配置技術設備及實驗室裝修改造。

按照高檢院關於推進檢察機關司法鑑定實驗室建設及認可工作的部署,省檢察院司法鑑定中心從2014年開始,根據人民檢察院三類以上實驗室建設標準,籌建標準化司法鑑定實驗室。2015年完成實驗室內外裝修、設施配備、技術設備配置。2016年,按照國家認可委《司法鑑定/法庭科學機構能力認可準則》(CNAS-CL08:2013)及其在法醫學鑑定、文書鑑定、電子物證鑑定領域的應用說明,鑑定中心編制完成3萬字的第一版實驗室《質量手冊》、27個《程序文件》、23份作業指導書、98份質量《通用記錄》、52份《技術記錄》等質量管理體系文件,建立起涵蓋質量手冊、程序文件、技術文件、記錄文件共4個層次的完整、系統的實驗室質量管理體系文件。2016年12月建立並試運行實驗室質量管理體系。經過體系試運行後,2017年按計劃全面修訂完善實驗室質量管理體系文件,確保體系正式有效運行6個月後,進行了覆蓋管理體系全範圍和全要素的內部審核、管理評審及質量體系核查。經過前期大量系統準備工作,2017年12月正式向國家認可委提交法醫病理、法醫臨床、文件檢驗、電子數據專業鑑定實驗室初次申請國家認可的電子和紙質材料,並在國家認可委文件評審環節中進一步補正、修訂完善了管理體系文件。

實驗室國家認可工作突出了檢察技術工作的專業化、規範化、標準化建設與科學管理,在準備申請認可工作、接受專家評審的過程中,顯著提升了檢察技術隊伍的專業精神、專業能力和專業素養。鑑定中心遵循“科學、公正、及時、創新”的質量方針,堅持“做所寫、記所做、查所記、改所查”的原則,對鑑定工作進行了有效的規範;採取“審核—糾正—提高—再審核—再糾正—再提高”的循環方式,具備了持續改進的能力和較高的技術能力。通過四年多來持續開展實驗室申請國家認可的各項工作,全面推進實驗室按照質量管理體系規範高效運行。按照技術辦案過程必須符合質量管理體系、工作體系必須支持質量管理體系和隊伍能力必須適應質量管理體系的總體要求,運用質量體系原理、過程控制、預防/糾正原則、要素審核和持續改進等先進管理理念,科學地對資源和過程進行管理,使鑑定中心的人員能力、方法使用、設施環境保障、鑑定實施過程控制和技術管理符合國家及國際同行業認可的通行標準,更有能力為檢察機關履行法律監督職責提供公正規範、客觀準確、及時有效的科學證據。

檢察司法鑑定是檢察權的重要組成部分,開展檢察司法鑑定實驗室標準化建設及國家認可工作,是提升檢察機關法律監督能力、推動檢察司法鑑定與國際接軌、實現檢察技術工作現代化的主要標誌,對於樹立檢察司法鑑定的權威性、公信力,提升對其他鑑定機構鑑定意見的審查監督能力具有重要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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