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織領導他人進行傳銷 32名傳銷「老總」法庭受審

“純資本運作”“資本運作”“連鎖銷售”……這些傳銷組織創作出來的詞語並不陌生,但仍有很多人陷入傳銷的漩渦。昨日,青秀區法院公開開庭審理被告人褚某某等32人組織、領導傳銷活動一案。該案公訴人、32名被告人及委託的27名辯護人到庭參加訴訟;各被告人家屬、群眾代表等50餘人旁聽了庭審。

青秀區檢察院指控,2008年起,被告人褚某某等32人陸續在南寧市以交錢申購虛擬份額的形式參加“純資本運作”“資本運作”“連鎖銷售”傳銷組織。該傳銷組織要求參加者通過拉人頭髮展下線並按照“五級三晉制”進行管理,形成上下線傳銷網絡關係,上線人員依照其層級排位、級別和發展下線的人數及申購份數予以瓜分獲得非法收益的方式進行傳銷活動。

該組織從2008年發展至今,網絡層級超過30級,涉案金額特別巨大,其中褚某某等32人均是老總級別人員,對傳銷活動的組織、管理、發展壯大起到組織、領導作用。

南寧市青秀區人民檢察院認為,被告人褚某某等人為牟取非法利益,組織、領導他人進行傳銷活動,擾亂經濟社會秩序,其行為已觸犯刑法,應以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追究其法律責任。庭審中,公訴機關、被告人及辯護人在合議庭的主持下針對指控的事實和罪名充分發表意見,逐項舉證、質證,各項庭審程序均有條不紊地進行。

由於該案案情複雜,涉案人數眾多,法院將擇期宣判。

來源:南寧新聞網-南寧晚報訊(記者 文豔玉)

http://www.nnnews.net/news/201807/t20180708_205787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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